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全体会议
活动描述
- 3月12日下午3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台湾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宽敞明亮,参加全体会议审议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台湾代表团的代表们已经进入会场,会议即将开始。
2007-03-12 14:50:04 - 主持人王琼瑛:
各位代表,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今天下午按照大会的议程安排,我们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为什么加这个,因为对记者公布的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有关议题,可能我们的议题宽一点,结合政府的工作报告有关内容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7-03-12 14:52:09 - 魏丽惠:
各位代表,我就今天的人大常委会报告谈点看法。听了吴邦国委员长关于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我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在本届政府里,特别是在立法上,去年通过了《监督法》,应该说《物权法》和《监督法》是在制定法律中难度比较大的法律,历时十几年的时间,都是非常谨慎的态度,而且是做了多次调查,广泛地征求了全国人民的意见,最后形成了这样的法律。我们在人大立法过程中,这十几年来,通过各级人大,立法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绩。特别是关于政治体制方面大的法律方面。这些年,我们逐步完成了“以人治国”到“以法治国”的过程,而且逐渐形成了我们国家比较完善的法律,这是人大非常重要的成绩。
2007-03-12 14:53:51 - 魏丽惠:
通过这些法律的制定,全国人民逐渐地理解,逐渐地走向法制社会,而且大家办事、做事以法律为准绳来做,这是人大非常重要的任务。2007年又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法律,还要修改和再建立,所以,人大制定法律对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参加这些法律的通过,从我们的角度,对法律应该说更好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另外,关于人大常委会做了很多工作,加强人大的职责,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另外,我们从原来每年的一次视察增加到每年一次视察,一次调研,这样通过方方面面,还有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听取关于重要的法律的讨论,这都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素质,增强人大代表参与国事的能力。
上一届我们曾提过,希望人大常委会里设一些专职的干部作为专家能够参与,因为人大是制定法律的,有一些专家参与对我们的工作更有好处。我希望下一届的时候,能有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人大常委会的专职工作。另外,在各个代表团提出议案或者是法律方面的问题的时候,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因为现在的法律议案的提出,需要详细的调查和调研,和通过一些法律的方法,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专业人士来参与,能把制定法律的工作做好。第二,人大代表参加了工作调研以后,因为2006年是第一次作调研,调研和视察不同,我们也开始按照专题进行。但是,我希望能够在调研之前做更充分的准备,把调研的目标看得更清楚,通过调研能够解决更多的问题。
另外,作为台湾团的人大代表,我们就一些有关台商的问题,多年来也提了很多的建议,而且有很多被采纳。比如说关于台湾学生参加医师考试的问题,还有台湾学生在大陆就业的问题,另外对台胞证的管理,就是说能不能台胞证不要总换,便于他们在大陆的学习和管理。还有希望给予在大陆的台胞国民待遇的问题,比如能不能做到,因为现在很多的台胞希望能够自由地回到台湾,同时希望在大陆有国民待遇。在这方面,我们能不能在台胞政策方面有一些类似于身份证的管理等等。我们给政府提了很多的建议,我们相信通过自己的职责,我们更多地反映台胞的一些要求和台商、台湾学生的要求,把我们的工作做好。
2007-03-12 14:56:29 - 魏丽惠:
对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我还是赞成的。我想报告对于更加完善人大的立法,人大监督以及对外交流等等,在我们政治生活中人大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7-03-12 15:01:48 - 陈云英:
上午吴邦国委员长作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我认为这个报告非常好,很实在,而且实事求是。报告内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人大常委会一年的工作,我认为成绩非常显著。主要体现在报告当中的“四新”、新进展、新景象、新的局面等。我觉得去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在整个工作方法上比较突出,以人为本,特别是紧紧抓住当前社会群众所关注的问题,通过人大加以解决,这是很明显的。
第二,人大的立法工作具有开创性。立法的过程听取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甚至有的直接上报,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体现了立法过程中的开创性。
第三,比较突出抓实效。特别是《监督法》实施近一年,在这一年中,能够抓住重点,结合社会关注的,以及我们提倡和谐社会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能够紧紧进行跟踪,包括环保问题、资源问题等等,一年来确实取得了很大成绩。
第四,去年的工作有创新。人大对外的交往进一步扩大,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去年人大对外交流也是非常广泛的。另外,人大对立案和建议等等抓得非常紧,特别是扩大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增加了视察活动。
这是去年总体的感觉,所以,对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很认同。
