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防范隐性市场行为倡议书”新闻发布会
活动描述
- 北京奥运新闻中心定于 2008年6月3日(周二)上午10:00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防范隐性市场行为倡议书”新闻发布会。届时,奥组委市场开发部、中国广告协会的有关领导将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主持人 李湛军: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上午我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峰先生、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杨洪丰先生、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彭晔先生;首先请彭晔先生宣读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
2008-06-03 10:10:27
- 彭晔:
迎奥运新起点,树广告新形象——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
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倒计时66天之际,为认真履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承诺,并向全世界展现中国广告业、广告人的高尚职业道德和操守,我们向全国广告行业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发出倡议:迎奥运新起点,树广告新形象,以良好的行业风貌和规范的广告行为,为奥运添彩,为奥运助力,为国家争光!
2008-06-03 10:10:41
- 彭晔:
1、大力推进诚信服务和优质规范服务,在广告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正当、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奥运赞助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对国际奥委会的各项承诺。
2、切实防范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在对非奥运赞助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的宣传中,不与奥运会或奥林匹克运动建立未经授权的联系,不误导他人认为企业与奥运存在某种关系。
3、广告经营单位应联手广告主,模范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未经权利人许可,不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2008-06-03 10:13:29
- 彭晔:
4、恪守商业道德,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从事任何可能使人误认为与奥运相联系的商业活动,不提供、不制作搭奥运车、打奥运“擦边球”的创意和广告,不干扰奥运赞助企业的合法市场营销活动。
5、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奥林匹克市场开发的相关规则,在2008年8月1日至8月27日期间,任何未经特别授权和批准而使用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为形象代言人的广告,应暂停在媒体刊播;奥运标志性比赛场馆形象的使用,也应取得权利人的许可。
2008-06-03 10:13:54
- 彭晔:
6、媒体经营单位在刊发非奥运赞助企业的广告时要严格审查,避免出现任何与奥运相联系的内容。对于涉嫌隐性市场行为的广告,应及时停播、修改或撤播,并尽最大努力消除不良影响。
7、媒体奥运栏目的合作企业或冠名企业,应选择奥运赞助企业;同时,在奥运栏目内不出现非奥运赞助企业的产品形象。
广告作为创意产业,发挥着信息传播、商业推广和消费导向等重要作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防范隐性市场广告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奥运市场环境,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贡献力量!
中国广告协会、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
2008年6月3日
2008-06-03 10:14:29
- 主持人 李湛军:
接下来请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先生介绍一下防范隐性行为方面的情况。
2008-06-03 10:14:57
- 陈锋: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去年6月13日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我与新闻界的朋友们交流了北京奥组委在防范隐性市场方面做的工作,在离北京奥运会开幕还有66天的时候,我非常荣幸有机会再次在奥运新闻发布中心向大家介绍中国广告协会和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联合推出“迎奥运新起点,树广告新形象—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的有关情况。
2008-06-03 10:29:11
- 陈锋:
大家知道,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转播商、特许经营商等企业,为北京奥运会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持,作为回报这些企业依法享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市场营销权利和特许经营权利,只有保障市场营销权、特许经营权,使他们最大限度的获得商业利益,维护奥林匹克的品牌价值,保护奥运合作企业给予奥运支持的积极性,使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和奥运会的筹办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维护奥运合作企业相关的市场运营权、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要积极防范隐性市场行为。隐性市场也叫隐性营销,隐性市场将会损害奥运会合作企业的合法权益,极大的挫伤他们为奥运会提供资金支持的积极性。
2008-06-03 10:29:32
- 陈锋:
事实上防范隐性市场行为,不仅是维护奥运合作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我们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中作出的承诺,同时也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北京奥组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例如,将防范隐性市场的工作落实到奥运会筹办工作的各个方面,消除承办中产生隐性市场的条件。引发打击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侵犯奥林匹克市场的行为,使相关的单位、社会团体和媒体了解反隐性市场的重要意义,消除隐性市场出现的条件。加强教育,不断的提高公众防范隐性市场的意识。
2008-06-03 10:29:57
- 陈锋:
在处理隐性市场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隐性市场行为是通过广告宣传的形式出现的,例如某家非奥运合作企业在广告宣传中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虽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但却通过诸如激情2008、2008奔向北京等元素,或者某些媒体开办奥运相关栏目时与非奥运合作企业合作或者做广告,这都构成了隐性市场,这种情况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否则将会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最终将直接影响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在对涉嫌隐性市场的广告进行查处的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除了一些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故意违反竞争原则之外,很多是由于不太了解奥林匹克相关规则,甚至出于对奥运会的支持和热情,与奥运相联系进行宣传,结果产生了隐性市场。
2008-06-03 10:30:29
- 陈锋:
针对这个情况,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积极与广告协会开展合作,力图借助中国广告协会对广告行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进一步解决广告中出现的隐性市场行为,中国广告协会在这方面给予了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很大的支持,如邀请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代表在2008中国广告论坛会议上向全国广告行业的高层代表,全面介绍防范隐性市场的知识,就有关企业的广告设计是否涉嫌隐性市场,及时征求意见等等。
今天中国广告协会和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联合推出“迎奥运新起点,树广告新形象——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并应邀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这不仅是两家单位开展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而且也是我们加强与全国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以及媒体沟通与宣传,使相关单位的人员进一步了解反隐性市场的意义和要求,自觉防范隐性市场行为的具体措施,今后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和中国广告协会还将进一步开展合作,在此我也想代表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对中国广告协会对防范隐性市场行为中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2008-06-03 10:30:55
- 陈锋:
最后,希望全国广告行业的从业单位和人员,积极响应我们的倡议,自觉防范隐性市场广告行为,以良好的行业风貌和规范的广告行为为奥运添彩、为奥运助力,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作出贡献。
2008-06-03 10:31:23
- 主持人 李湛军:
下面请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杨洪丰介绍一下情况。
2008-06-03 10:31:47
- 杨洪丰:
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刚刚陈峰部长对倡议书的制作背景做了介绍,在这里我代表中国广告协会向全国的广告行业呼吁。
奥运会是中国的盛事,全社会都予以了关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2002年印发的关于落实广告条例的有关通知,增强了全社会保护广告标志权的法律意识。2003年印发了关于保护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标志的通知,社会大众也以实际行动宣传奥运有关知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与其他相关行业组织、广告教学机构、广告教育信息服务机构、及从事广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等自觉形成的。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既要负责广告市场的监管,又要指导全国广告行业的发展,中国广告协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总体部署,并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在政策法规咨询、行业规则制定、学术论坛、国际国内会展等方面,为会员提供服务。同时根据章程规定,积极响应行业诉求,规范行业行为,希望各广告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团结协作,恪守职业道德,抵制不正当竞争,正确引导行业消费,尊重他人的知识成果。
2008-06-03 10:37:45
- 杨洪丰:
今天我们和北京奥组委发布“迎奥运新起点,树广告新形象——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是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构建广告和谐环境的又一举措,希望各广告经营单位能够积极响应北京奥组委和中国广告协会的号召,创新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促进中国广告业健康、和谐的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媒体同行们对中国广告业的支持,谢谢大家!
2008-06-03 10:38:08
- 主持人 李湛军:
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
2008-06-03 10:38:27
- 新华社记者:
请问陈锋,您列举一下现在市场上出现比较多的一个媒体类隐性市场行为比较突出的。第二个问题,请问杨会长,现在广告业从业的企业和人员大概是怎么样的规模?北京奥运会对我国广告业收入市场的增长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2008-06-03 10:38:54
- 陈锋:
目前出现的一些行为还是非赞助企业,比如利用广告的形式在广告中使用广告元素,使公众认为这个企业与奥运有一定的联系,这种情况比较突出。比如现在的火炬接力正在传递,现在有一些非奥运赞助企业,用火炬的形象在做广告。当然也包括其他的方式,比如说非赞助企业用奥运门票进行推销,像这种行为也是比较典型的隐性市场行为。另外还有一些企业,比如搞一些营销活动,也和奥运相联系,比如“奥运大促销”像这样的一些活动,也有这样的情况。
2008-06-03 10:39:28
- 杨洪丰:
我们截止到2007年的统计数字,广告经营单位目前是17万多户,从业人员是111万余人,广告金额是1741亿。从总数字来看,我们国家广告的规模应该说已经进入了市场的前列,但是从个体的综合实力来讲,在与国际上一些大的从事广告创意上的对比,个体规模上还有待于提高。奥运对广告是一个商机,大家也都有一个共识,各广告公司也都做了很多努力,我们中国广告协会也组织了一些在国际或者国内的创意比赛,争取在整体上借奥林匹克之机推进我们整个广告行业的发展。
2008-06-03 10:39:53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之声记者:
两个问题,一个是在倡议书的第五条说明了一个期间的规定,这个期间之外有没有相关的约定。还有一个问题,这个倡议书是咱们广告协会组织里边的一个自律书,还是有对广告经营、广告发布有一些制约,有没有法律方面的效应?
