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按持股时间对股息红利征税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1-05  内容来源: 央视新闻频道

 

    经国务院批准,从元旦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责任编辑: 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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