谈到2007年的工作,我认为指导思想方向是明确的,目标、责任非常清晰。2007年工作总体抓住重点,特别是为明年的换届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2007年的工作计划当中有一项我认为抓得很及时,而且是必须的。就是人大要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情况的报告》。作为台湾同胞我们非常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从目前来看,国务院1999年有一个《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细则》,实际上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制订了《鼓励台商合资》的法规文件。1994年通过了《保护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这些基本形成了保护台商投资的一个法律体系。按照这样的法律体系发挥的作用是比较大的。十多年来,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的投资可以说是从没有到有,从小到大,从个案到整个行业的推进,是这样的过程。现在累计项目有7万余件,实际达到投资也是达到相当大的数目。
2007-03-12 15:02:54 - 陈云英:
从福建来看,福建在海峡两岸关系中的作用,特别是台胞到福建投资的情况来说,去年这个关系,投资的规模各方面都有一定的进展。2006年福建省新批的不同的台资资金达到19.1亿美元,实际到14.2亿美元。对台进出口贸易达到56.07亿美元,增长15%。在两岸的经贸合作当中,福建率先举办了福建的商品展销会。另外,福建实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在福建的台胞已经拿到个体工商户的执照,这是两岸经贸当中的一个突破。同时扩大了台湾农产品的零关税的种类的范围,这是两岸的经贸交流。另外,福建率先到台湾进行图书交易,举办图书交易会。这些经贸交流大大促进了福建和台湾的发展。另外,进一步开辟了海岸,促进了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从去年来看,厦门和金门,还有泉州和金门这些航线旅客达到60多万人次,推动了两岸旅游业的开展,而且实现了货运。厦门和金门的包裹也比较多,福建居民赴金门,还有马祖地区的旅游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旅游业,武夷山和阿里山,日月潭等等,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007-03-12 15:06:58 - 陈云英:
从这些方面来看,两岸的经贸活动是在不断地推进。从福建来说就得到一个例证。两岸的交流与发展,反映了两岸经贸交流的趋势,而且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所以,台湾当局,特别是陈水扁当局,对两岸交流设置了一定的障碍,但从目前来看,台湾同胞到大陆来投资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不管陈水扁当局采取什么不利两岸发展,不利两岸经贸的合作的任何措施。毕竟台资要生存,要发展,大陆现在是一个非常好的投资环境,所以,必然找投资环境好的地方发展,而大陆是发展投资非常好的一个地方。所以,我认为人为不可能阻挡两岸的经贸发展,这也是发展的趋势。
特别是祖国大陆非常关注和重视台湾同胞投资的保护。胡锦涛主席和国民党连战主席会面以后,两岸关系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2006年,中央台办和国民党台商服务中心访问团,在北京举行的第二次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一个工作会。会后形成的关于保护台商的合法权利,这其中达成了10项共识。从这些方面可以体现祖国大陆加强对台商全面保护。正因为有这么一个好的环境,所以,我前面所说的两岸关系,特别是经贸关系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得到了顺利的发展。但是,应该说二十年来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特别是十多年前所制定的《台湾投资保护法》这些法规,因为目前的形势的发展而变化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保护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确确实实有一些问题,有一些情况我们需要论证和调研进行必要的了解、审查。因此,我非常认同全国人大2007年对《台胞投资保护法合法权益》进行进一步审议,我想这项工作意义非常大,我非常认同。
我简单的讲这些。谢谢!
2007-03-12 15:09:53 - 胡有清: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我觉得反映了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非常扎实的工作,在立法、监督、对外工作、对外交往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立法工作,应该说按照立法的计划做了非常扎实的工作,在监督和代表方面的工作成绩更是令人瞩目。所以,我对这个报告是满意的。
代表工作去年在很多方面都做得很好,我们台湾团在这个过程中有亲身的感受。去年根据在视察对外增加一次调研的安排,我们全团到江苏进行了专职的调研,主要是对个体台商投资保护的问题,还有其他的有关的台胞的情况进行一些调研。江苏的台商在全国应该说是人口最多的地方之一,台资企业很多,我们全团的代表在这次的调研之中获得了很深刻的印象,也接触到一些问题,形成了我们的调研报告,有很多意见,在这次会议上形成了建议,有的在审议当中,向政府的领导反映。所以,这个调研的活动我个人认为很好,使我们真正接触实际,了解了实际情况。去年我们的代表参加了人大常委会对代表的培训,对我们履职有很大的好处。
对于代表工作,我想还应该进一步加强,我有几个考虑:
第一,代表现在的履职要花较多的时间。根据我自己的情况,大概参加大会,参加视察和调研以及平常做一些了解情况的工作,一般来说应该每年需要两到三个月的工作日时间。随着人大的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代表的责任、任务应该更重。这次关于选举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当中,草案中提到增加一线工人代表的比例。作为一线的工人代表他们履职和所花费的时间、精力这些因素要考虑,所以,我觉得可以考虑,代表在一年里一定的时间的履职时间,这样一定的时间之内集中一定的精力履行代表的职责。
第二,现在各个省的人大常委会都有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各省的代表联络处以及人大常委会都为本省的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了很多的服务保障。我们台湾团也是,我们也有一个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他们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的帮助。但是,因为刚刚成立不久,所以,力量还有限。当然,我知道人很少。所以,要想更好地开展工作需要加强力量,配备更多的人力,在为代表服务当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2007-03-12 15:14:20 - 胡有清:
第三,在代表提出的这么多的议案、建议之后,有关部门在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之下都进行了很认真的办理。我认为在今后的办理过程中,还应该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了解代表提出的建议的背景。另外,有一些建议本身可能没有充分反映或者还有其他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很好地进行沟通,就会使办理的质量更好。
这些是加强以后的代表工作提出的建议。