2008-06-03 10:40:14
- 陈锋:
关于期间,8月1日到8月27日这个期间,应该说还是主要针对运动员形象的使用的问题,因为这个期间不是我们自己去约定的,是国际奥委会签订协议中要求在奥运会期间使用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官员的形象是要审批的,审批的期间就是这个期间。至于防范隐性市场,或者说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这个应该说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这个不受这个时间限制。至于倡议书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问题,请杨洪丰来回答。
2008-06-03 10:41:14
- 杨洪丰:
我们和北京市奥组委,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有关规定发出这个倡议,但是从国内的法律来讲,法律上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只能号召全行业做这么一个倡议,也是从自律的角度作出一个倡议。
2008-06-03 10:41:30
- 英国卫报记者:
在以往的一些奥运会或者其他的体育赛事过程中,有一些观众他们会穿着非赞助商的一些衣服,或者是喝非可口可乐一些赞助商的饮料,以这样一种形式作为一种隐性的市场行为,奥组委或者其他方面有没有相关的计划,来区分这种观众和其他的普通观众呢?
2008-06-03 10:41:48
- 陈锋:
你刚刚提的情况和现象应该是比较典型的,在一些大型赛事中有一些企业利用一这种形式从事隐性市场行为。作为奥运会是一个大型的体育赛事,另外它也有比较完善的防止隐性市场的措施,特别是场馆范围内,因为场馆范围内是北京奥组委能够控制的区域,这个区域内可以制定一些相关的政策在场馆内实施。我们相关的政策应该是这样,就是从门票开始,我们在门票上已经说明了这些情况,就是这些行为在场馆内都是应该禁止的一些行为。作为持票人,你买的这个门票,你进入场馆去观赛,你就有义务遵守我们门票上的这些规定,也可以说从法律角度我们就和他有这么一个约定。在场馆内我们也实施检查,像观众的行为,由我们观众服务业务口的人员进行检查。比如进场,也是出于安保的考虑,所有的饮料应该是禁止带入,进入场馆可以购买饮料,根据我们市场开发规则都是可口可乐的饮料,因为是我们的合作伙伴。观众穿着服装我们没有特别的限制,但是如果有群体性的观众穿一样的服装,包括群体性的观众穿的是赞助企业的服装,如果你是观众的话,这个也是要受到限制的,因为奥运会实施清洁场馆政策,非商业化,也不允许赞助企业的服装,比如十个人都穿着某一赞助企业的服装,在场馆内观赛,这也是不符合清洁场馆原则的,非赞助企业更不允许了,如果有这种情况我们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说给他一些像带有奥运会标志的不干胶,贴在他的身上。
2008-06-03 10:47:02
-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想问陈锋副部长,截至目前北京奥组委的市场开发部在防范奥运隐性市场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以及总结出哪些经验和存在哪些问题?
2008-06-03 10:47:48
- 陈锋:
应该说防范隐性市场从奥运筹办初始我们就在从事这项工作,应该说成效我个人认为还是比较大的,我认为最重要的是通过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使大家认识到要举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保护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防范隐性市场是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我认为首先从这个角度来讲成效是比较大的,如果说我们奥运会要留下遗产,我认为这个也是遗产之一,能够使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能力提高加强。
目前来看,你刚刚提到还存在哪些问题,我们认为存在的问题也是防范隐性市场工作还不容乐观。原因有两点,一点有一些企业可能是有意识的来从事隐性市场行为,他不是奥运会的赞助商,他没有花巨资或者说没有在财力对奥运会提供什么支持,但是他仍然想打奥运会这张牌,能够使自己的品牌更加受到公众的关注,这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好多企业对防范隐性市场的要求、规则不太清楚,他们认为奥运会嘛,是个大家都关注的事,用奥运会这个品牌有利于企业品牌的推广,就是说无意识的做这个事,这种情况我认为占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我们认为还是需要加强沟通和教育的,这样才能够做好这项工作。
2008-06-03 10:57:15
- 共同社记者:
我想问一下,现在隐性市场的这个问题到底有多严重?因为你们现在发的一个联合倡议书,可能给人的印象是问题失控了,到底这个问题是一个什么样规模的问题?
