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发布2016年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

消保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6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报告指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努力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实现“十三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良好开局。

报告指出,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建议,围绕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研究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十三五”规划措施,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完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规划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化基础。

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百姓消费升级趋势和消费诉求热点,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全面推进12315体系建设为引领,在更大范围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开展12315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不断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继续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有利时机,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积极倡导节约、理性、绿色、健康的消费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心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各地消协组织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职责,按照第五届理事会二次会议的总体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开展理论研究,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及政策制定;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提升消费投诉处理效能;继续开展体验式调查,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认真落实公益诉讼职责,指导各地开展公益诉讼实践;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