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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12月29日(星期六)下午3:00,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将在人民大会堂(人民大会堂香港厅)联合召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 返回直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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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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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29日(星期六)下午3:00,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将在人民大会堂(人民大会堂香港厅)联合召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2007-12-29 14:51:12

  • 中国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等出席今天的会议。

    2007-12-29 15:01:29

  • 中国网:

    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主持。

    2007-12-29 15:01:45

  • 中国网:

    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代表、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代表约90人出席会议。

    2007-12-29 15:03:26

  • 胡康生: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近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快社会领域的立法。今年6月常委会通过了《劳动合同法》,8月通过了《就业促进法》,今天上午又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三部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对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再就业,依法调解仲裁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就要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2008年5月1日施行。为了确保这三部法律的全面正确实施,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在这里联合召开三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同志,参加会议的有: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的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代表等。

    2007-12-29 15:03:49

  • 胡康生:

    现在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发言。

    2007-12-29 15:07:12

  • 胡康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三部法律重要意义的认识。对三部法律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和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和疑虑,使用人单位正确理解贯彻实施三部法律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树立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形象,使劳动者了解和熟悉三部法律中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增强他们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007-12-29 15:07:39

  • 田成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加快推进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全面贯彻实施这三部重要法律,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下面,我代表劳动保障部就贯彻实施好三部法律谈几点意见:

    2007-12-29 15:08:04

  • 田成平:

    一、切实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深入开展三部法律的学习培训,使劳动保障系统的工作人员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使各级劳动保障干部职工能够熟练掌握法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特别是要把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作为保障三部法律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努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个别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大规模裁员和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的,要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并将一批典型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监察执法网络,有条件的地区要在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改善执法条件,努力提高监察执法效能,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07-12-29 15:10:17

  • 田成平:

    二、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贯彻实施好三部法律,需要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颁布后,我部配合中宣部、司法部把这两部法律作为国家“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对加强普法宣传进行了部署,会同有关方面及时组织了有奖知识问答和电视大赛,在全国集中开展了宣传月活动。

    2007-12-29 15:10:37

  • 田成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三部法律重要意义的认识。对三部法律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和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和疑虑,使用人单位正确理解贯彻实施三部法律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树立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形象,使劳动者了解和熟悉三部法律中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增强他们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007-12-29 15:10:52

  • 田成平:

    三、抓紧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做好配套政策制定和制度衔接工作,是保证三部法律贯彻实施的重要条件。我们将结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继续抓紧制定贯彻实施三部法律所必需的法规规章,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以进一步细化三部法律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使之更加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对现行相关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相抵触的文件,妥善解决三部法律与现行政策、制度的衔接问题。

    2007-12-29 15:11:57

  • 田成平:

    四、全面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贯彻实施三部法律是新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法律精神体现到各项工作部署上,把法律规定落实到各项工作的推进中,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7-12-29 15:12:24

  • 田成平:

    一是通过实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使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自主创业和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长效化、普惠化,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实现公平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制度,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2007-12-29 15:12:46

  • 田成平:

    二是通过实施《劳动合同法》,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建立用工备案制度,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2007-12-29 15:13:26

  • 田成平:

    三是通过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健全调解仲裁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及时化解和处理劳动争议,确保社会稳定。在三部法律颁布实施的强力推动下,全面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

    2007-12-29 15:13:43

  • 田成平:

    在一年内审议通过三部劳动保障重要法律,是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贯彻实施好三部法律,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007-12-29 15:13:58

  • 胡康生:

    下面请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春兰同志发言。

    2007-12-29 15:14:14

  • 孙春兰: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先后审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三部法律,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高度关注,充满期待。三法的颁布实施,是国家立法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依法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广大职工群众的亲切关怀,对于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落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07-12-29 15:14:38

  • 孙春兰:

    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逐步形成了学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三部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但在法律即将实施前的这一段时间内,劳动关系领域中出现了一些异常情况。少数用人单位违反现行劳动法律法规,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试图使职工工龄“归零”或转嫁用工成本,规避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2007-12-29 15:15:00

  • 孙春兰:

    个别用人单位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这些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有关部门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制定实施细则,以引导用人单位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这表明法律贯彻实施所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

    2007-12-29 15:16:56

  • 孙春兰:

    当然,也还有一些企业夸大劳动合同法的负面影响,说这样会使劳动成本过高。事实上,我国职工工资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与发达国家比还低很多,这说明提高劳动力成本还有很大的空间。维护劳动者权益,提高准入门槛,促成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一部分没有竞争力的、不守法的企业,是实现产业升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付的代价。

    2007-12-29 15:17:56

  • 孙春兰: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总和各级工会将抓住三法贯彻实施的契机,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体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2007-12-29 15:23:02

  • 孙春兰: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广大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开展法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贯彻实施法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努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合法、正当渠道维护权利、反映诉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法律的过程,作为进一步落实工会维权观、推进工会维权工作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维权能力与水平的过程,作为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

    2007-12-29 15:23:36

  • 孙春兰:

    二是抓住法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帮助和指导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签订为重点,提高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制率,努力在所有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发展职工法律援助与服务事业。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协助有关方面妥善预防和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2007-12-29 15:24:06

  • 孙春兰:

    三是努力维护职工社会权益,积极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和住房等方面的问题,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推动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协助有关方面开发就业岗位,妥善安置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搞好工会就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参加新农村建设。加强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工会小额贷(借)款工作,帮助劳动者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使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2007-12-29 15:25:30

  • 孙春兰:

    四是坚持劳动行政执法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促进法律的严格实施。要把自上而下的劳动行政执法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群众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密切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和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调查处理法律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2007-12-29 15:26:06

  • 孙春兰:

    最后,全总将认真学习贯彻今天座谈会的精神,特别是盛华仁副委员长和各位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谢谢大家!

