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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委党校举办学习《物权法》报告会 吴刚  
 

本报讯 为了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 9月19日,黑龙江省委党校(院)举办了学习《物权法》报告会。该校(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陈宏作报告。常务副校(院)长鲁滨等校院领导出席了报告会。全校(院)教职工参加了报告会。

陈宏所作报告的题目是:《物权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权利法典。她从物权法依据宪法精神、体现宪法原则,《物权法》确定了中国特色的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和谐等三个方面解读了《物权法》,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这次报告会,对于更好地学习、理解、掌握、遵守和使用《物权法》,推进“五五”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吴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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