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现在公布的5起事故的确是发生在2005年和2006年,到现在才公布事故处理结果,是因为这5起事故都是国务院在今年以来正式批复的,安监总局把它合在一起今天发布。
李毅中解释说,这5起事故,距离时间最长的是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事故,发生在05年12月7日,其他几起是去年发生的,其中重庆“10.1”交通事故、云南曲靖的事故和山西轩岗的事故是去年下半年发生的。这5起事故都是在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是三个月以前国务院已经批了。
李毅中详细解释了唐山的事故。他说,唐山事故是2005年12月7日,事故发生以后现场抢险遇到很大困难,当时井下有害气体大量超标,井下有明火。经专家充分论证,并报现场指挥部批准,最后没有办法采取向井下注水的办法,排出有害气体,灭掉火源,当时已通过专家论证,证明井下已无生还可能。担负抢险任务的是很有经验的开滦矿务局,经过注水、灭火、排气以后,还要抽水,一直到去年的9月12日,长达9个多月,事故的现场才处理完毕,9月15日调查人员才能下井鉴定、取证。9月12日的时候,下到井下后,找到了全部的遇难人员,108人。
李毅中说,按照刚刚公布的《条例》第29条规定,事故调查时间2个月,经过当地主管政府批准以后可以延长2个月,是4个月,然后报告政府批准,其中特别重大事故1个月,特殊情况再加1个月,批准是2个月,4个月加2个月就是半年,如果用这个时间衡量,显然5起事故里面有几起是超了。
李毅中表示,安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在今后事故查处中进一步提高效率,依法及时向上级政府提供调查处理的报告。《条例》第27条还规定,事故需要做技术鉴定时,技术鉴定时间不算在限定时间之内,因为有些事故比较复杂。
5月10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发布会,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先生和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先生介绍五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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