    2007-12-29 15:27:15

  • 胡康生:

    下面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同志发言。

    2007-12-29 15:28:23

  • 信春鹰: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提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这三部法律在2008年先后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必将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2007-12-29 15:29:00

  • 信春鹰:

    就业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和面临就业困难的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当前的就业问题发生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转轨带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带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带来劳动力结构和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就业问题涉及人数之多,矛盾之复杂,是任何国家都没有遇到过的。

    2007-12-29 15:29:59

  • 信春鹰:

    针对我国当前就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就业促进法明确了以下机制:第一,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同时规定: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2007-12-29 15:30:30

  • 信春鹰:

    第二,全面规定了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明确了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经贸政策、投资政策、财政和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政策支持;

    2007-12-29 15:31:59

  • 信春鹰:

    第三,明确规定实行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就业歧视是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对很多求职者来说,就业歧视剥夺了他们的工作机会,侵害了他们的权利,使他们在处于弱势的情况下陷入更艰难的境遇。就业促进法回应社会的要求,列专章规定公平就业问题,明确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是政府的责任,要求政府采取措施,消除就业歧视,并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2007-12-29 15:32:28

  • 信春鹰:

    第四,完善了职业教育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规定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加强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操作训练;鼓励支持各类就业培训,并且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2007-12-29 15:32:49

  • 信春鹰:

    劳动关系是是一个社会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一个社会的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主要表现在劳动关系双方是否遵守了国家的劳动制度和法律,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双方实际上不平等,劳动者处于弱势的背景下,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主要表现在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是否得到了保障。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和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繁发生,突出表现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显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60% 以上是短期合同,多为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几签。有的企业花最低的成本使用劳动者的“青春期”,这些问题在一些地区、行业和单位甚至相当严重,有的劳动者因此和企业产生对立情绪,有的在遭受挫折、处于焦虑的情绪下产生与企业对立的情绪,甚至做出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2007-12-29 15:33:34

  • 信春鹰:

    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对实践中三个较为突出、迫切需要法律规范的问题作了规定。

    第一,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07-12-29 15:34:38

  • 信春鹰:

    第二,针对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的问题,在补偿机制的设计上,鼓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定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无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且明确规定了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2007-12-29 15:35:08

  • 信春鹰:

    第三,针对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规范了试用期,明确了约定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条件等;规定对拖延、克扣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对有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行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形式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07-12-29 15:35:33

  • 信春鹰: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我国于1987年恢复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1993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1994年劳动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形成了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环节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形式的变化,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2007-12-29 15:36:05

  • 信春鹰:

    一是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2006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是1987年的80倍,进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案件量年均增幅达到26%。劳动争议案件日趋复杂,争议双方对抗性强,调处难度加大。预计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劳动者维权意识将会明显增强,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还会增加。二是劳动调解仲裁组织体系不完善,劳动仲裁人员专业化程度低,不能适应解决劳动争议的需要。三是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

    2007-12-29 15:36:24

  • 信春鹰:

    针对这些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指导思想是,尽最大可能将劳动争议案件解决在基层,强化调解、完善仲裁、司法救济。第一, 体现把劳动争议案件解决在基层,强化调解的精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我国具有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优良传统,劳动争议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需要进入正式程序,息事宁人。

    2007-12-29 15:36:50

  • 信春鹰:

    第二,针对劳动仲裁机构体系不完善,劳动仲裁人员专业化程度低,不能适应解决劳动争议需要的现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规定了劳动仲裁员的资格条件;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代表组成,依法履行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

    2007-12-29 15:37:15

  • 信春鹰:

    第三,为了解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一裁终局的案件,即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法定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同时规定劳动者对前述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前述仲裁有符合撤销裁决的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2007-12-29 15:37:34

  • 信春鹰:

    《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所确立的制度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就业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也一个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方式。任何国家都把公民就业放在公共政策的重要位置。劳动关系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恩格斯曾经指出,劳动关系是现代全部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轴心”的状态影响着“全部社会体系”的状态,劳动关系和谐为社会和谐提供基础。一个和谐的社会不是没有争议和纠纷的社会,而是有完善的机制解决争议和纠纷的社会。如果把劳动争议比喻为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是渠道,流畅的渠道能够合法、公正、及时地化解劳动争议。“三法”的贯彻实施将使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谢谢大家!

