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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情专题库: 中国农村改革30年政策演进
创造一个人人享有基本人权的世界,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中国农村改革30年,不仅说明中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而且在人权建设方面也实现了巨大的进步。
首先,从生存权来说,中国在消除贫困、改善贫困地区人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评价。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7年的1479万。30年来,中国GDP保持了年均9%左右的增长速度,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目前已经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粮食安全始终是人类生存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基本人权问题。在饥饿和贫困的状态下,是根本无法实现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的自由的。中国人民靠自身力量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这是对世界粮食安全的最大贡献。
2008年4月乌克兰人权议会最高代表尼娜•卡尔帕乔娃高度评价中国的人权。她说,在过去的10年里,中国贫困人口数量显著减少,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每七八年就翻一番,中国的自信心也在不断增强。所有这些进步的取得都得益于中国人民勤奋的工作。她说,中国在短期内即解决了贫困问题,这是人权方面的重要进步,这为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解决贫困问题提供了有益经验。
其次,从发展权来说,中国享有接受教育和自愿从业的权利。目前中国9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8%。在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基本的吃饭、喝水、行路、用电和看病问题的基础上,每户都有1个以上劳动力接受劳务输出技能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并有一项稳定的增收项目。当“十一五”结束时,贫困地区将村村有卫生室,并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再次,从平等参与权来说,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农村改革30年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中国人民广泛参与政治生活,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在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总之,30年农村改革,对于中国人民在享有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发展权和平等参与权方面的意义重大。关键的是30年农村改革,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鼓励走共同富裕道路,进一步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不能不让世界各国心服口服地、以高票选举中国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届成员国。事实雄辩地证明,30年农村改革为中国带来的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和广阔前景。
(李海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