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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楼市调控组合拳落实“房子用来住”

发布时间: 2017-03-30 09:39:3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孙磊

 

 

楼市调控组合拳落实“房子用来住”

 

“控也好,不控也好,反正北京房子我都买不起。”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一句调侃,使中国楼市再度成为刚刚闭幕的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的焦点话题。“楼市调控”也成为近期中国最火高频词之一。

3月17日,北京市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限购、限贷政策。根据调控新规,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有一套住房,或者在北京无住房但有商贷、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再次在北京购房的均需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同时将普通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50%提至60%,且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缩短为25年。

此后,一系列配套政策也陆续出台:21日,北京16家银行首套房贷优惠幅度收至95折;22日,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成连续60个月;24日,离婚一年内、无收入大学生购房按二套计算;25日,北京市教委叫停过道学区房。26日,北京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要求新建商办项目不得向个人销售,个人购买二手商办项目需名下无住宅和商办及满足连续五年社保或个税,而且只能全款购买。

10天以来的多套政策,构成了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图景。而据媒体统计,自2月底3月初以来,全国20多个城市启动或升级限购限贷措施,其中不仅包括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还包括廊坊、滁州等三四线城市。在今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关于房地产“因城施策去库存”方面,《政府工作报告》做了3条补充和修改,即增加“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表述,同时补充“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内容,“继续发展公租房”改为“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等。重申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并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地近期出台的限购等政策,可谓是与《政府工作报告》保持一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楼市“紧箍咒”越上越紧,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让老百姓真切看到了房屋居住属性,感受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决心。

 

 

责任编辑: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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