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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保证媒体获取政府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图)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24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

 

台湾中华通讯社记者 (中国网 杨楠/摄)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4月24日在国新办介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华清主持发布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张穹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公开信息必须准确及时,这和媒体报道信息的要求是一致的。条例规定,如果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张穹介绍,为保证媒体获得政府信息一致,避免信息发布发生混乱,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到其他行政机关时,应当与有关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另外,上一级机关有权发布信息,下一级机关如果不经批准,则不能擅自发布信息。这样就保证媒体所获得的政府信息,是一致和准确的。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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