    2007-12-29 15:38:46

  • 胡康生:

    下面请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同志发言。

    2007-12-29 15:39:45

  • 郜风涛:

    尊敬的盛华仁副委员长、华建敏国务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审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其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2008年 月 日开始施行。这三部法律的公布施行,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7-12-29 15:40:02

  • 郜风涛:

    大家知道,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是重要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劳动领域这三部法律的相继出台,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下面,我结合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职责,就如何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谈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2007-12-29 15:40:56

  • 郜风涛:

    一、切实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是掌握法律内容及其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

    要做好这三部法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首先必须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培训和宣传这三部法律,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其次是要扩大学习、培训和宣传的对象,既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也要加强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大众的宣传培训。

    第三是要注重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对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重要性的认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此,我希望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积极主动地配合好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这三部法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2007-12-29 15:44:37

  • 郜风涛:

    二、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关系到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这三部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将法律中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有必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在《劳动合同法》的配套制度方面,国务院法制办正会同劳动保障部抓紧研究起草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行政法规;在《就业促进法》的配套制度方面,近期主要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立法研究论证和《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对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方面的立法进行研究。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也要依照法律规定,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此外,我们还将加大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对与法律不一致的规定,通过清理加以修订或者废止。

    2007-12-29 15:46:41

  • 郜风涛:

    三、严格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提高执法效果,我建议:

    一是要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对这三部法律的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三是要强化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007-12-29 15:47:24

  • 郜风涛:

    四、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是维护法制统一、保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将依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加强对劳动合同、就业促进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力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希望地方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也要依法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确保这三部法律的正确实施。谢谢大家!

    2007-12-29 15:47:55

  • 胡康生:

    请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沈建国发言。

    2007-12-29 15:48:28

  • 沈建国:

    尊敬的盛华仁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实施在即,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战略举措,体现了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2007-12-29 15:51:11

  • 沈建国:

    全国工商联黄孟复主席、全哲洙书记十分重视这三部法律的制定与实施。黄孟复主席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并亲自出席了国务院法制办就《劳动合同法》征求民营企业意见座谈会;全哲洙书记就这三部法律的实施也有过明确的批示。工商联作为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将积极提倡、大力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三部法律,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三部法律的顺利实施。

    2007-12-29 15:51:50

  • 沈建国:

    我国民营经济经过近三十年的风雨历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日益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随着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人口日渐增多,已经成为我国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的数据,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城镇民营企业就业人数6967万人,比2005年增长了12%;1998年至2 006年,共有2OOO多万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在民营企业中实现了再就业。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解决了我国新增的就业,而且还吸纳了国有企业改制分流出来的员工,为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消除贫困作出了重要贡献。民营企业在解决劳动就业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民营企业在三部法律实施过程中将发挥比较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对于三部法律的认识程度和贯彻力度,直接关系到三部法律的落实,关系到社会就业稳定和劳动关系和谐。

    2007-12-29 15:53:12

  • 沈建国:

    《劳动合同法》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为核心,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诸如明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规范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规范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规范劳务派遣;规定竞业限制;限定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扩大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适当扩大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成本等方面都体现了立法上的新意;《就业促进法》以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协调一致为目的,强调了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义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为宗旨,完善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三部法律相互衔接、前后呼应,为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要条件。民营企业在创造利润、追求效益的同时,要积极承担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模范遵守、落实三部法律的规定,在企业中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适当行使合同权利,切实维护劳动者在公平就业、合理报酬、健康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我们相信随着这三部法律的全面实施,必将推动广大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地实现健康发展。

    2007-12-29 15:54:55

  • 沈建国:

    民营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首先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地认识和理解相关法律的规定,客观看待法律实施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可断章取义,形成对法律的误解;其次要全力落实,严格履行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充分发挥企业用工自主权,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第三要着眼大局,正确处理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注重调解,依照法定程序化解企业劳资矛盾,不可因小失大,造成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破坏。各级工商联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三部法律的重要性,加强与政府、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在会员企业中广泛宣传普及三部法律,使广大会员企业领会法律内涵,理解法律要义,遵守法律规定,贯彻法律精神。

    2007-12-29 15:56:20

  • 沈建国:

    民营企业和劳动者在市场经济中相互依存,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在长远利益上具有共同性、一致性,但是在局部上、在一定发展阶段来上也存在着一些矛盾,两者是共同利益基础上矛盾的不同方面。企业的生存发展有赖于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劳动者的价值实现有赖于企业的良好经营,两者对立统一,共同构成了劳动关系的主体要素。三部法律的实施有利于在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协调、解决双方存在的局部性、阶段性的矛盾,有利于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双赢”的结果。

    2007-12-29 15:56:26

  • 沈建国:

    我们希望广大民营企业,从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2007-12-29 15:57:38

  • 胡康生:

    下面请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同志发言。

    2007-12-29 15:58:25

  • 陈兰通:

    尊敬的盛华仁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同志们:在我们即将迎来新的一年——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第一年的时刻,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三部劳动方面法律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劳动关系领域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接连顺利通过三部劳动方面的法律,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少有的,在国际上也是少见的。充分展示了我们党和政府着力改善民生,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巨大决心和极大努力。

    2007-12-29 15:58:47

  • 陈兰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近几年又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当前,我国企业劳动关系,总的说是好的,是向着稳定和谐方向发展的。但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争议、劳动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引起社会各方面关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妥善处理职工利益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这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和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千万万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也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国广大企业和企业家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深刻理解这三部法律对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2007-12-29 16:00:58

