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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填上漏洞才能堵住“官跑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8-27  内容来源: 上海东方卫视

新闻晨报:填上漏洞才能堵住“官跑跑”

 

    6月以来,广东、湖北、湖南3名官员离奇“失踪”,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官跑跑”现象的关注。出逃官员呈现出级别由高向低、部门由“热”向“冷”发展的特点,层层关卡没拦住“官跑跑”,折射出我国的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官员出入境管理机制存在盲点。 (8月26日《京华时报》)

    我国惩治贪腐官员的力度越来越大,在反洗钱、反贪污犯罪方面也逐步加强了国际协作,但仍难以在短期内根治“贪官外逃”的恶疾。早在2003 年,中央多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需要限制出境的人员范围,并建立了上述人员出入境管理备案审批制度及护照交存制度。但是,该规定的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导致了监管不力的情况。

    具体地说,一是对规定的报备要求执行不到位。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领导将规定视为虚设,能不报就不报,甚至还有单位逃避规定,通过下级单位办理出入境护照,给公职人员出境管理制度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二是我国的出境手续办理制度还存在漏洞。从实际案例来看,我国外逃贪官中有很大一部分使用了假身份证办理的真护照,或者用真身份证办理的假护照,这样的行为直接造成管理上的混乱,给追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另外,现有规定并没有对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的出入境进行任何限制,贪官们很容易用合法手段将配偶、子女先送到国外,而自己留在国内,形成了所谓的 “裸官”现象。这不仅为贪官的外逃之路扫除了后顾之忧,同时,其配偶、子女的自由出入境也为贪官合法获得外国国籍、居留权以及将贪腐资金转移出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还有,金融机构对资金外流的监管乏力也是贪官们得以外逃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普通情况下,贪官外逃必须以资金外流为前提,但目前由于我国在监控资金外流方面尚未形成十分有效的防控体系,使得数额巨大的国有资产往往轻易流出境外,为贪官外逃提供了物质条件,而这正是监管漏洞中的致命之处。

    事实上,我国的惩贪力度不可谓不大。相关数据显示,五年来,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但是,就因为存在着管理上的漏洞,当我国反腐败行动加大力度、动真格的时候,携款外逃或者干脆失踪就成了贪官的必然选择。而越是在公众视野之外的“冷衙门”,或者管理相对宽松的地方基层干部,就越有可能因为监管不力而外逃成功。

    由于一些西方国家的种种误解,贪官们一旦外逃,对他们的引渡遣返工作往往异常艰难。因此,要从根本上预防腐败官员外逃,必须用立法、司法、行政管理、教育等多领域、多学科、多层次手段综合治理,建立预防腐败官员外逃的长效机制。同时,仅仅依靠国内反腐败措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反腐败的实际需要,追缉外逃腐败官员也没必要单凭一己之力,而需实施跨国开放,通力合作,与国际社会共同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 刘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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