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首页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English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时,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将举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将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 返回直播

直播摘要

图片实录 更多

相关新闻

相关专题

相关站点

活动标题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活动描述

  • 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时,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将举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将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主持人郭卫民(北京奥运会新闻发言人 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副主任):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们国家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一个重大举措,今天我们特地请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先生向大家介绍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的会的还有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先生;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汪绚女士;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先生。

    下面,我们请贾治邦先生做介绍。

    2008-07-22 13:54:11

  • 贾治邦: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对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最好纪念,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

    2008-07-22 13:58:32

  • 贾治邦:

    30年前,中国政府决定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18亿亩耕地承包到户,实现了田有其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效解决了中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给中国经济社会带来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30年后,在中国农村进入新一轮改革发展的今天,中国政府又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决定把25亿亩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必将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

    2008-07-22 13:58:54

  • 贾治邦:

    林业是生态产品的生产者,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据专家研究,一辆奥迪汽车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11亩林子就能全部吸收;一架波音777飞机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1.5万亩林子就能全部吸收;一座20万千瓦的燃煤发电厂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48万亩林子就能全部吸收。森林还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等多种功能。当今社会,物质产品已极大丰富,唯有生态产品最为短缺。过去,由于我国集体林业的体制机制不顺,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不高,虽然森林面积不断增加,但森林质量低,林地产出率低,生态功能也很低。

    2008-07-22 13:59:26

  • 贾治邦:

    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现代林业体制机制,必将极大地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实现林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根本转变,必将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蓄积量,全面提升“森林碳汇”等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这不仅对我国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也必将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奉献给社会和人民。

    2008-07-22 14:00:39

  • 贾治邦: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前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城市和农村、平原和山区的发展仍然很不平衡,差别很大。而中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绝大多数贫困人口聚集在山区。山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山区发展潜力在山、希望在林。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彻底解放山区的劳动力和林地的生产力,极大地调动山区农民开发多年沉睡的山林,促进林木种植、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竹藤花卉、森林旅游、生物质能源以及林产品经营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大发展,全面提升林地产出率,大幅度增加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的收入。

    2008-07-22 14:02:35

  • 贾治邦:

    中国政府正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审时度势,做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当前生产力的要求,这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广大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光明之路、幸福之路。

    2008-07-22 14:03:14

  • 贾治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分5个部分、21条,我们称之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1条”。这个《意见》,认真总结了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深刻阐述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这项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2008-07-22 14:04:11

  • 贾治邦:

    《意见》要求,明晰产权要维护“两性”。一是维护家庭承包经营的长期性,承包期为70年,期满后还可以继续承包。二是维护承包经营的物权性。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权,即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农民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就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真正做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

    2008-07-22 14:05:20

  • 贾治邦:

    《意见》特别强调了五项基本原则,即“五个坚持、五个确保”:一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三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四是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五是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2008-07-22 14:06:10

  • 贾治邦:

    《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加强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公益林补偿制度、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各位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

    2008-07-22 14:07:27

  • 郭卫民:

    现在开始提问,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2008-07-22 14:08:03

  • 中央电视台记者:

    农民朋友们,现在最关心的是通过这次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他们会得到什么实惠,曾经有林农介绍他们收益的现状,他们现在砍下一根竹子,最后得到的是一根筷子。通过这次改革,他们的经营权主体地位能不能够得到确定,他们得到林地的承包权以后,经营权的放活和经营权放活之后带来的森林保护的一系列问题能不能得到保证?

    2008-07-22 14:09:32

  • 贾治邦:

    谢谢。我刚才说了,这次林地的承包,像30年前的耕地承包一样,是又一次生产力的大解放,是农村林地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这次改革核心是要落实产权,产权如果承包到户之后,怎么样放活经营权呢?改革先期有一些试点省,有五六个试点省的实践证明了,林地承包到户以后,经营权不但能够放活,而且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加。这里有几条:第一,过去我们没改革以前,我们对林地,特别是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管得是非常严的,老百姓种上树以后,一棵树采下来之后要运输,到处有运输的检查站,一直到这棵树进入工厂加工也必须有证。此次改革,第一就是要改革现行的木材采伐制度,要放活木材经营。

    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过去林地是集体的,所以农民的积极性不高。现林子是老百姓的,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加上林地承包的期限又很长,是70年,农民就可以大胆地在自己的林地上投入技术、投入资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福建、江西、浙江等地区农民的纯收入有一半来自林地。现在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一亩收益就在上万块钱。这正是因为我们放活了经营权。农民根据市场,种什么、怎么种都由自己决定, 而且什么时候伐、什么时候种,都是由他自己决定。所以农民的积极性很高,林地的产出率也很高,这样大幅度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2008-07-22 14:11:52

  • 新华社记者:

    贾局长,您刚才提到林业经营权和30年前的土地承包权改革的问题。请您解释一下,农民对林业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和农民度对耕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因为用林权抵押证可以进行贷款,但是目前土地没有此类权证,也不能进行贷款。请您谈谈两种区别。林权改革对土地承包权的改革有没有借鉴作用?谢谢!

