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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出卖人体器官案宣判 被告获刑两年半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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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出卖人体器官案宣判 被告获刑两年半

 

    一年前醉酒被人“骗”走了一个肾,一年后却充当起了黑市帮凶,通过人体器官交流平台QQ群给患者和供体牵线搭桥,从中赚取中介费。6月21日上午,浙江嘉兴市南湖去法院对该起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23日以来,被告人杜某以嘉兴市区一家旅馆的房间为据点,利用QQ聊天系统,与他人共同建立人体器官交易信息平台,一方面发布消息寻找人体器官出卖方(供体)和人体器官买受方(患者),另一方面在同行交流群发布患者信息并寻找供体,并将有意出卖人体器官的陈某和张某约至旅馆提供免费吃住。去年7月24日、25日,杜某刚通过中介人员为1名山东患者联系好供体,并相约在上海见面,最终因供体方违约未得逞,但次日就在旅馆房间内案发被抓。

  杜某曾在庭审时称,他之所以走上这条黑路,是因为2011年自己曾被人骗走了左肾,此后却沦为了对方的帮凶,后来更通过QQ群介绍买卖人体器官从中谋取利益。宣判后,他对于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再也不愿提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杜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杜某作案时,是在他涉嫌一桩合同诈骗罪并被取保候审期间,法院对此一并进行了审理和宣判,认为杜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且在收受他人给付的货物后予以侵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5.12万元,数额较大,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据此,杜某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 石宇昕视频来源: 央视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