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国裕)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10月15日在中央党校召开“深化改革与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继续深化改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立体制基础等问题,首都理论界20多位专家学者进行了研讨。
与会同志指出,在当前进一步推进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在我们面临各种复杂的、突出的矛盾的情况下,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这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会同志提出,要正确认识我国社会转型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
与会同志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央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目标。要实现这样一个关系到中国今后发展全局的战略目标,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很重要的问题在于要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这就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此,中央一再强调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在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第一次把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同时提出来,明确要推进这四个方面的体制改革和创新。这是中央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
会议还就市场化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对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的要求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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