从这几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过程来看,代表的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希望在今后的政治生活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另外,我提点建议,刚才有代表讲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是1994年出台的,1995年曾经组织过一次检查,当时的委员长带队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当时的执法检查报告当中建议制定这个法的《实施细则》,后来在1999年出台了细则。几年过去了,我们在去年的调研中,感觉围绕执行这个法,各级政府都做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这当中当然也有一些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两岸关系的变化等等产生一些新的问题。
2007-03-12 15:18:34 - 胡有清:
今年的人大常委会初步安排,据我所知是今年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将由国务院汇报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在这之前,国台办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今年2月份参加了国台办的座谈会,我们知道2月初在福州,在大陆的十个台协的会长座谈会,正在为报告作准备。我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一次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细则》新的执法检查,可以重点实地检查工作,也可以安排其他相关的人做自查,通过执法检查的过程,推动在大陆投资的台湾同胞的保护工作,同时也为这个法的修订问题进行调研。
另外,随着台胞到大陆来投资、求学、工作、生活的增加,也带来了很多各种法律的问题。台湾当局在很多方面割断台湾和大陆历史的、文化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如何对到大陆来生活的台胞提供更好的保护,需要在法律上进行一些问题研究。我们在最近的讨论当中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问题,建议人大常委会对这些问题有计划地进行一些调研,适时地跟进。这样和政府的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保护台商以及其他长驻大陆台胞的权益。
2007-03-12 15:22:18 - 詹高越:
上午审议了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我认为常委会2006年工作完成的很好,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督,无论是代表工作还是对外交流,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卓有成效的工作。2007年的工作安排,符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为此,我完全赞同吴邦国委员长的常委会工作报告。
因为这次人大的会议,是本届人大最后一次的全体会议。不好意思,从各方面考虑,自己担任人大代表的使命可能很快结束了,任了一届人大代表,对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这种制度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但是,如何坚持好这项制度,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方面,我还有一些建议,总觉得不说自己好象没有履行好自己当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
我的建议总的意思是,希望今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两项工作分量相比应该逐渐地加强人大的监督工作,甚至在一定时期要注重立法问题。人大一方面要立好法,使国家和地方有一个好的法律,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再就是履行监督的职责,要检查人大立的法有没有有效地实施,实施中暴露出哪些问题,如何解决。不但要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办事,还要解决政府部门对法律规定的职能不作为。有人说我国的法律不少了,应该说基本够用了。重要的方面,或者说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有法不能按法执行,或者是执法主体不明确,或者是执法者不作为。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我认为我们不可能做到依法治国。
2007-03-12 15:26:30 - 詹高越:
在这里,有执法主体太多的问题,分工不明。但是更多的是职能部门常常是对本部门有利的事抢着干,没利益的事就推。比如现在社会上反映非常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法,但是,具体怎么执行,所涉及的部门应该怎么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或者是履行它的行政职能,我觉得在执法当中我们应该加强。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网吧问题社会反映非常强烈,也有这种规定,比如网吧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午夜12点,青少年不准进入网吧等等,但是,谁去管,谁去执行?我们常常看到,各地网吧未成年人可以随便进,各地网吧很少有按规定到12点关门的。
再有,像广告,我觉得可能中央台这一点做的比较好,地方台,特别是到了白天是广告充斥,医药的广告,可以说是占了整个播出时间的四分之一。听说白天看电视的时候得有耐心,看一段皆是一个广告。现在有的部门就说,像医药广告一半都有问题,都有误导消费的问题。这些问题太多了,所以,在一定意义上监督比立法更重要。特别是我国有些地方初步完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人大常委会工作,不仅是本届,今后的人大常委会也如此,建议加大人大的立法,提高监督作用。人大的监督工作,就是严格按照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
2007-03-12 15:34:20 - 詹高越:
对这个法律的有效实施,我有如下具体建议:
第一,为了加强这部法律的实施,我建议应该改变人大常委会的结构,减少政府成员,增加法律的专业人员。
第二,常委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或者是提高自己的水平,切实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当中,既要对党高度负责,也要对人民高度负责。
第三,要严格实施《监督法》。例如各级人大按这部法律有一个询问和质询这一章,这项工作做得好,人大的监督工作和监督效应就会有很大的提高。所以,监督法要切实落实。特别是对地方的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比如说省、市、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政府的重要事项,如果人大常委会真正开展好了监督,做好了询问和质询,我想会有力地推动地方的政府的工作。
