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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文化自觉 李媛媛  
 

全国党校系统“和谐社会与文化建设”学术研讨会2007年8月6日至9日在西宁举行,会议由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和青海省委党校共同举办。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和青海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曲青山到会。来自全国各省、市党校的近百名会议参加者围绕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讨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构建和谐文化战略任务的提出和实施,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文化自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战略中明确了文化建设的使命和任务。与会者普遍赞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和谐文化的根本。《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的概括指明了和谐文化的价值导向,对建设和谐文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是要搞“清一色”,在多元化的社会文化发展趋势中,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基础,坚持先进文化导向,才能充分发挥和谐文化应有的社会文化整合功能。

与会者认为,目前我们所倡导的和谐文化不是传统和谐思想的简单重复。在当下构建和谐社会的环境中,如何从中华传统经典中汲取精华,启迪我们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促进社会和谐,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借助于西方的话语体系来解读中国,或者是沿用阶级性的话语来解读古典,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本民族本土意义的失语,这对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是不利的。因为它失去了民族文化的深度认知,因而也不能得到民族文化的深度支持,更不能在民族生活习性和文化心理上得到百姓的认可,唤起人们共建的自觉性。应当采取的态度是,既要大力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又要注重吸收和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在实践中处理好主导文化与多元文化、文化冲突与文化融合、文化积累与文化创新的关系。与会者将这种态度概括为“立足本土,兼收并蓄,整合转化,培植创新”,即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中华民族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产生新的飞跃与升华。(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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