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才算是一个“作家”呢?1949年,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称,一个作家,“充塞他的创作室空间的,应当仅仅是人类心灵深处从远古以来就存在的真实情感,这古老而至今遍在的心灵的真理就是:爱、荣誉、同情、尊严、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如若没有了这些永恒的真实与真理,任何故事都将无非朝露,瞬息即逝。”他还说“人是不朽的,这并不是说在生物界唯有他才能留下不绝如缕的声音,而是因为人有灵魂――使人类能够怜悯、能够牺牲、能够耐劳的灵魂。诗人和作家的责任就在于写出这些,这些人类独有的真理性、真情感、真精神。诗人和作家所能恩赐于人类的,就是借着提升人的心灵来鼓舞和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尊严、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应该是很多作家的文学尺度。一个作家,靠笔说话,靠作品说话,靠智慧和精神的光芒说话,一切非此种途径的表达方式都是可疑的,甚至是动机不纯的。
现在,“作家”这个称谓慢慢被作践得不成样子了。此称谓常常以娱乐、世俗的方式出现,甚至以恶毒的面目出现,败坏了大众对“作家”对文学崇高的良好印象。而越来越多的所谓“作品”流入读者手中,只会矮化文学的形象,只会让“作家”这个称谓和群体陷入信任危机。
文学就是文学,娱乐就是娱乐。我们要及时把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甄别出来,别让他们继续通过浑水摸鱼而谋得好处。你是一个在文学写作上有所成就的人吗?那么,时代会以文学的名义授予你“作家”的称谓。但记住,只能以文学的名义。
(2007年第5期《文学自由谈》喻向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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