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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水污染:镇江到底发生了什么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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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记者提问


美国之音记者:

首先请胡部长解释一下什么叫最严格,是世界上最严格,还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严格,还是1949年以来的最严格,还是按照更严格来理解。第二,不管是最严格还是更严格,如果不贯彻也是没用的,近年来中国的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举个例子,中国媒体报道镇江新区国际化工园还在污染长江,最近镇江又发生自来水受污染的事件,当地群众反映至今弄不清是怎么污染的。据说镇江还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荣誉,我的问题是镇江到底发生了什么,如何真正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谢谢。

  胡四一:

关于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在什么地方,是什么标准,我的理解还是我们中国的标准。所谓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目标,实际上是一种红线,体现在“三条红线”上。红线是什么概念呢?“红”就意味着是最严格,“线”是一个管控的目标。所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际上是最严格的水资源的管控目标。

“三条红线”实际上是我们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底线,一旦突破这样的底线,经济社会发展就要受损,生态环境就要受到严重的影响。具体来讲,它的最严格又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呢?“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管理目标更加清晰。我们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尤其是用水总量的控制定在2030年,是要求它不超过7000亿立方米。7000亿立方米是什么概念?实际上是我们在这一段时间之内可利用的一个最大量。

除了红线目标之外,为了实现这样红线目标,还提出了2015年和2020年阶段性的控制目标

二是体现在制度体系更加严密。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下,要完善和细化用水总量的控制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计划用水制度,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得每一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行为都有章可循。

刚才美国之音的朋友提得很好,制度的根本在于有效的实施。三是管理措施更加严格,有四点:第一点,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要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

第二点,对于取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就要限制审批新增取水。第三点,制定节水的强制性标准禁止出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第四点,对现状的排污量如果超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的地区,要限制审批新增的取水,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

四是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制定相应严格的考核和问责制度。

下面回答第二个问题,涉及到镇江最近发生的一起水污染突发事故,影响到供水安全。中国目前正处于重化工发展的阶段,尤其是像长江两岸有大量的化工企业工厂,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一些重大事故。由于有的河流是饮用水源地,这必然就影响到饮水安全和供水安全。镇江这个事,据我了解是一个外轮非法不当的操作引起挥发酚的泄漏,又违法的排到长江里,影响了镇江饮用水源地的水质,使得饮用水的味道上和嗅觉上有一些异味,群众反映到水务部门,目前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和查处。

为了应对突发性的水污染事故,包括最近在广西龙江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故,水利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

水利部制定了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办法和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不断地强化流域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

我们开展的工作有五项:一是利用我们已有的水文站网,及时的提供相应的水文水质的监测预报信息,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利用现有的水利工程体系来实施应急的水量调度,来稀释污染的水体,为保障污染地区的供水安全提供重要的手段。

三是加强关键断面的水质和水量的监测。四是做好最不利情况下的应急调度预案。五是水利部的流域机构派出工作组到下面配合和指导应急处置的工作。

突发性水污染的处置负总责的应该是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是通过上面这样一些措施来有效地配合环保部门实施水污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谢谢。




  责任编辑: 佟静视频来源: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