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老龄化 国务院印发新方案缓解养老之忧

发布时间: 2017-11-20 | 来源: 央视国际高清 | 作者: tianmai | 责任编辑: 刘璟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这一实施方案意义如何?有何看点?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8日详细解读了方案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避免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转移给下一代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加以解决。”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了一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这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避免将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通过增加税收、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率等方式转移给下一代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这将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划转比例确定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

为避免对企业国有股权的重复划转,方案规定,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的股权。考虑到现阶段部分企业集团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尚不具备划转股权的条件,方案提出,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的股权;探索划转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的股权。

划转比例方面,综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测算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推进以及国有企业发展现状,方案将划转比例确定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今后,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如需进一步划转,再作研究。

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划转工作涉及面广,方案提出,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管理企业3至5家、中央金融机构2家。试点省份的划转工作由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尽快完成划转工作。

能否缓解百姓未来养老之忧?

专家预测,到2052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将会达到峰值4.87亿人,人口老龄化率将会达到35%左右。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能否缓解百姓未来养老之忧?

“这一改革举措进一步织密我国养老保障基金安全网,是应对未来养老金短缺的重要保障,可以说给老百姓吃了颗‘定心丸’。”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说,除了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社保基金战略储备等渠道,此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无疑形成社保基金来源的重要渠道,更多渠道筹集资金,会有效缓解未来养老金支出压力。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说,根据社会保险法,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政府承担,而政府支出一块资金来源是财政预算支持,一块则是全国社保基金。划转方案实施以后,国有资本将成为全国社保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成为未来百姓如期领取养老金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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