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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15时教育部举行2007年第6次新闻发布会,由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有关情况。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司长回答记者提问
宋永刚在下午的发布会上谈到师范生享有优惠政策的问题时表示,国办转发四部门的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主要是:
第一,师范生在校四年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领取生活补助费,这是经费上的巨大优惠措施。特别是在高校普遍收费的情况下,国家拿出专项资金,对于上师范的学生给予优惠,在现在的情况下,更凸显了国家对师范生的重视。
第二,师范生毕业以后保证他们只要到中小学工作就有编有岗,由省级政府统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具体落实。
第三,要对每一位免费师范生的长远发展,为他们的前程负责任。他们在任教农村服务的两年期间,学校为他们的继续教育、继续深造提供便利条件,他们可以上在职的教育硕士研究生。
第四,在不少于十年的协议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岗位。(张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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