  • 陈兰通:

    劳动关系是现代经济社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涉及广大劳动者的最根本的利益。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可以带来职工队伍的稳定、企业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企业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关键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树立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有决定性的力量,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实践证明,优秀的企业,成功的企业,必然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今年8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组成的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了298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8个“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这些模范企业不仅在依法规范用工、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真正得到落实,而且在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建设企业文化和承担社会责任等各方面都做出突出的成绩,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与劳动者充分分享发展成果的良性互动,做到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这些模范企业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赞誉,他们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2007-12-29 16:01:21

  • 陈兰通: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国人大通过的三部劳动方面的法律,将很快在全国贯彻实施。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广大企业、企业家和职工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作为企业、企业家和企业团体的联合组织,是中国雇主组织的代表,引导企业、企业家依法经营,实施好这三部法律,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是我们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部署,充分发挥中国企联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认真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2007-12-29 16:01:44

  • 胡康生:

    下面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同志发言。

    2007-12-29 16:03:22

  • 常凯: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对于规范和构建劳动合同制度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以保护劳动者合同权益为宗旨和出发点,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这部法律最突出的重点。应该说,这一法律正是为了适应和解决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最为突出的问题而制定的。

    2007-12-29 16:04:44

  • 常凯:

    一、关于经济发展低成本战略和劳动者权利保护 2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实行的是低成本战略。低成本不仅是企业选择的一个竞争手段,而且成为国家竞争的一个基本手段。作为一个后发国家,没有更多的资金,没有更高的技术,没有更严格的管理,但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所以低成本战略的选择,是有其合理性的,并且,这种选择在一定时期也是有成效的,促进了经济发展,也促进了就业。

    2007-12-29 16:05:38

  • 常凯:

    但是,低成本能不能作为国家和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这是需要探讨的一个问题。现实的问题是,低成本战略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劳动者并没有分享到多少经济发展的成果。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到现在只有13%左右。GDP不断提高,而工资总额占的比例是在下降的。近十几年来,农民工的工资几乎没有增加,而且,欠薪问题还不断发生,在劳动时间、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工伤与职业病方面,工人权益也得不到有效地保障。这种状况如果劳动者能接受,我们仍然可以按原来的思路去做,问题是劳动者已经不能接受。结果一方面是企业招不到工,一方面是工人提出抗议。近几年,劳动争议不断攀升,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而且已经成为影响我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2007-12-29 16:07:32

  • 常凯:

    我们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我们想让我们的企业更有效更持续的发展。我们不能让经济发展的同时,让社会问题更加严重。并且,对于企业而言,并不是成本越低越好?企业发展需要的是一种适度成本。因为不仅要看成本投入有多少,还要看经济效益的产出有多少。过低的成本的直接后果即为劳动关系双方的相互不信任,进而影响企业的持续竞争力。我国现在的劳动关系状况并不理想,我们希望通过法律的实施,来规范双方的行为,来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的理解和沟通。

    2007-12-29 16:07:55

  • 常凯:

    我们承认现在工人的基础素质有待提高,但谁去提高他们?企业无疑应当承担责任。企业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就是提高自己的素质,就是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有些老板说工人喜欢加班,觉得干活舒服。其实工人也想有自己的业余生活,无奈的是工作8小时仅能赚回维持基本生活的工资。我认为应该逐步提高劳动力成本,这是企业竞争的一个趋势。

    2007-12-29 16:08:29

  • 常凯: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企业绝对成本的改变主要涉及两点: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过去是没有的;二是违法成本费很高,这也是最重要的成本,如企业在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两倍工资,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和两个月工资的赔偿。其实这种成本增加是可以避免的,为什么企业一定要违法呢?

    2007-12-29 16:08:56

  • 常凯:

    我们不能把工人的工资压得越低越好,工人应该是企业老板的合作者与朋友。其实,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已经开始主动提高工资。

    《劳动合同法》在这个方向向前迈了一步,使对劳动者的保护,是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进而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2007-12-29 16:09:33

  • 常凯:

    二、关于企业的灵活用工和企业的行为规范。《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使得企业确实面临很大压力。这是因为,现实中的用工期限完全是企业说了算,不签合同、短期合同、合同不规范、不落实的现象是很普遍的。这种用工方式对于企业来说似乎比较灵活,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成本不会增加。但企业的短期行为也会造成员工的短期行为。有多少员工会想到了这个企业就要好好干,把自己的聪明才智都献给企业,使企业也发展呢?珠三角做过一个调查,显示晚上打工妹会互相传递消息,交流哪个企业待遇好,交流如何离职跳槽。员工和企业的选择是双向的。我们的员工流动性很大,企业并未考虑如何让员工留下来为企业努力工作,而是目光短浅地采用尽可能低的工资标准,对员工持着爱来不来的态度。这种观点在短期内可能使企业获利,但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来说无疑是弊大于利的。以上是我提出问题的一个出发点。

    2007-12-29 16:10:36

  • 常凯:

    具体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大家在这里面恐怕存在误解。社会上传言这是铁饭碗,企业需要一辈子养着员工。实际上一个国家怎么会通过立法把企业都困死,不让企业得到发展?《劳动合同法》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单纯地保护劳动者,而是为了在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为什么保护劳动者?因为现实的状况是劳动者得不到保护。我们不希望劳动者通过罢工、请愿、游行、堵路等行动来争取和主张自己的利益诉求。我们主张通过体制内的和规范的程序来解决劳工问题。

