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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立四级药品执法监督体系 共有机构3509个
中国网 | 时间: 2007-05-3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副司长颜江瑛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副司长颜江瑛回答记者提问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国内外媒体非常关注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副司长颜江瑛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中国在保障药品安全方面的情况。

颜江瑛指出,中国已经建立了由国家到省、地(市)、县四级药品执法监督体系。目前全国有这样的机构3509个。中国正在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为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近几年国务院加大了药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力度,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查处了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3.2万件,涉案总值5.7亿元。

颜江瑛透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全国各地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进行专门的督导,督导结束以后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督导情况。

会上,颜江瑛还介绍了在打击假冒伪劣药品方面,中国政府已经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依靠各级政府加强部门合作。第二,加大监督抽查、检验力度,实行药品质量公示制。第三,不断加大药品监督技术能力的建设,创新监管手段。第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加强社会监督。第五,加强国际合作打假。她说:“从这几点可以看出,中国政府不仅维护国内药品安全,也配合国际组织、其它国家和地区,履行在全球打击假劣药品的责任和义务。”

颜江瑛强调,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包括机制、体制和组织机构的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监管机构,对境内外媒体的有关报道非常重视,只要有具体的线索,都将认真履行打击假劣药品的责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处理。她提醒,国外贸易商在与中国进行药品贸易时,应与具有药品生产和经营资格的贸易机构从事药品进出口贸易,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共同维护公众的健康。 

2007年5月31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巴拿马药物中毒事件、巴拿马牙膏中含二甘醇问题的调查结果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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