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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下发通知要求八种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1-11  内容来源: 安徽卫视

8种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5类车辆不核发春运证……记者10日获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就2013年春运工作已联合下发通知,规定执法人员不得驾车追缉违法车辆。

8种司机5类车禁止春运

据介绍,对于2012年有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违法记录的、最近1年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周期内,累积计分满20分等8种情形的驾驶人,不允许参加春运。此外,有3次(含)以上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到期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等5种情形,一律不予核发春运证。

非特殊情况不得追缉违法车

春运期间,省交警总队和省运管局将在省际交界处联合设立10处省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服务站由两部门共同抽调人员组成,开展联合检查。

执法人员将对7座以上的客车,逐车检查、逐项登记;对非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逃避、拒绝检查,强行闯关、闯卡的,执法人员可先记录车辆号牌和驾驶证号及从业资格证号,事后再进行处理,但不得驾驶机动车进行追缉,严禁因检查造成交通堵塞或长时间滞留旅客。

今年春运,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将实行春运车辆事故和违法及道路运输违规行为抄告制度。抄告内容包括车辆牌号、驾驶人姓名、地点、时间等。

责任编辑: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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