第四,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除了像现在的做法,通报专项工作报告,有哪些法律事实检查等等,我认为还要加强通过电子网络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因此,各级代表更好地结合常委会要进行的工作,更好地用实际行动反映民意,这是代表履行职责的很重要的方面。比如今年常委会已将听取和审议《关于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的合法权益情况的报告》。我觉得如果我们能够列席这次会议当然更好,列席不了,作为一个台湾省的人大代表,我们一个是凭几次视察工作当中听到的有关台商的问题,或者平常接触台商听到的有关台商保护权益当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向人大常委会反映。
2007-03-12 15:42:23 - 詹高越:
第五,媒体应该加强对监督法实施的报道。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一府两院”报告的宣传。让人们了解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关注人民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二是我们的代表,包括常委如果代表人民群众,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给人民群众一个知情权,考察、考核权。
第六,注意解决制定法律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已经制定的法律,不一定用修改法律的办法解决,有时候不是很成熟,还有就是可以决议的办法,或者是参照高法的法律条文解释的办法来规定。对一部法律有多个法律主体,应该明确责任,把他的责任明确。
第七,在一定时期加大对政府部门,对法定职能不作为的监督,有效地解决有法没有人监管的问题,使我们制定的法律真正得到执行。特别是吴邦国委员长在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在继续完成立法的同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制定社会领域的法,就要监督执行,否则不可能真正做到法制,也不可能真正做到和谐社会。
2007-03-12 15:44:10 - 刘琪:
听了吴邦国委员长作的常委会的报告,我感觉很实在。客观上总结了一年来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委员长用了“四个新”概括去年总体的四个方面的情景,即:立法工作又有新进展,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对外交流开创新局面。我们感到常委会去年的工作的确做得很好,我对报告表示赞同。
在去年的监督工作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确定了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来开展监督,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直接相关的突出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八个专门的法律报告,检查了12部法律的实施情况。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
2007-03-12 15:45:42 - 刘琪:
常委会始终关心、关注“三农”工作。去年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的实施检查,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切实的保护,同时也对扎实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常委会检查了《专利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常委会加强对环境资源的跟踪和检查,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三部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开展执法检查,为发展循环经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常委会还对《归侨侨眷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做了检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对存在的问题对国务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总之,一年来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始终围绕中心作为重点,讲究实效,使一些事关全局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的监督工作得以解决。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监督工作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去年常委会在立法方面解决了一些立法的难题,立法的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2007-03-12 15:47:22 - 刘琪:
一年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更加注意倾听有关各方,特别是普通百姓的意见,《物权法》涉及到国家的基本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去年常委会分别对《物权法》进行了五审、六审、七审,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等,共召开了一百多次座谈会,并就目前立法中专业的立法问题进行了论证。《物权法》修改完善的过程,可以看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劳动合同法草案,关系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去年3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审意见,将法律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共收到对这部法律意见近20万件,这一数字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纪录。
这次大会,大家正在审议两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我个人觉得,只要这些关键、重要的、基础的法律都建设起来,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就能逐步地得到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注意发挥代表的作用,每一年工作计划都征得大家的意见,大家关心哪些方面,能参加哪些分析的活动,大家都感觉到全国人大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推动法律的建立和实施。去年11月份,台湾团在常委会的安排下到江苏进行为期八天的调研,我们看到当地的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台商的投资热情都很高,增值扩股已成为吸引利用台资持续发展的重要的增长点,同时,我们也将了解到的一些存在的问题,通过代表的建议形式,提出改正的意见,发挥了代表的作用。