    2007-12-29 16:11:15

  • 常凯: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双方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期限的合同。这种合同仍然可以解除,企业仍然能够行使解雇权利,只是要依法解除。而且,《劳动合同法》为了引导企业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没有补偿,但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是有补偿的。然而,由于企业缺乏无固定期限合同管理的经验,因而有压力有担心,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需要了解,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发展的一个基本经验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我国的企业不能接受?恐惧法律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自信。

    2007-12-29 16:12:33

  • 常凯:

    其实,《劳动合同法》给企业灵活用工提供了很大的空间。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解除方面没有任何区别,遇到法定解除条件的就可解除;并且这次的《劳动合同法》对裁员的问题做了更加宽松的规定:以往我们只有在企业破产和经营严重困难的时候才能裁员,这次新增加了一条,企业由于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也可以裁员。在市场经济下,企业裁员应该看成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今年4月份,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都采用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富士康集团提出:老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为了留住人才,集团规定连续工作八年的员工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些案例对于我们的企业应该有所启示。

    2007-12-29 16:13:15

  • 常凯:

    三、关于企业发展的劳动关系战略和雇主策略

    2007-12-29 16:14:47

  • 常凯:

    对于《劳动合同法》是应对还是执行,我觉得消极应对没有出路,积极的选择应该是执行法律。这对于企业是一个挑战,但也是以个契机,一个提升企业的契机。企业必须转型,因为企业目前面临的劳动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不转型的话企业会非常被动。哪个企业都不愿意把自己摆在一个规避劳动法和对抗劳动法的位置上。我们改变不了法律,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法律具有强制性,应对和规避没有出路,结果只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包括有形成本也包括无形成本。这一点也可以说是华为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2007-12-29 16:15:01

  • 常凯:

    那么,企业怎么办?只能是改变自己,即实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以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转型,这种转型主要之点就是,要从以往的以低劳动成本为竞争手段的企业发展模式,转变为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

    2007-12-29 16:16:25

  • 常凯:

    劳动关系是一个企业的最核心的问题。然而,中国的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遇到真正的竞争对手,因为在目前的企业层面,工人并没有形成一个有组织的力量。由于在发展过程中没有遇到竞争对手,企业面临的压力很小,在劳动管理方面可以说是为所欲为。但是现在国家颁布了《劳动合同法》,不希望这种状态继续,所以企业会不适应,这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来说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会。我们应该借此来提升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上的能力。

    2007-12-29 16:17:13

  • 常凯:

    劳动关系管理和协调,是企业以后面临的一个重大的问题,我们需要使劳动关系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态势。工人的权利意识是在不断地提高的过程中。《劳动合同法》也给工人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法律环境。我们希望,要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来促进企业转型,在转型中构建和完善企业的劳动关系发展战略和雇主策略,进而构建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我相信,《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会促进中国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2007-12-29 16:22:32

  • 胡康生:

    下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张福荣同志发言。

    2007-12-29 16:32:42

  • 张福荣:

    尊敬的盛华仁副委员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职工代表: 2007年是我国劳动法律领域立法成果丰硕的一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已经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必将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2007-12-29 16:33:41

  • 张福荣:

    首先,这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涉及企业及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劳动关系的稳定,可以带来职工队伍的稳定、企业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劳动关系成功地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在这个历史性的转变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不同的诉求,劳动关系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依法解决这些问题,规范劳动关系双方行为,对于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2007-12-29 16:34:00

  • 张福荣:

    其次,这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是发展,劳动关系不健康,则企业就不能很好发展,经济和社会也不能很好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重要的是以劳动者为本,社会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和谐。在劳动关系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的就是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劳动者充分分享发展成果的良性互动,激发大家的创造活力,努力形成公平正义、奋发进取、安居乐业的社会和谐局面。

    2007-12-29 16:34:20

  • 张福荣:

    再次,这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平衡劳动关系,保护好劳动关系各方主体,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我国劳动立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就业工作、劳动关系工作、社会保障工作都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急需形成健全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使整个劳动保障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在建设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为主干、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又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2007-12-29 16:34:44

  • 张福荣:

    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落实这三部法律,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2007-12-29 16:35:03

  • 张福荣:

    多年来,工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在经营转型、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始终注意树立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思想,切实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自觉承担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成功实现了股改上市,实现了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别是今年6月《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我行党委高度重视,带头学习,多次听取专家授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劳动用工政策,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做好贯彻落实准备工作。一是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级行党委中心组和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使工商银行系统的每一级行领导、每一名人事干部都熟悉这部法律,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明确法律赋予的责任,提高依法治行的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促进各级分支机构和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全面修订配套的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该新订的新订,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及时加以修改。同时,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全面组织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提高各级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动《劳动合同法》在全行的全面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目前,我行与《劳动合同法》衔接的新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守则等14项相关制度办法已全部修订完毕,即将陆续下发执行。

    2007-12-29 16:35:16

  • 张福荣:

    下一步,我行将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根主线,进一步履行好我行作为国内最大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充分依据《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作用,义不容辞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紧紧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工作岗位、收入分配、福利保障、脱密制度、岗位协议和竞业限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抓住劳动合同、职代会、劳动争议调处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着力推动各项制度规范合理、职工权益充分保障、双方协商平等合作、工会作用有效发挥,建立和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2007-12-29 16:35:42

  • 张福荣: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三法,我行提出两点建议供参考:第一,希望有关部门在三法的宣传普及过程中,坚持正面引导,突出宣传重点,既强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宣传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避免理解偏颇和条款“误读”现象的发生,影响三法的贯彻落实。第二,希望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劳动部等主管部门,针对三法贯彻落实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尽早出台更具操作性、更有针对性的实施条例或司法解释,以更好地指导贯彻落实工作。

    2007-12-29 16:35:58

  • 张福荣:

    随着三法的贯彻落实,企业将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我行作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商业银行,将率先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把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金融业的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2007-12-29 16:36:21

  • 胡康生:

    下面请富士康科技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先生发言。

    2007-12-29 16:36:39

  • 郭台铭:

    尊敬的盛华仁副委员长、各位领导、专家、企业先进,女士们、先生们: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我想,人民大会堂是一个思想、经验与智慧的交汇之所,感谢大会给我这个发言的机会。在此,我谨代表富士康科技集团70万劳动同仁,向包括在座各位在内长期关心支持集团健康成长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表达最高的敬意和谢忱!

    2007-12-29 16:36:54

  • 郭台铭:

    两个月前,党的十七大在这里召开。我认真研读了胡总书记的大会报告,总书记报告中有关的四个坚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以及企业应面向全世界的“走出去战略”,都是英明的国策,我注意到与富士康十二年来坚持的“长期、稳定、发展、科技、国际”的十字经营理念,不论从精神、策略层面而言,还是从实践层面而言,是符合总书记倡导的精神。富士康经营层坚信,英明的国策、法治的环境和科学发展的远景,一直是激励富士康扎根大陆、运筹全球的动力源泉。三法即将付诸实施,富士康作为长期守法经营的企业,有责任拥护、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健康成长、科学发展的企业环境。在两个星期前的12月12日,我们在深圳总部举办了“《劳动合同法》专家论坛”;在一个星期前的12月22日,我们也在深圳总部举办了「劳动合同万人签约仪式」。两次活动得到了相关政府领导、专家学者的支持和指导。在这里,我向大会报告富士康理解贯彻「三法」的一些心得与做法。

    2007-12-29 16:39:39

  • 郭台铭:

    一、富士康对“三法”的三个基本思维。第一个思维:“三法”是共创劳资和谐双赢的法律保障,尤其是劳动合同法是工创老子和谐双赢的法律保障。“三法”维护的是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权益,老子如果不和谐就会双输。尽管法律已经界定了老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尽管我是一名国际企业经营者,但是我一样会站在劳方立场来思考问题。我想,员工的权利、员工的诉求,甚至员工的梦想,企业经营者有责任创造条件,尽力让员工满意。“三法”维护的是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权益,劳资和谐才能共创双赢,劳资如果不和谐,结果只能是双输。尽管法律已经界定了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尽管我是一名企业经营者,但是我一样会站在劳方立场来思考问题。我想,员工的权利、员工的诉求,甚至员工的梦想,企业经营者有责任创造条件,尽力让员工满意。

    2007-12-29 16:55:24

  • 郭台铭:

    第二个思维:“三法”是对想要“稳定员工”、“留住员工”、“提升员工”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执行契机。我认为,员工是企业经营者最亲密的事业伙伴,资深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中国人造字很奇妙,企业的“企”字把“人”字拿掉,就是终止的“止”,企业如果没有了人,这个企业就只能终止。

    2007-12-29 16:55:38

  • 郭台铭:

    第三个思维:“三法”实施将给企业带来提升经营效率、提升技术的压力;加速企业体制结构提升的过程,对企业长远发展是有好处的。不久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的经济工作作了八点部署,其中讲到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体制机制建设”。我想,“三法”实施对企业经营成本有不可轻忽的的影响,但是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经营效率、加速技术进步、推进管理创新来冲抵这个影响。

    2007-12-29 16:55:57

  • 郭台铭:

    二、富士康对“三法”的“三个表态”。基于上述三个基本思维,我对“三法”实施有三个表态:第一,坚决拥护、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依照“三法”,全力推动富士康科技集团特色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以促进劳资双赢;第三,富士康科技集团所有的经营层、管理层、执行层,必须开(推)心置腹,在“政府监督、工会管理、员工参与”原则下,依照“三法”明确规定的法律责任,完全执行法律法规要求。

    2007-12-29 16:56:21

  • 郭台铭:

    富士康科技集团在全球超过1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企业,我们要面对12个不同的《劳动合同法》。集团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规要求,制订有富士康特色的劳动合同制度,以创建优良经营环境,为创造劳资和谐双赢提供保障

    2007-12-29 16:56:49

  • 郭台铭:

    三、创建富士康特色劳动合同制度的三原则:保护弱势、留住人才、自由选择。富士康特色的劳动合同制度,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保护弱势、留住人才、自由选择”为指导原则,为此并对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在优于法规要求基础上,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2007-12-29 16:57:05

