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1日记者招待会
活动描述
- 2001年7月1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汪洋介绍我国改革价格行政审批制度的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字内容:
- 王国庆: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我们请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先生来参加新闻发布会。各位都知道,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价格体制改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今天我们请汪洋先生给各位介绍一下我国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 我这里先简要地介绍一下汪洋先生的一些背景材料。汪洋副主任长期从事政府的经济管理工作,1992年起,担任安徽省政府省长助理、省计划委员会主、副省长、省委书记、常务副省长等职务。1999年,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分管中长期规划和物价等方面的工作,他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从汪洋主任的这些背景情况,大家就知道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如果有问题,他一定会给大家一个非常满意的答复。今天和他一起参加记者招待会的还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毕井泉先生。下面就先请汪洋副主任给我们简要地介绍一下情况。 2001-07-11 10:05:57 - 汪洋: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最近,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7月4日发布了《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定价目录》。这个目录贯彻了中央关于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放开了大多数原来由中央政府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由1992年定价目录管理的141种减少为13种。 公布中央定价目录,放开大部分中央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行动。是依法治价,加快价格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是我国确立以市场调节为主价格机制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在管理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际步骤。 中央定价目录是在1997年底,价格法实施以后,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开始研究制定的。在定价目录中,明确了政府定价的项目、定价的形式、定价范围,为政府定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在目录的制定过程中,曾多次征求地方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反复修订,力求准确。在今年6月上报国务院后,很快得到了批准。中央定价目录公布后,初步测算,在社会商品零售、农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环节中,市场调节价的比重超过90%,可以说,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价格机制。 2001-07-11 10:09:31 - 汪洋:
公布新的中央定价目录,标志着政府管理价格的职能发生重大的变化。随着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建立,政府价格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定规则、当裁判”上来。也就是要在做好必要的政府定价工作的同时,把工作的重点更多地放到研究价格政策,制定价格法规,协调价格矛盾,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调控价格总水平上来。同时,减少价格行政审批,也是政府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能的保证。列入定价目录需要管住的价格,都是垄断性较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各方面矛盾多,管理难度大,群众的要求高,改革的任务也很重。放开竞争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可以使价格主管部门能够集中精力做好这些垄断性、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管少是为了管好,也只有管少才能管好。配合中央定价目录的公布,近期,国家计委还将公布《政府价格决策的听证暂行办法》,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改进价格的管理方式,使政府定价进一步规范化。 下面我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2001-07-11 10:12:54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我想请教汪主任一个问题,现在国家的定价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中央定价,一部分是地方定价,现在中央定价放开以后,地方定价会不会放开?会不会出现中央放权,地方收权的情况?谢谢。 2001-07-11 10:13:53 - 汪洋:
我想你的担心有一定道理。中央定价目录的确定,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定价权力的再分配,我们不否认在某些领域、某些行业和部门会有中央放权、地方收权的冲动,因此,我们将在确定中央定价目录的同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防止这类情况的出现。第一,我们强调明令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不准截留定价权。第二,我们将要求各地清理现行地方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凡是市场竞争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要放开,不准列入地方的定价目录。第三,为了防止地方扩大定价范围,根据《价格法》的要求,所有地方定价的目录,都将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以后,上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我们会在审定的时候把好这个关,防止出现你所担心的问题。 2001-07-11 10:18:41 - 布鲁博格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农产品的问题。我看了一下有关中央定价的目录,发现中央储备物资中包括粮食、棉花和糖,目录当中提出粮食、棉花和糖的储备价格还是由中央定,而不是由市场定,是不是意味着只是用做储备的粮食、棉花和糖是中央定,其他部分完全由市场决定?另外尤其关于棉花的问题,我感到非常吃惊,因为1999年的时候,中国就开始对棉花进行改革,当时就提出放开棉花价格,中央不再管,而在这个中央定价目录当中,重新把棉花放了进去,是不是推翻了1999年改革的决定? 2001-07-11 10:19:58 - 汪洋:
中央储备粮、储备棉,是由中央政府出钱收购的,当然应该由政府确定价格,这一点是不应当有任何疑义的。中国目前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在农产品的收购中,在农民利益的保护上,正在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流通体制。因此,我们的粮食购销体制,我们的棉花购销体制,以及其它重要的农产品购销体制,还都正处在一个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因此,无论是棉花、粮食或者是其它农产品,在购销的方式上,出现一些变化,都是在建立和完善体制过程中间不可避免的事情。这个问题我还可以让我们的价格司长再做进一步的补充。 2001-07-11 10:22:33 - 毕井泉:
第一,在这个目录里面讲到的储备粮、食用植物油和棉花,是指中央储备计划这部分数量的收购价格和出库的销售价格,政府规定这个价格的目的,也是通过中央储备物资的收购和销售,影响市场的价格。第二,政府储备的这部分物资在数量上,在全部商品里占的比重不大。储备以外的价格仍由市场形成。所以,这与放开棉花价格并不矛盾。 2001-07-11 10:23:46 - 新华社记者:
刚才汪主任介绍,国家计委放开了大部分原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保留的13种商品和服务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在价格管理方面已经无所作为,价格管理对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没有多大作用了呢?谢谢。 2001-07-11 10:24:40 - 汪洋: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减少政府对价格行政审批,是政府转变职能、解决政府职能“越位”问题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还有大量的政府管理价格职能“缺位”的问题。比如在反对价格垄断、反对价格欺诈、制止不正当竞争、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我国法律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还十分突出。所以,政府定价的项目减少以后,政府管理价格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重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改变“越位”的情况以后,将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政府职能“缺位”的地方上去。政府价格工作的重心,将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定价为主转移到“定规则、当裁判”为主上来。国家计委将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研究价格政策、制定价格法规、协调价格矛盾、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和调控价格总水平上来。概括地说,我们认为“管少”才能“管好”,“管少”也是为了“管好”。因此,政府在未来价格管理中的职能是不可或缺的,仍然是十分重要的。 2001-07-11 10:29:34 - CCTV记者:
请问汪洋主任,刚才已经介绍了政府定价的商品从1992年的141种下降到了13种,为什么这13种商品还由国家定价?是不是意味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定价的重要职能还仍然存在?谢谢。 2001-07-11 10:30:25 - 汪洋:
你实际上提出了三个问题,我想逐一作出回答。首先是国家计委公布中央定价目录的依据是什么?简单地说,公布中央定价目录的依据是《价格法》。《价格法》在第三章“政府定价行为”第18条明确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益服务和公用事业的价格,可以实行政府定价。同时,在第19条里紧接着指出,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以及具体的适用范围,要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为依据。 2001-07-11 10:33:25 - 汪洋:
说到这里,我就可以紧接着回答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保留这13种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因为这13种商品和服务都是《价格法》第18条中确定的那些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极大的、资源稀缺的、自然垄断经营以及重要的公益和公用事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至于刚才问到第三个问题,为什么还要保留政府定价?对这个问题,我想可以反问一句,现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还没有发现哪个国家不存在政府定价。因为市场配置资源形成价格虽然是有效的,但不是万能的。如果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比如任凭那些自然垄断的行业根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去确定供水、供电、运输这些价格的话,那么就会损害其他行业以及整个公众的利益,所以政府必须去定价,来保证整个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和整个社会的公众利益。简单地说,政府定价是解决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的重要保证。 2001-07-11 10:36:57 - CCTV记者:
刚才您回答了这13种商品的比较笼统的情况,而我们比较感兴趣的是这13种商品中电信的基本业务。您刚才提到,之所以对13种商品仍然实行政府定价,是为了防止企业依靠垄断地位攫取过高的利润,从而妨害老百姓的利益,但是现在中国电信一家独霸的地位已经被打破,电信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中国即将加入WTO,中国政府也作出了放开电信领域的承诺,为什么这次电信基本业务仍然保留在政府定价的范围之内,电信基本业务中央定价还将持续多长时间?国家对电信基本业务的放开有什么具体计划?谢谢。 2001-07-11 10:38:44 - 汪洋:
应当说,你提了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但是我感谢中央电视台和你们代表观众对这个问题的关心。我对你刚才的判断要作出一点纠正,在中国的电信经营业务中,还不是在所有的领域都形成了竞争的局面。在有些初步形成竞争局面的业务领域内,竞争的不同主体还没有形成相对称的位置,比如像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以及其他的电信企业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是中国,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也仍然都要实行政府定价,来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和防止垄断而造成的超额利润。但是为了解决这种还在某些领域存在的垄断,以及在某些领域竞争不充分的问题,中国的信息产业,包括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也正在进行着这方面改革的一些设计和实质性的推进。正如你所指出的,随着我国即将加入WTO,改革现行电信体制,促进竞争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这些年来,中国政府为此作出了许多努力。已经培养了在电信基本业务领域里许多不同的市场主体,允许在一些业务领域开始开展竞争。随着竞争主体的竞争地位能够不断地对称,随着我们管理能力的增强,我相信在中国电信基本业务具备充分竞争条件的时候,这些价格都会放开。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可能回答得太具体,因为定价的主管部门是信息产业部。 2001-07-11 10:44:53 - CCTV记者:
前两天我看到有关报纸上已经出来天然气价格定价,一个新的体系已经制定出来了,在会上能不能介绍一下?另外,我看到目录上还说,成品油的价格以后也要放开,这个步骤是怎么样的? 2001-07-11 10:45:50 - 毕井泉:
我想这个报道可能不大准确,天然气价格的形成机制正在研究,还没有最后确定。成品油的价格,现在已经与国际价格接轨,参照新加坡市场上成品油的价格每月调整一次。所以现在这个价格的机制应该是一个市场的机制。每个月国家计委制定中准的价格和浮动幅度,然后由两个石油公司制定具体的零售价格。但是,现在价格机制也存在着一些弊端,特别是在部分地区,成品油的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对成品油价格的形成机制,还要根据情况进一步研究,推进改革。 2001-07-11 10:48:45 - 外国记者:
我相信,这次中央定价目录的颁布是中国政府采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价格方面有两种行为,一个是倾销,另外一个就是所谓的集团垄断,在市场上造成很高的销售价格。这两种价格行为,政府是否有措施来阻止? 2001-07-11 10:49:55 - 汪洋:
价格倾销和价格垄断是中国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应当承认,解决这两个问题,我们还缺乏足够的经验。因为中国在很长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价格统一由国家制定,因此不存在什么倾销和垄断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形成的过程中,这些问题开始越来越多的出现,中国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比如家电大战过程中间,就出现过垄断和倾销的现象。对在中国市场上已经出现的这些行为,我们进行了调查,也进行了一些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间,我们积累了经验,现在国务院正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法律的健全,中国会在今后比较好地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不仅要防止中国自己的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上搞倾销垄断,我们还要在加入WTO,市场充分开放的情况下,防止国外的一些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倾销和垄断。谢谢。 2001-07-11 10:53:11 - 经济日报记者:
刚才除了讲到电信跟天然气价格以外,机票价格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最近机票打折的报道非常多,民航总局在年初已经定了只能够在15条航线上打折,但实际上现在暗扣暗折屡禁不止,秩序已经非常乱了。现在放开机票价格的呼声也非常高,国家计委在这方面是如何考虑的?如果近期不能放开机票价格的话,机票市场的秩序怎么规范?想听听汪主任最权威的发言。 2001-07-11 10:54:36 - 汪洋:
这确实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当前中国民航机票价格的问题,应当说是公众不满意,民用航空企业不满意,国家民航总局自己大概也不满意。同样,国家计委作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满意。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发表以下意见:第一,中国民航总局为了解决当前民航票价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做了不懈的努力,并且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种积极的探索,是应该肯定的。 第二,中国民航票价的现状是中国民航现行体制的一种反映,要解决中国民航的票价问题,可能最关键是要解决中国民航现行的体制问题。在体制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的情况下,去解决票价问题,只能是事倍功半。现在,国家民航总局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围绕着解决中国民航的体制问题进行研究和方案的设计。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里已经把解决中国民航体制问题的某些内容写进去了。我们相信,随着中国民航体制的改革,中国民航票价目前混乱和社会各方面都不满意的状况会得到缓解和根本的改观。 第三,对当前票价存在一定程度混乱的状况,我们将会同中国民航总局加强整顿。根据《民航法》的规定,民航票价管理办法是国家民航总局会同国家计委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我们将督促中国民航总局加快民航票价管理和折扣办法的法规的制定。这样,用法律为我们整顿当前的价格秩序提供保障。谢谢。 2001-07-11 11:01:26 - 中国证券报记者:
我们看到,这次金融结算和交易服务里面包括一些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结算手续费仍然没有放开。去年以来,券商打折的风波大家也都知道,佣金下调的呼声也比较高,国家计委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考虑?第二个问题,我们的电价现在还没有完全放开,这可能跟航空部门一样,受制于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目前进行到了什么程度?下一步的方向有没有时间表?能不能透露一下,谢谢。 2001-07-11 11:02:28 - 毕井泉:
电价在目录中列进来的是未实现竞争上网的上网电价和电网的销售价格。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后,在电力市场建立起来之后,上网电价将主要由市场竞争中形成。政府主要监管高压电网的输电费用和低压电网的配电费用。关于电力体制的改革,已经列入到十五计划纲要,现在正在研究和积极的推进。 2001-07-11 11:04:20 - 汪洋:
对于你刚才说的第一个问题,我做两点补充。现在之所以在金融和证券领域还实行国家确定指导价的方式,第一是因为中国的资本和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实行政府定价,有利于资本和证券市场的稳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第二,现在实行政府定价的金融和证券领域有许多是垄断性和稀缺性的资源,实行政府定价也是保障市场有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条件。中国的改革是渐进性的,它的特点是摸着石头过河,放开金融和证券方面的政府定价上大概还需要一个过程。 2001-07-11 11:06:21 -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我刚才看到在中央定价目录里面,邮政基本业务资费备注里面,把印刷品、包裹、报刊发行、特快专递都列入了备注里面。我们知道,前一段时间统计局有个统计调查,邮政垄断也是排在前三位的,反垄断的呼声也很高,但是邮政部门也说邮政专营和垄断不是一回事。这里面是不是意味着印刷品、包裹、报刊发行和特快专递,从政府的角度也承认它不是一个充分竞争的服务?请做一下解释。 2001-07-11 11:08:28 - 毕井泉:
我认为你的判断是正确的,邮政是国家专营的,有些业务,包括印刷品和特快专递,现在确实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所以政府要进行必要的管理,谢谢。 2001-07-11 11:09:22 - 英国大使馆:
有个问题请教汪主任,根据刚才您的介绍,计委将会减少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从141种减少到了13种,您能不能针对这部分,原来政府定价转变为市场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预测一下未来的基本的价格走势,这部分的价格会不会出现突然的上涨或者是突然的下落,而且它可能会对下阶段的价格指数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果可能会导致价格大幅的波动的话,计委会不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2001-07-11 11:10:59 - 汪洋:
我想这个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现在提出把1992年定价目录确定的141种减少为这次的13种,是一个为了说明中国在这个期间市场化进程而进行的比较,实际上,这141种(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在这次公布中央定价目录之前,已经有大部分在1992年以后就逐步地由市场定价了。在我们发给诸位的材料里面,明确地告诉了大家,1992年以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发文明令放开价格的有35种。另外,还有62种是没有再要求审批,但是也还没有明令放开。也就是说,这62种实际上也已经是在由市场定价,比如其中点到的汽车发动机等等。真正是我们这次公布中央定价目录的时候确定新放开的商品和服务只有10种,我们测算了一下,这些新放开的商品和服务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产品的收购总额、生产资料的销售总额的影响大概不到一个百分点。因此,从总体上,这次放开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后,不会对现行的价格走势构成任何重大影响。我想,它最大的意义是在于对中国政府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会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我们放弃那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情,是为了把精力转移到政府应该管理的维护价格秩序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上来。当然,我也不排除在我们公布的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中间,会有个别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因为放开消息的影响,对公众的消费心理产生影响,会出现波动。像我们决定放开轿车价格以后,老百姓就持币待购,等待着轿车降价,这种情况是我们开始没有预料到的。但是可以预料的,我再一次肯定地说,不会对中国下一步的价格走势造成重大的影响。 2001-07-11 11:17:27 - 王国庆:
今天的记者会到这里结束,谢谢各位。 2001-07-11 11: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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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新办副主任王国庆宣布发布会开始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汪洋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 布鲁博格记者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毕井泉
- 新华社记者
- CCTV记者
- 与会记者
- cctv记者
- cctv记者
- 外国记者
- 经济日报记者
- 汪副主任回答记者提问
- 中国证券报记者
- 毕司长回答提问
- 英国大使馆
-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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