本次代表大会还将审议通过《企业所得税法》,不会影响台商的投资积极性,台商注重的是大陆的广阔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我们相信两岸关系,一定会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
2007-03-12 15:49:49 - 王琼瑛:
听了吴邦国委员长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我感觉是非常好的报告。整个报告贯穿了我们国家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我体会很深的就是通过《物权法》的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代表大会制度重要的特点,就是通过一定的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变成国家的意志,而且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项工作。所以,这项政治制度非常符合我们的国情。
前面的代表讲到了关于《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过程,这个立法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就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变成国家的意志。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委员长的报告当中突出了一个主题,就是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的一些中心的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进行立法和监督。前面很多的同志都提到了,去年一年的工作是很有成效的,特别是在立法方面的一些难点问题,比如说《监督法》、《物权法》经过十多年来的酝酿,七八次的审议,这次将提到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上审议,《监督法》也出台了,这是多年来的一项难点的工作,去年有了突破。
监督工作也是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和和谐的这个主题来进行。同时,去年一年在继续贯彻中央9号文件方面也是非常好的,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2007-03-12 15:57:00 - 王琼瑛:
去年总的一年来讲,包括外交工作和信访工作,以及发挥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等各方面都做得很好。所以,我完全赞同吴邦国委员长的这个工作报告。
结合这个工作报告,我对人大2007年的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报告里讲到,“继续加强代表工作”。这里提到“加强代表工作”,但是在2006年的加强代表工作里有一项,“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这方面,从两个数字说明办理代表建议还有空间的。一个是已经解决或者是正在解决的代表建议,在6000多件里办理或者正在办理,占总的建议的28%,还有占代表建议的48%,正在做方案,这两项加起来就是70%。70%已经解决或者是正在做方案的。
2007-03-12 16:09:40 - 王琼瑛:
这就意味着还有30%的建议还没有办理,所以,还有一定的空间。分析这个空间,或者是没有达到更高的比例的话,这个原因不外乎是有两方面,我想今后的工作,在这两方面应该加强。第一,为什么还有30%的空间,就是代表提出的建议的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有一些代表提出的建议,比较虚,不够具体,可行性还有待于提高。
如果提的不具体,可行性意见比较少,而且这个意见不可行,政府有关方面办理就有困难。所以,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还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另外有关方面办理代表的意见,还要认真,不要停留在文字上的答复,答复和落实还是有距离的。
2007-03-12 16:13:28 - 王琼瑛:
第二,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里提到,关于支持审计工作,督促有关方面纠正问题,我们审计出来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加强监督,利用好审计的成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监督,及时纠正,而且跟踪到底,不要审计走过场,有点问题就过了,失去了审计的意义。
第三,关于信访工作。过去一年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有很大的进步,特别是盛华仁委员长对信访工作提出了三个百分之百,但是,各地在做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个我们希望人大常委会今后对信访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减少在同一个问题多次信访的现象。
提到这个问题,我想《监督法》出台以后,没有提到个案监督的问题,个案监督,我们人大常委会要研究一下如何把加强信访工作和个案监督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因为现在在信访工作当中有一些切断,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多次上访,就是在各级的人大常委会接到信访的时候,往往停留在转发文件,就是把信访材料转发到有关的部门,缺乏跟踪监督的问题。
跟踪监督的问题,会不会涉及到个案监督,因为现在上访的问题很多都是和司法有关系的,我们这次《监督法》没有个案监督,在信访工作和加强信访工作和部个案监督要要有结合点,不要停留在转发文件的层面上。
2007-03-12 16:15:16 - 王琼瑛:
第四,关于工作中报告里也提到,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不仅是常委会成员或者是专委会成员,对熟悉这些情况的代表参加,这样更有利于调研,提出的问题更深入。
第五,加强人大的工作,重点是监督工作方面。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基本完成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框架基本完成,今后的工作重点转向监督工作。我建议人大在执法检查方面坚持跟踪监督,回头看。
