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晓敏:全民健身,要补上农村这块“短板”

发布时间: 2020-05-14 09:1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晓敏 | 责任编辑: 江虹霖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行动最突出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在农村,最广泛和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艰巨和繁重的任务也在农村。

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加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亿万农民日益增长的健身与健康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对全民健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促进农村体育事业发展、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健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力度,建设完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近年来,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主的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果。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投入中央资金超过69亿元,支持地方建设了57万个行政村和近3600个乡镇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使农村体育健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和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

但也必须看到,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尚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规划标准不明晰、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农村体育的发展。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和“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的重要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全面改善农村体育发展状况,为推进新时代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体育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效促进农民健身与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度融合,为全面提升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普惠性、均等化和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原则,强化政府主导和部门职责,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加大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广大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底子薄、欠账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障农民体育健身权益,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农村倾斜。设立专项资金,建立投入保障和以奖代补等机制,以行政中心村为重点,实施“十四五”“农村健身设施提升工程”,扩大覆盖面,并与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工作有效衔接。

建立农村学校体育设施与农民健身资源共建共享和运行维护补偿机制,提高设施利用率、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综合效益。积极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利用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建设具有民族地方特色,与休闲体育、休闲农业、体育产业、乡村旅游和康养等结合,与现代消费需求和乡村发展有效对接、良性互促的体育健身设施,发挥多重效益。

创新投入和发展方式,建立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的激励机制,落实财税减免优惠政策,拓宽农村健身设施投入渠道,增强农村健身设施多元化供给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农民健身设施。

研究修订《镇规划标准》,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做法,对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类型、数量、规模、功能、服务半径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和提档升级提供指导。对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作出具体规定。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