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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繁荣与管理并重,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领域已基本实现了对非公有资本的全方位、全过程开放,初步健全了以娱乐、演出、音像、网络文化、艺术品等行业组成的门类体系。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简化审批程序,规范管理手段,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坚持以先进的科技手段管理市场,推进网吧技术监控平台建设、文化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形成了文化市场信息报送和快速反应机制。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开展电子游戏清理整顿工作、网吧专项整顿行动和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等治理工作。以改革的精神促进管理,推行连锁化、规模化经营,加强了社会监管和行业自律,文化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制定文化产品进口规划和进口审查标准,建立引进境外文化产品的审批备案信息网络,对文化产品进口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加强了对文化进口产品的宏观调控和分类管理,初步形成了以优秀民族文化为主体,同时引进优秀外来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
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产业新格局初步形成。国家出台《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立,加强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国家设立奖励文化产品出口专项资金,鼓励并扶持在海外市场具有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和文化企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逐步形成。民营文化企业已成为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新兴文化产业方兴未艾。2006年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已达到65.4亿元,比2005增长73.5%。游戏产业为相关行业带来的直接收入达333.2亿元。2006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5123亿元,比2005年增长17.1%,增长速度高出同期GDP年增长速度6.4个百分点。文化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增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中国对外文化集团等大中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以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逐渐成为提供就业机会的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产业结构优化的主导行业和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文物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国务院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2351处。规模宏大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重点开展了西藏布达拉宫、北京故宫等国家重点文物维修保护工程和一大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抢险工程。长城、丝绸之路等大遗址保护工作全面启动。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等国家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保护工作稳步实施。高句丽遗址、澳门历史城区、殷墟等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使我国拥有的世界遗产达到35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和目标。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18项。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6名代表性传承人。探索“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模式,设立了第一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蒙古族长调民歌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
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日益活跃,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不断扩大。包括文化交流、文化外宣和文化贸易在内的全方位对外文化工作的格局已经形成。对外文化工作坚持服务于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国家外交大局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充分发挥政府和民间两个渠道的作用,开展了全方位、经常性的对外文化交流。增进了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重点举办大型文化活动,有力地配合了国家的重大外事活动。配合国家外交战略,通过举办“文化年”、“文化月”、“文化周”、“文化节”等方式,加强了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春节文化活动”已成为向世界介绍中国文化的重要品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增进了港澳台同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的合作,在国际多边舞台加强中国文化的影响力。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制定,成功举办了一系列国际会议、文化论坛等活动,扩大了中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驻外文化中心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继在毛里求斯、贝宁设立“中国文化中心”后,在法国、埃及、马耳他、韩国和德国新设了“中国文化中心”,中国文化的影响逐渐扩大。
文化政策法规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国家首次颁布了文化发展专项规划《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今后的文化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家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完善社会捐赠和赞助公益文化事业的优惠政策,拓宽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渠道。完善产业宏观指导调控政策,并增强了产业政策的可操作性,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文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重新修订颁布了《文物保护法》和《著作权法》。颁布和修订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图书馆法》、《公益文化事业保障法》和《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正在推进。
实施“人才兴文”战略,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文化艺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部分文化行业试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人才制度建设初见成效。逐步建立高级人才特别是稀缺人才的培训和引进机制,加大对重点人才和高层次复合型领导人才的培养和任用力度,文化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形成。
十六大以来的文化建设成就辉煌,令人鼓舞。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实现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任重道远。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广大文化工作者将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的姿态,继往开来,团结奋斗,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创造中国文化的新辉煌。(作者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部长孙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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