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的执法检查,比如我们国家目前对环境保护、节能方面的有关的法律,包括土地的管理等等这些重点的法律,要年年跟踪,要回头看,不要查完一次就完了,要讲监督的实效就必须跟踪。据我了解,有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回头看跟踪方面是非常有成效的,特别是对水污染防止、大气污染等等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检查,特别重视回头看。回头看和人大代表的视察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国人大也可以借鉴地方人大的一些好的做法,在执法检查方面回头看,在跟踪监督分析做得更好一些。
2007-03-12 16:17:04 - 范增胜:
我谈点看法。政府的工作报告,经过前一段的审议,内容非常丰富,如今读了意犹未尽的感觉,所以,我提出补充意见和建议。
温总理的报告通篇贯彻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充分地体现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字里行间充满了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的胸怀,令人非常感动。
在中央正确引导下,2006年各项指标基本完成,而且完成的特别出色。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政府必须重视,两个硬性的指标没有完成,就是单位GDP节能4%,还有一个污染排放降低2%的指标没有完成。当然,有它的客观原因,但是,从政府的角度以及更多的从主观上找原因,比如有许多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法规执行,另外还有很多应该淘汰落后生产力仍然停留在市场上,导致这项指标没有完成,所以,希望能够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工作。
2007年的工作报告,可以说整个围绕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以及反腐倡廉、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等这些问题,总理都考虑到,而且做了非常具体的部署。但是,举措虽好,能不能有效贯彻落实,关键在各级政府。所以,2007年的工作任务能不能完成,各项措施能不能落实,政府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所以,这方面就政府的自身建设提点建议。
2007-03-12 16:18:41 - 范增胜:
首先,各级政府观念的转变,要树立忧患的意识,要有服务的意识,责任的意识和法制的意识,一切依法行政,而不能高高在上,这是转变观念,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
三个层次方面闭关把关,一个就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而且更加公开、透明,让老百姓有知情权。事前通过听证会,共同讨论集体决策,防止首长一人拍板。这是第一个层次。
第二,在决定以后,在执行过程当中,除了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之外,还有审计监督,更应该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样可能会防止弊端的发生。
第三,责任追究制。就是最终的结果是不是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者是有措施是追究责任制。这是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建议。
2007-03-12 16:21:37 - 范增胜:
其次,关于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的工作报告。去年做了很多的工作,尤其是立法方面可圈可点,更加民主、科学、更加公开、透明。同时涉及到全民关注的一些基本法律,都能够全文地公布于社会,争取全民的意见,这样可以广泛地听取意见,凝聚全民的智慧,起草当中减少遗漏和失误的地方,将使起草的文件更加完备,更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所以,立法方面做得非常出色。
对于开展议会交往方面,这几年来,尤其是去年一年出访频繁,同世界其他国家的议会交往,一方面有利于让外国议会充分了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人民愿望和要求的。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借鉴其他国家议会如何运作,如何听取人民意见,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借鉴参考。更重要的就是通过交流,让外国了解中国,知道中国采取和平发展的道路,将不会对任何的国家有威胁,因为13亿人吃饭问题还没有解决,这样防止其他国家在我们今后发展的道路上,或者是对我们发展的政策说三道四,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所以,这也是我们外交重要的组成部分,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新的一年能够更多与美国参众两院和欧盟其他国家议会的了解,增加交往,进一步为我国改革开放营造更好、更和平的国际环境。
2007-03-12 16:23:05 - 范增胜:
第三,《监督法》经过二十年的酝酿,于去年已经颁布实施,这对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肩负更重要的责任。如何依照《监督法》,开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人民寄予厚望。在闭会期间,整个职责靠人大常委会履行,所以,责任非常艰巨。按照现行的结构,可能还难以胜任,所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将来能够尽快走向专职化。就是说全心全意代表履行常委会的监督职责和立法的任务。同时,建议给每个常委配上助理,因为全国范围内纷繁复杂的事物很多,要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光靠常委能力远远不够,想做好能力有限,所以,建议配上助理,使他们掌握更新的信息,更全面的信息,来代表人民来履行常委会的职责。
第四,希望能够加强和人民代表的联系。因为常委会的工作来自于全国两千多个代表,从各个方面汇集的信息,如何更好地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各省市的代表在各个层面都有,通过各级人大代表反映上来的意见,通过人大常委会汇总以后,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建议政府予以执行。
2007-03-12 16:25:37 - 张永钧:
我感觉报告很深刻。我作为人大代表已经十年了,这个报告我感觉分量很重,一个是有历史意义的法律法规,就是《监督法》,一个就是《物权法》。这两个法,使国家走上依法治国轨道上来的步子更加规范,而且国家的经济建设,通过这些基本法逐步的规范了。
我现在思考的就是监督这一部分,这几天媒体也非常关注,当然,也是在捕捉代表的想法,也想代表如何探讨监督的问题。按照《监督法》来看,原来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现在作为常委会的监督。我举的例子不一定对,因为是讨论。是不是足球场运动员在那踢,踢当然是有规则,不能铲球不能铲人,不能跑到界外接球,这有规定。这些规定是由运动员来执行,要按照这个规定来踢。违规谁判?裁判员,黄牌、红牌出来了。我想是不是监督的黄牌、红牌亮出来。我考虑的问题是,红牌、黄牌亮出来有一个程序,就是监督的程序性和针对性,如何结合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这两个性结合好,使赢的高兴,输的心服。我在思考怎么监督的问题,我举这样一个例子。