2008-06-03 10:57:36
- 陈锋:
我想在这里解释一下,并不是说隐性市场这个问题失控了我们才发这个倡议书,应该说我们是认为,防范隐性市场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我们只是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全社会认识到这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所以让全社会来支持我们做好这项工作,并不是说这个问题失控了。
2008-06-03 11:01:08
- 杨洪丰:
我们国家和国外不一样,我们有专门的广告监管机构,我们政府的管理部门有一套完整的系统,这是对市场的监管,所以不存在失控的问题。
2008-06-03 11:02:52
- 竞报记者:
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现在在媒体和街头经常看到非奥运赞助商赞助奥委会还有国家队的宣传广告,我想问一下,这是否也是隐性市场的广告宣传?如果是的话,生产同一产品的非奥运赞助商与奥运赞助商,在广告宣传上如何保障两者的权益?第二个问题,截止目前为止,我们奥组委查处了多少违规企业,能否举一两个案例?能否说一下,咱们是怎样处理的?
2008-06-03 11:03:10
- 陈锋:
关于你刚才说到的一些非奥运赞助商赞助国家奥委会和体育代表队的广告,这里我想严格的区分一下,非奥运赞助企业没有赞助国家奥委会的情况,中国奥委会的知识产权由北京奥组委来使用,所以赞助2008年奥运会的赞助企业同时也是咱们中国奥委会的赞助企业,这已经合二为一了。但是确实存在你刚刚说的有一些非奥运赞助企业赞助国家代表队的情况,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这么说,我们不把它看作一种隐性市场行为,这是两个知识产权、两个品牌,国家代表队是国家代表队,我们北京奥组委所关心的是奥林匹克品牌的使用问题,或者说我们所说的防范隐性市场是针对奥林匹克品牌的使用。奥林匹克品牌的使用就是指2008年奥运会,是中国奥委会和奥林匹克的品牌,所以说这两个和赞助国家代表队应该区分开来。但是大家可能会说,可能观众搞不清楚,可能认为国家奥委会就是中国奥委会,就是参加奥运会的代表队,是有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我们是有一个边界化的。
2008-06-03 11:03:32
- 陈锋:
第二个问题,目前为止处理了多少隐性市场的案件。这个详细的数据是由法律部掌握,我这个地方不太清楚,但是我可以在这里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们怎么处理隐性市场的问题。一般出现了隐性市场问题,我们先甄别一下它是构成侵权还是不构成侵权,隐性市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直接违反了我们国家现有的知识产权的规定,包括违反了奥林匹克的条例,这种情况就构成侵权了。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构成侵权,可能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管是构成侵权还是没有构成侵权,我们都会直接和行为人沟通,希望他们停下来,不再做就行了。为什么?刚刚我讲了,好多隐性市场行为不是故意的,属于不太清楚规则,我们这里介绍一下,有的甚至出于对奥运会的支持和热情,这里面如果我们简单的采取法律措施,会挫伤大家支持奥运的积极性,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还是先沟通。如果沟通达不到效果,还是继续做,我们要看怎么处理了。如果构成侵权了,我们要走法律途径,通过我们的法律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追究他们的侵权责任。如果不构成侵权的话,当然我们也会有其他的措施。如果是屡教不改,几次这么做,我就打这个擦边球,我们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说也不排除通过新闻媒体来抨击这种做法。
2008-06-03 11:03:55
- 新京报记者:
刚刚说未经授权和批准使用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教练员、官员广告形象的广告行为暂停刊播,是谁批准的呢?这里面说暂停刊播,是不是并不是强制性的?
2008-06-03 11:04:18
- 陈锋:
国际奥委会是要求在奥运赛时,就是刚刚我们说的这个期间,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官员形象使用应经过国际奥委会批准,目前国际奥委会是授权北京奥组委做一些批准工作。从运动员、教练员他们参加比赛,要填一个表格,这个表格其中就有一条,承诺他们的形象在比赛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作为商业使用,通过这种方式就使得运动员也好、教练也好,他不授权商业机构来使用他们的形象,其他的商业机构应该说就没有权利使用他们的形象了,从法律角度讲,其他机构就不应该使用他们的形象,如果商业机构使用他们的形象,应该说构成了违反肖像权的规定。
2008-06-03 11:09:01
- 新民晚报记者:
我们会不会对奥运周边的楼宇非奥运赞助企业的广告进行一次清理?
2008-06-03 11:09:23
- 陈锋:
在赛时,我们估计会签约锁定的时间是从7月11日,我们整个广告控制时间一直到残奥会结束,整个的到9月17日,就是整个的时间我们是要对一些北京的主要地区,包括机场、车站、主要道路场馆周边,进行广告控制。控制的目的,一个是用于城市宣传,宣传奥运、宣传城市,第二个目的是用于对赞助企业的识别,比如从北京奥组委的角度,要明确赞助企业。第三个目的是用于赞助企业的营销宣传,比如赞助企业可以购买用于宣传的广告。
2008-06-03 11:09:46
- 外国媒体记者:
我最近去了4月份的北京车展,发现有一个中国的生产厂家使用了奥运会五环的标志,你们知不知道这个情况,有没有采取措施,因为那家企业明显不是奥运会的赞助商?