  • 郭台铭]:

    第一,基层员工:自由选择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关键人才:实施1-3-3和1-3-8配套留才制度;

    第三,福利待遇:基层员工不论因工或非因工的患病、负伤,他们一概依法享受相关保险和福利;逾期未康复者,转移至集团设立的相关慈善机构继续治疗,并享受就职时相同的福利待遇。

    我们相信:人性本善。员工是企业长久经营的根基所在,员工对自己在企业的未来也是要求长期、稳定和发展。相对于企业,基层员工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弱势,企业必须担负自己的社会责任。

    2007-12-29 16:57:22

  • 郭台铭:

    富士康永久承诺员工“不受歧视、机会均等、待遇公平、权利保障”。为实践这一承诺,集团公司建立健全了失业保障制度、再就业回锅机制,以及全员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医疗自保制度;确保社会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利,对集团内乙肝病患员工进行积极治疗;集团工会承担起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重任。

    2007-12-29 16:59:29

  • 郭台铭:

    四、四个“积极”:富士康扩大就业的历史经验,契合“三法”宗旨与精神。各位领导、专家、朋友,富士康大陆70万名员工分布在华南、华东、华中、华北、东北等地区的20大科技园区。富士康的19年大陆事业发展史,可以说是一部“扎根经营、专业制造、扩大就业”的创业就业成长史。我们的作法是:第一,积极投资3C科技制造业,自主创新研发,积累产业升级发展经验,大量提供就业机会;第二,积极联合国际客户,加强科技与贸易合作,推进国内科技产业发展,扩大就业门路;第三,积极培育城市下岗青年与农村富余青年,广开就业成才之路;第四,积极改善就业条件和工作环境,推进员工安居乐业工程。富士康在中国大陆,一直与驻地政府和人民休戚与共,为扩大就业、繁荣经济而不断努力。未来,集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督导,扩大建设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办理中国企业最大的IE学院,实施“就学即就业计划”,探索完善“企业内学工研一体化”成才模式;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建立专门的残疾人培训机构辅导就业;扩大办理公益事业,持之以恒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如上系列措施,就是集团马上将推动的“素质提升,机会培增”专案。

    2007-12-29 17:00:22

  • 郭台铭:

    各位领导、专家、朋友,富士康科技集团愿意与广大企业一道,在国家迈向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新长征中,秉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创造“长期、稳定、发展、科技、国际”的企业进步远景,创造“安康、稳定、发展”的劳动者美好生活。新的一年马上就要来临。祝在座各位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府平安。谢谢!

    2007-12-29 17:03:04

  • 胡康生:

    下面请北京恒融基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王朝晖同志发言。

    2007-12-29 17:03:28

  • 王朝晖: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我叫王朝晖,是北京恒融基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作为一名普通职工,今天能有机会参加这样的座谈会,我感到非常高兴。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广大职工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职工向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刚才聆听了各位领导的讲话,我觉得受益很大,不仅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三部法律的理解,更加深了自己对掌握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重要性的认识。三部法律实施在即,我想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学习三部法律的感受和对三部法律贯彻实施的认识。

    2007-12-29 17:03:45

  • 王朝晖:

    第一,三部法律的相继出台是党和政府关心职工群众的重要体现。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三部直接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这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决心,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普通职工群众的深切关怀。对于这一点,我和我的同事们在学习三部法律的过程中深有体会,透过法律的规定,我们不断感受传递到我们内心的浓浓暖意。我相信,三部劳动法律的贯彻实施,一定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保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2007-12-29 17:04:09

  • 王朝晖:

    第二,广大职工群众普遍关注并欢迎三部法律。正是由于这三部法律与我们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周围的普通职工和我都有同样的感觉,那就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基层职工从来没有象关注这三部法律一样,去高度关注国家的立法过程和法律草案的内容。2006年3、4月份《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相当多的职工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表达自己对法律草案的看法,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实实在在的意见建议,劳动合同法一时成为职工之间交流的一个重要话题。法律的正式公布,充分反映了立法机关对广大职工呼声的关注和意见建议的重视。广大职工衷心拥护三部法律,并盼望三部法律能够得到切实执行。

    2007-12-29 17:04:32

  • 王朝晖:

    第三,三部法律告诉职工群众如何依法维权。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职工群众开始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并逐步学会了依法维权的本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三部法律分别从不同角度规定了职工不同劳动权利的实现途径,清楚地告诉普通职工如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三部法律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增强普通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2007-12-29 17:05:27

  • 王朝晖:

    第四,学透法律是提高维权质量的重要保障。三部法律特别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公司及时组织我们进行了学习,加深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不过限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和我们自身的知识水平,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职工普遍感到需要加深理解的地方还有很多。我认为,只有真正理解了法律的规定,才能真正学会使用。所以在这里,我们热切希望各级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的领导和同志们能够抽出宝贵的时间,多给我们宣传讲授,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让我们吃透法律精神,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本领。谢谢大家。

    2007-12-29 17:05:43

  • 胡康生:

    下面我们请盛华仁副委员长讲话。

    2007-12-29 17:06:40

  • 盛华仁:

    同志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份和8月份分别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并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今天上午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又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将于明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三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将为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

