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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外长说《东盟宪章》不设制裁条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1-17  发表评论>>

新华网新加坡11月17日电 据第13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峰会官方网站17日报道,东盟轮值主席国新加坡外交部长杨荣文说,即将签署的《东盟宪章》将坚持以磋商达成共识,制裁、开除成员国等强制性手段不会成为宪章条款。

杨荣文在接受新加坡媒体采访时说,争议在所难免,因为“这是建设共同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是人们不断沟通的过程”。因此,宪章规定将有的放矢地解决成员国之间可能出现的争议,将建立一套根据国际惯例解决争议的机制。他说,一些棘手的问题将由东盟领导人“以集思广益的方式”来解决。

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将于20日在新加坡召开,东盟10国将在会上签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东盟宪章》。《东盟宪章》在东盟各国领导人签署之后,还需各成员国国会通过,最早有望在一年内生效。

《东盟宪章》的起草工作在2005年第11届东盟首脑会议时被纳入议事日程。今年1月举行的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并决定成立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东盟宪章》。《东盟宪章》将成为东盟成立40年来最重大的成就,为东盟摆脱松散机制、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区域性组织提供法律框架。

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8日,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10国组成。40年来,东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的重要组织,并建立起了一系列合作机制。(记者袁原 张永兴)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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