2007-03-12 16:27:50 - 张永钧:
最近媒体也是访问这些事情。有很多的程序和专题,我们看到报告里,跟踪监督、专项监督、很多的名词,在监督方面确确实实要有很多的运作的形式。我举一个例子,环保问题,我作了十年人大代表,每届都听到环保的问题,要给子孙后代留很好的环境,水应该是清的水。但是,从媒体报道也好,包括学者现场观察到的也好,这个问题一直解决不好。媒体报道一些企业,检查的时候把污染水道管都关了,甚至也的厂处于半停业的状态,躲过检查,检查一走又开始了。这个过程当中,群众监督不监督,群众监督,举报了,但是回头再检查又关掉了。这些场面在电视上会看到。我琢磨,环保如果这样弄的话,老百姓种地都变成污染的地,如果这样的环境继续下去,总是这样,一监督就搞游戏,就是来回兜圈子,监督有没有什么力度?所以不能泛泛监督,泛泛监督就是雨过地皮湿,这样的监督就没有意义。
2007-03-12 16:31:21 - 张永钧:
我感觉监督的运作的形式、方式和监督的长期性,监督的连续性必须要加强。包括整个经济运作当中审计部门年年都审,年年在人大常委会做这方面的审计报告,方方面面对它的反响是非常大的。年年审、年年办,这些是很公开的事情,这些不行。如果监督是这样的状态,就不把监督当回事了。所以,这个事情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要维护监督的权威性。
当然,运作的方式,我特别提倡微服私访,有时候大张旗鼓地来,之后又走,不要这样做,劳民伤财,而且把监督的概念和监督的意义就弱化了。当然,监督要有针对性,一定把情况掌握清晰,怎么清晰?必须事先了解这个情况。怎么了解?到他们单位了解吗?不可能,就要通过各个渠道,各个部门,特别是媒介,要把这些情况反映出来,而且监督要迅速跟上,监督要有时间性、时效性,不能是媒体监督停止了,停止了就看不到现场。所以,监督的执行一定要及时。除了人大的监督,还有媒体舆论的监督,这是很重要的氛围。
2007-03-12 16:35:16 - 陈云英:
各位代表,刚才很多代表就吴邦国委员长的工作报告谈了自己的意见,我很赞成,我和大家一起审议讨论几天,今天应该是第八天。我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昨天听取审议的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本届的政府是一个亲民的政府、是一个爱民的政府,围绕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大有成效的方方面面的工作。
在我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所有的代表履行好代表的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的权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应该说也是数量很大,工作也很扎实,卓有成效。我作为2798名人大代表当中的一员,非常荣幸,也非常欣慰能够跟本届人大代表一起为13亿人民的利益,代表他们的权益,已经和大家工作第五年了。
在本届政府的努力下,我们做了许许多多的工作,包括要出台的,这次会议审议并且表决的《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这是人民生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些法律。这些法律对于不同的人群,在不同的情况下,他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们的法律已经是223件法律,在完善的法律体系当中,我们每位代表的职责更重了。我们每一次开会,那么多的人民关注我们,所有的报纸,海内海外都关注“两会”和“两会”通过的文件等等。
2007-03-12 16:37:51 - 陈云英:
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我提几点建议。过去十年当中,我参加了台湾代表团到浙江、广东、福建、新疆的视察工作,在2006年又对江苏省进行了调研。在我们的视察、调研当中,我们接触了方方面面的人,也和当地的政府研讨、交流,或者是听他们的汇报,也直接接触群众,也听取了他们的建议。我想所有的建议,有些部分是和大家有相似的地方,有些是我个人的思考。
第一,我希望在2007年开始实施《监督法》以后,继续保持每一次草案对全民公开,被全民支持的工作。过去是在法律已经通过的时候告知人民有这么一部法律,你受这个法律的保护和约束。现在,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加深入,《物权法》已经体现全民公开讨论,提建议。今年还有一些法律草案要出台,比如《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这些法律都会牵扯到很多工作要更加具体的落实,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权益。所以,我们要巩固原来良好的做法。已经颁布的法律,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度要加强,从不同的监督的渠道、方式、方法真正地实现各级人大常委会为人民当家作主,使政府的各项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2007-03-12 16:44:05 - 陈云英:
我自己比较关心的问题是现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我前两天提出了建议,希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更多的举措,有更多的措施,能够有更多的帮助他们的办法。我其中提到建立“青年创业基金”,能够扶持青年出来创业,他们不一定就业,而是出来创业。鼓励青年创业,也可以考虑税制优惠,鼓励青年创业。现在的青年就业难、创业难是世界性的问题,所以,所有的国家都在关心如何帮助青年走出学校能够结业、创业。这是一条建议。
另外,人民上访的工作人大在很多方面都有加强,但是,我认为还可以进步。随着法律的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理解也更加强化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上人大信访。我们原来的信访工作已经取得比较大的成绩,根据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15万多件是在去年一年当中的信访,接待来访是7.5万批次的人群,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广泛的,涉及的诉讼、土地征收、征用、水库移民、房屋迁徙、拆迁等等问题,都是人民安身立命,自己的财产保护问题。《物权法》如果能够向大家所预期的在本次人大会当中高票表决通过之后,肯定信访工作的数量不会下降,会提高。我希望人大的工作做好的再巩固,另外也能够深化。
2007-03-12 16:48:33 - 陈云英:
根据这个愿望,我有一个比较具体的建议,就是现在在司法当中,长期以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是判决以后执法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尽管我们在尽力解决。所以,我们能不能提这样的建议,即降低法律诉讼的门槛。我听到人民群众反映,打官司也很难,我们国家这么大,有不少的难处,打官司很难就是法律程序很多,一般的不是受很高的教育的人不懂得这些程序,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时候要学习这么多程序很难,所以,能不能把人民诉讼的程序简化。另外,就是降低法律诉讼的收费的标准,让很普通的人民,低收入的人民打得起官司。有一部分人根本交不起费,打不起官司,所以,我建议对贫困人群打官司,或者是法律诉讼当中给予法律援助,为他们免费打官司,建立这样的法律援助的机制。