    2007-12-29 17:06:54

  • 盛华仁: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座谈会,就是为了深刻认识三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推动全社会学习好、宣传好三部法律,保证这三部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刚才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企业界代表、职工代表、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听了大家的发言,得到的总的印象是:各方面为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是积极的、认真的,并且已经作了周密的部署和必要的准备,学习宣传工作做得比较扎实,提出的措施也是积极有效的。

    2007-12-29 17:08:35

  • 盛华仁:

    下面,我也讲一点具体的意见。这三部法律的出台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大家知道,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任期内立法工作的目标,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逐步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尤其是最近两年,把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作为社会领域立法的重点,集中精力、狠抓落实,今年先后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审议了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草案。三部法律的出台,使我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律制度,对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是我国社会领域立法的新进展、新亮点。

    2007-12-29 17:11:43

  • 盛华仁:

    这三部法律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而制定的,需要解决许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调整复杂的关系,维护各有关方面的权益,尤其是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论证、集思广益。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各方面意见近20万件。我们还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基层劳动者、工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劳动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也听取港澳台投资企业以及外国商会、外资企业的意见,对修改完善法律草案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草案由最初的65条增加到98条,对许多条款作了实质性的修改。这三部法律的制定广泛吸纳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愿和要求,也为法律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2007-12-29 17:14:34

  • 盛华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必须首先充分认识三部法律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及深远影响。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劳动法的制定。这三部法律所涉及的劳动合同、就业促进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制度,都是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就业促进法把党和国家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制化,强化了政府促进和支持就业的责任,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利于创造和维护公平就业环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改进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和程序,有助于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加强了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了劳动争议的仲裁制度,从法律程序上加强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保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有效实施。三部劳动法律的颁布实施,既是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障,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2007-12-29 17:15:34

  • 盛华仁:

    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必须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常委会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的时候,吴邦国委员长就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让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合同法的有效实施。”根据吴邦国委员长的这一要求,近半年来,各方面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学习、宣传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工委举办了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有关部门把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纳入了“五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开展了两部法律的“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还不够深入,很多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2007-12-29 17:19:46

  • 盛华仁:

    我们已经注意到,有些法律颁布以后,由于相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没有紧紧跟上,社会上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及有的专家学者,往往从各自的角度去解读法律,其中有些解读甚至曲解了法律的本意,因而对法律的理解形成误导,对法律的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劳动合同法通过以后,就曾出现过一些误读误解、甚至规避法律的情况。有的企业所采取的“集体辞职”、“工龄归零”、“集体裁员”等错误做法,就是特殊的事例,而社会上对此却褒贬不一,以至于在短期内曾产生连锁反应。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察觉以后,立即责成法工委研究和采取相应措施。法工委针对这种情况,通过答记者问的方式,运用多种媒体对劳动合同法作了正确解读、正面宣传,准确回答了若干重要问题,起到了解疑释惑的作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也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纠正或预防这些错误做法。从这件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在每一部重要法律颁布以前,就必须做好解读的充分准备。颁布了以后就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法律、解读法律,让这种正面的宣传、解读去主导法律舆论阵地。比如,对于劳动合同法,我们要正确宣传这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同时也要宣传它是保护企业用工自主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不仅要促使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劳动条件,也要让企业认识到健全的劳动法律制度和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今后既要高度重视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又要高度重视法律颁布后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2007-12-29 17:23:19

  • 盛华仁:

    现在,我们要以“三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着力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从现在起,凡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特别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办公厅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具体的做法: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的“人大说法”栏目以及其他方式介绍法律的内容,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为法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举办视频报告会,请有关负责同志宣讲法律的立法宗旨、基本精神、主要内容,阐述在实施中需要把握的主要问题;三是请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为我们举办新法讲座提供支持,让在校的党政领导干部率先学习、理解、掌握有关法律;四是实施办好新法律的培训班,组织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法律的负责同志进行学习培训,向他们详细解读法律,为各地搞好法律宣传、进行法律培训、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开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提供准确的依据。几天前,我们已经就这些工作向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作了通报,并希望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首先是省级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法律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贯彻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今天,我也想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办公厅的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从贯彻实施这三部法律开始,共同加强和改进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2007-12-29 17:27:40

  • 盛华仁:

    我们务必深刻认识,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通过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业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制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007-12-29 17:35:30

  • 盛华仁:

    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求各部门、各方面依法履职,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司法机关要根据司法实践,及时作出司法解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都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明确责任,把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这三部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将及时组织开展以这三部法律为主的劳动法律执法检查,还将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地完善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007-12-29 17:35:47

  • 盛华仁:

    同志们,2007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2008年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祝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2007-12-29 17:37:09

  • 胡康生:

    同志们:刚才有关部门和专家、企业负责人、企业职工代表作了发言。华仁同志就“三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三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加快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政府等有关部门在“三法”贯彻实施中的职责以及对“三法”实施情况适时组织执法检查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这个会开得很好,为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了个好头。我们要继续做好这三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准确把握实质内容,确保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这三部法律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元旦即将来临,祝同志们新年愉快。今天的会就开到这里,现在散会。

    2007-12-29 17:40:12

  • 中国网: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

    2007-12-29 17: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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