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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1日下午3时,中国政府网和商务部网站联合邀请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廖晓淇,就“深化CEPA,加强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廖晓淇说,所谓CEPA就是2003年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文件,全称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是英文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缩写。以后在2004、2005、2006年又分别签署了三个补充协议,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说的CEPA。
关于CEPA成立的背景,廖晓淇说,1997年香港在回归之初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外部经济波动的影响,经济出现了暂时的困难,1998年GDP负增长5.5%。2003年受“非典”疫情的冲击,香港经济再度受到严重影响,股市由1万7千点下跌到8千点,楼市价格指数比1997年下跌62%,通货紧缩,失业率高达8.5%。
为支持香港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经磋商,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签署了CEPA,标志着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2001年11月,香港特区政府向中央政府提出了希望两地建立类似自由贸易区的建议,中央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和支持。2002年1月启动磋商,经过4次高层会和20轮高官级磋商,双方于2003年6月签署了CEPA,并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三年多来,双方根据两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陆续签署了三个补充协议,CEPA的内容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完善。
廖晓淇披露,目前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已就CEPA补充协议(四)的内容基本达成一致,即将在6月底香港回归十周年前夕签署新的补充协议,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
廖晓淇认为,对于香港来说,在那样一个背景下,中央政府作出了这样一个重大的决定,在很多方面给予香港支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等等方面作出了很多优惠政策给予香港。在这种情况下,对香港的经济恢复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对香港恢复人气、增强信心是非常有帮助的。(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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