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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展“雷霆行动”排查火灾隐患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2-13

中国网讯:2月13日,北京市2009年第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暨“雷霆行动”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为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北京市将从2月13日—3月2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雷霆行动”。

“雷霆行动”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负责领导。黄卫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周正宇副秘书长、中直机关管理局许士平副局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翔副局长、市公安局丁世伟副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春锋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总队赵子新总队长担任副总指挥。

市公安消防总队长赵子新在会上表示:一定要集中时间、人力、精力,落实“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六个凡是”,深入开展排查火灾隐患整治“雷霆行动”, 为全国“两会”和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各区县主管区县长当场向黄卫副市长递交了《推进“平安北京”消防安全建设 构建国庆六十周年火灾防控体系》责任状,黄卫强调:一定要狠抓落实,确保雷霆行动取得实效,确保首都消防环境安全。(中国网:汪洋 王一辰)

会议现场


黄卫副市长接受责任状

背景材料:

六类地区重点检查

  全国两会会场、住地、新闻中心、服务保障单位和代表委员集中活动场所及周边200社会单位,参会人员可能涉足的党政机关、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宗教场所、公众聚集场所;

  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金融单位、交通枢纽、客运车站,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

  施工现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校园及周边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等火灾高危场所;

  宾馆饭店、商业零售经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托儿所、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等弱势群体场所;

  平房胡同区、居民社区、流动务工人员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火灾防控薄弱地区。

  处罚措施

  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装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等情况,只要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违法人员,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

  检查中如遇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或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单位及场所,已评定星级的宾馆、饭店、度假村将依法予以降级或摘星;

  手续不全的地下空间、公众聚集场所或出租房屋,将责令停止使用;

  只要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拘留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

 




责任编辑: 苏娜视频来源: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