2008-06-03 11:10:01
- 陈锋:
您说的这个情况可能是存在的,具体的情况我这里不清楚,但是不排除比如我们的法律部知道这个问题,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这么使用不但是一种隐性市场行为,而且是一种侵权行为,肯定是要制止这种做法的。
2008-06-03 11:10:27
- 金融时报记者:
到现在有多少公司是采用隐性市场的方式,有多少案件,有多少公司已经有这样的行为了?能不能相比以前的奥运,比如悉尼或者雅典在这方面的广告问题,这次北京奥运的问题多了还是少了?
2008-06-03 11:10:44
- 陈锋:
第一个问题刚刚我已经回答过一次了,就是法律部掌握的一些数字,我现在不是很清楚。第二个,和以前的奥运相比,应该说我们也没有做这个比较,现在只是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做这项工作,尽可能的减少隐性市场行为,没有和往届进行比较,再一个,往届的数字,即使能搜集到,我个人认为也不一定很准确,再一个,我觉得比可能意义不大,我们只是说我们尽努力做好我们的事情。
2008-06-03 11:11:07
- 法国记者:
您会采取什么具体的措施,会采取罚款还是其他的一些法律措施进行制裁?
2008-06-03 11:11:22
- 陈锋:
首先发现隐性市场行为我们是有一系列的措施的,因为你要想处理隐性市场行为必须先发现,比如我们将来会对电视媒体、平面媒体,以及因特网,都进行监控,通过这些途径我们要发现隐性市场行为。当然还有很重要的手段,我们也是要依靠社会对隐性市场行为的举报,发现这些问题。一旦发现了这些问题以后怎么处理,刚才我也简单提到了,首先我们可能会和行为人沟通,希望他停止这种行为,如果他们还不停止,如果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了,我们会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这个问题是依照奥林匹克保护条例进行处理,其中也包括对侵权人进行罚款,这样的处罚也是有的。
2008-06-03 11:11:51
- 彭晔:
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我从协会的角度做一点补充。不仅是关于隐性市场的广告行为,有一些其他涉嫌虚假违法的广告,中国广告协会从行业自律的角度也做了一些相关的规定。比如在今年一月份中国广告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上,中国广告协会通过了中国广告行业自律规则,对于违反广告自律规则或者这种隐性市场广告行为的一些做法,中国广告协会会按照第一次劝戒、第二次劝戒、第三次通报批评,其中对涉嫌违法的广告,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处理,对典型性问题,中国广告协会将通过大众传媒做公开点评,切实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2008-06-03 11:12:10
- 记者:
比如说咱们国家有一些非赞助企业,他赞助的是像比如说朝鲜奥委会、伊拉克奥委会,像这种赞助是不是隐性市场?他们赞助了以后也是在电视和广播上宣传,而且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2008-06-03 11:12:26
- 陈锋:
奥林匹克的市场开发是分辖区的,采用辖区的原则,比如说你赞助了朝鲜的奥委会,你的宣传区域应该是在朝鲜奥委会的辖区内,你赞助了中国奥委会,你的宣传区域应该在中国奥委会的辖区内。如果你赞助了朝鲜奥委会,你在朝鲜奥委会的范围内做不是隐性市场行为,有这个权利,如果在中国奥委会的辖区内做,就没有这个权利了。
2008-06-03 11:12:47
- 外国媒体记者:
想再问一下有关资助中国国家队的这种行为和隐性市场行为之间的区别,您能不能说的再具体一点,有关运动员穿非赞助商企业的衣服还有他们的形象,能不能再具体说明一下他们之间的区别?
2008-06-03 11:13:02
- 陈锋:
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一个技术问题,刚刚没说的很细。这个问题很简单,比如你赞助了中国国家跳水队,如果你在宣传中说你是中国国家跳水队的赞助商,当然我指的是非奥运赞助企业,如果你对外宣传说我是中国国家跳水队的赞助商,没有问题,如果你要说,我赞助的是中国国家跳水队,国家跳水队是在这次奥运会上有可能拿多少多少金牌,这样和奥运联系在一起了,这就是隐性市场。
2008-06-03 11:13:30
- 主持人 李湛军: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我宣布一下,明天下午三点我们例行新闻发布会将在这里举行“国家大剧院奥运演出季新闻发布会”。星期四上午九点半,我们举行百姓发布,主题内容是“奥运花卉装点北京城”,九点半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乘车。
2008-06-03 11: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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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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