另外,借用大家一点时间,刚才有一些媒体询问我,我去年有一个保护台湾同胞权益纲要的宣言,他们问我这个工作怎么样,我作简单的答复。今年2007年,我们有一个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报告》,我们希望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这个报告的时候台湾代表有机会参加,而且报告的审议中提出我们的建议。
另外,如果我们在保护台湾同胞权益方面地区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原有的国务院台办出台的15项汇集台胞的政策执行落实,对执行落实的情况,当然,可能明年我不一定选上人民代表,如果选上人民代表,我想知道执行的情况,希望这个报告能看得到。
我还想建议,能够发挥台资企业协会,在法律支持当中的作用,开展一些法律的培训,希望各地的对台单位开展台湾同胞法律咨询,保护他们在法律范围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刚才的建议,我希望保护,台湾同胞如果在内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困难,也可以对他们实施法律援助。
另外,我寄希望于各地台办,扩大交流,协助台湾同胞学习、就业等等方面的工作。
我现在听到了比较好的消息,各地政协推荐一部分的台商参加了地方政协的工作,我们对这样的对台胞参与我们政治生活当中的工作表示赞成、支持。
2007-03-12 16:51:17 - 王琼瑛:
根据预计的安排时间,我们对外开放是一个半小时,如果代表有新的意见可以延长十五分钟。
2007-03-12 19:10:22 - 陈蔚文:
我对吴邦国委员长作的报告非常的赞同,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非常满意。我讲一个建议,报告里提到,“我们要提高代表工作质量”,这很重要。2006年常委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对人大代表的学习班培训,还有参加调查研究等等。质量如何提高?调查研究我认为是非常关键的。我有机会每年参加视察、调研,特别是去年去了江苏调研,在南京大学调研的时候,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是和学生座谈的时候,台湾的学生提出,岛内对他们的学业承认的问题,对他们报考中师的门槛问题,包括他们就业的愿望,都有第一手资料,对我们参加会议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了很多的帮助。所以,人大代表能够写出好的议案和建议,能够提高他们发言的水平和质量调研非常重要。
2007-03-12 19:11:00 - 陈蔚文:
现在我提个建议,就是对一线工作的代表,特别是高校、企业、农村地区的一些代表,因为我没有问题,我有时间和机会调查、研究,查资料,但是,有一些代表他们在这些方面有一些困难,所以,希望有一些规定,要求他们的单位支持和协助他们履行人大代表的调查研究工作,甚至给一些带薪水的调查研究工作,协助他们撰写一些资料,查阅资料。否则在一线的代表,他们就比较难,一个是没有时间,一个是没有条件,一个是缺少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这是一点意见。
第二点建议,关于监督。这方面已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成,但是,监督还要加强,要有力度。特别是对“一府两院”,这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也是全国人民对常委会的一个信任和期待。这一点,在过去工作中也做的很好了,但是,还要加强。比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出了问题,受贿和其他的问题,影响很大。对这个问题,我一直思考,这么多年来,作为食品药品监督局它受谁的监督,我认为应该受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因为他自己监督自己有毛病监督不出来。所以,我们有法,还要落实制度,并且要注意一些难点、热点,切实解决监督的问题。
2007-03-12 19:13:27 - 胡亚芳:
我提几点建议:
第一,关于《企业所得税法》。出台的时候要讲到制定税收优惠产业目录,希望这个法出台的时候,这个目录也能够及早地出台。在我国的经济领域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目录。
第二,对各个地方的临时性的税收项目,政府要有措施进行清理和整顿。外资企业在各个省、各个地方都有一些当地的临时的一些赋税,现在《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以后,各地临时出台的税收能停的则停,该减的减,统一到《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前面有代表提到,台湾同胞的权益的法律,应该很好地执行。
2007-03-12 19:14:18 - 何大欣:
我完全赞同吴邦国委员长的工作报告。谈点看法,大家都注意到同一个问题,2007年全国人大听取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报告,这个很有必要。前几天有媒体朋友问了一个问题,说你认为陈水扁最近的所作所为会不会影响两岸的经贸交流?我认为,陈水扁最近的一些言行也好,其他的也好,应该说很不得人心。多的我在这里不谈。有一点,我所接触到的台湾老百姓,求和平、求发展的愿望很迫切,他们对陈水扁那一套已经显得很不耐烦,他们追求的是什么?建设好的家园。虽然当局可能设置一些障碍,但是他们仍然朝着两岸交流合作主轴来转。所以,在这一点说,我认为提出《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恰当的,非常有必要的,显示了我们的诚意和善意,这是一点。
另外,这次会议很多代表说,对《台商的保护法》和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是两个概念,我们说要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听取投资、保护报告以后,能够适时补充、纠正我们的保护法里的一些条款,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非常好的。我在深圳的台联工作,在和台商打交道,和台商交朋友的时候听到一些反映,我们期待经过修改后的台湾保护法能够出台。这是我的愿望。
2007-03-12 19:15:19 - 王琼瑛:
今天下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合作。
2007-03-12 19:18:08 - 中国网: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关注!
2007-03-12 19:18:27
图片内容:
- 会前现场
- 中国网做好直播准备
- 会前代表接受记者采访
- 代表王琼瑛主持本次会议
- 代表魏丽惠首先发言
- 代表胡有清发言
- 代表陈建德发言
- 代表詹高越发言
- 代表刘琪发言
- 代表范增胜发言
- 代表张永钧发言
- 代表陈云英发言
- 代表陈蔚文发言
- 代表胡亚芳发言
- 代表何大欣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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