    2008-07-22 14:29:19

  • 贾治邦:

    谢谢。应该说耕地的承包和林地的承包,本质上是一样的,它们都是坚持我国现阶段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是,林地和耕地承包有不同的地方,一个是林地承包期限长,70年。承包到期之后还可以继续承包。第二个,最不同的地方,林地承包的时候,上面有林木。耕地承包,因为庄稼生长期短,一年收一次,或者是几个月收一次。林地上的林木的生长期,几年或者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我们在承包的时候,林地上的林木是随着林地承包走的,所以明确规定,必须把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林地的所有权落实到位,正因为这样,所以林权证发的是全国统一的证件,各地可以用林权证,像房产证一样可以抵押和贷款,所以林地的承包和耕地的承包不同。

    2008-07-22 14:29:49

  •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请问贾局长,我们知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像当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涉及到包林到户、分林到户,如何公开、公平、公正地把森林分到林农手中,这关系到林区的和谐稳定。请问,贾局长,我们如何在林改中阳光操作,把森林公平的分到林农手中,让林区的干部群众都满意?谢谢。

    2008-07-22 14:33:20

  • 贾治邦:

    谢谢,这个问题请张局长回答一下。

    2008-07-22 14:34:05

  • 张建龙:

    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建设非常重要。从改革一开始,我们国家林业局党组,贾局长就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这次改革中,要求把廉洁为民作为最高的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主要从四个方面切入:第一,在制度设计上,要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刚才贾局长说了,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明晰产权,就是把过去集体管产权不清的集体林,通过产权明晰的过程,还山、还林、还利于民,让农民真正做山林的主人。山林的经营处置交给农民,在集体林权改革中产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就不存在了。

    2008-07-22 14:34:27

  • 张建龙:

    第二,在决策的程序上,把权力交给林农自己说了算。这个集体山林分不分、分多少,一切由农民说了算。还要在村民会议上有三分之二多数农民通过才能有效。包括通知、报到,最后分的东西,最后签订的协议,必须要有农民亲自签字,使农民真正享有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2008-07-22 14:36:37

  • 张建龙:

    第三,在改革的具体操作上,把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都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在行政职能的转变上,要由过去的重管理向重服务方面转变。刚才我们贾局长也讲到了,从林业自身政府职能的转变上,比如说在木材采伐限额管理、税费的收取、综合执法等方面都要做到便民。

    2008-07-22 14:38:04

  • 张建龙:

    我们在制度的设计上、决策的程序上、具体的操作上和政府职能转变上,都坚持做到四管齐下。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到现在,国家林业局林改办还没有收到一份来自基层的有关林权改革过程中腐败行为的举报,这说明我们在改革的廉政问题上把握的是非常好的。去年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会上,国家林业局也作为一个典型来介绍这方面经验,这项工作中纪委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关心,我们表示感谢。谢谢!

    2008-07-22 14:39:08

  • 成都商报记者:

    据我所知,前几年,有很多地区为了吸引城市人,把山林卖给城市人,而且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后来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默许或支持。您对此怎么看?这次在林权制度改革中有没有对此进行重新规范?

    2008-07-22 14:41:48

  • 贾治邦:

    谢谢。在过去,一些地方政府的确存在以招商引资的方式,把集体林地租给了一些企业和大户来经营。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我们在中央政府文件的规定上,对这个是分类进行处理的。对租赁费特别低的,农民意见又很大,过去集体和政府进行租赁的时候,又没有经过村民委员会讨论的,我们要求提高林地的租赁费;租赁过程中,租赁大户要承担林业特产税等多项林业税费,现在改革后,很多林业税费减少了,林业特产税也取消了,按规定应该增加林业出租费。但是,承包合同要基本维护,到承包期到期之后,我们再和农民商量。这是第一种情况。

    2008-07-22 14:45:28

  • 贾治邦:

    第二种情况,租赁合同基本合理,农民也满意,承包的租赁费也是比较高的,而租赁大户又把当地农民雇佣到他那儿给他打工,这样就维持这种租赁承包合同。

    2008-07-22 14:51:17

  • 贾治邦:

    第三种情况,集体经营基本合理的,我们要求对林子明确产权,通过股份制,均股均利到户,解决林地产权问题。

    2008-07-22 14:56:03

  • 贾治邦:

    总体上,我们原则要求,主要是把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能承包到户的,一定要承包到户。如果有历史遗留问题,我们灵活地根据不同情况,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经过和农民讨论,把它处理好。

    2008-07-22 14:58:30

  • 贾治邦:

    大家要注意文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所有权第一次分离,我们把它叫承包经营权。经营权前面加了“承包”两个字,这就是必须要承包给本集体的农户。这是第一次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叫做承包经营权。这是初始产权的分配,它体现了平等,就是村上的农民人人都平等享有该权力。当集体组织的农户得到了承包经营权的林地,他可能进行二次的转包、承包出租,这就叫做二次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的第二次分离,但是也规定,第二次要承包,在本集体以外的农民或其他人承包,承包时间是农户原来70年承包期的剩余期,所以,凡是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我们还是要维持。凡是不符合的,都要纠正。谢谢!

    2008-07-22 14:59:06

  • 人民日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刚才贾局长介绍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坚持五项原则,在您看来,最重要的原则是哪一条?第二个问题,改革以后,各级政府,尤其是林业部门将如何转变职能适应这场变革?谢谢。

    2008-07-22 15:02:28

  • 贾治邦:

    谢谢。第一个问题,中央政府的《意见》里写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五个确保”,这五项原则都非常重要,但是最核心的一项原则是坚持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条原则。应该说,这条原则既是我们改革的出发点,又是我们改革的落脚点,也是检验各地集体林权改革是否成功的最基本的要求和标准。

    第二个问题,关于林业部门和政府部门怎么转变职能,我觉得这次改革实际上是革林业部门自己的命。一开始推动改革的时候,阻力主要来自于林业部门。所以,在操作层面上一定要坚持林权制度的改革和林业部门的政府职能转变要同时推进。

    2008-07-22 15:03:07

  • 贾治邦:

    转变职能,现在我们设想主要是搞好四个服务、加强两个建设,这四项服务,一个是搞好林业部门对林农的政策方面的服务,第二是搞好科技服务,第三是搞好市场的服务,引导市场的信息,第四是搞好林业的三防服务,防盗、防火、防虫。两个建设,一个是要引导和扶持农民的林业合作组织的建设,第二是引导和扶持林业的中介组织建设。比如林权证可以抵押贷款,林地上的林木也可以到市场去变现。如果我种了10亩林子,10年后采伐赚得最多。但现在儿子要结婚,那怎么办呢?就要把这10亩林子卖出去,在市场上公开拍卖。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建立森林资产的评估师制度来评估老百姓手里的林子值多少钱,通过中介,拿到市场上拍卖,可以卖到一个好价钱,因此也要加强中介组织的服务。

    2008-07-22 15:04:51

  • 彭博新闻社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在我们国家耕地和林地有什么具体区别,比如说沿海地区、山东,一些耕地便种上苹果、梨树,这些地是以后成为耕地还是划为林地?第二个问题,如果我承包这个地,这个地非常贫瘠,地上也没什么树,国家如何鼓励农民参与承包制?谢谢!

    2008-07-22 15:10:45

  • 贾治邦:

    耕地和林地从政策和法规上还是有区别的,耕地大部分在平原,林地大部分在山区。全国的耕地有18亿亩,全国的林地有40多亿亩。当然,也有的地在林地和耕地的交错地方,甚至有的地方,有的在耕地上种植经济林,在个别林地也有种庄稼的。为了保护我们国家的生态建设,国土的生态安全,我们实行了一个浩大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就是把耕地退为林地,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共完成退耕地还林1.39亿亩。国家在退耕还林工程上的总投资将达到4300多亿元。这样退耕下来的林地,改革基本上国家划分的东西,既要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又要保护我们国家的生态环境、国土安全的问题。所以,这次改革,凡是林地的,都要逐步发到林权证。我们说的林地改革,说的是林地用途不能变。你种什么林子都行,你按照市场要求,种什么都可以,但林地的用途不能改变。

    2008-07-22 15:11:11

  • 贾治邦:

    有的地方因为气候情况是比较贫瘠的。林地我们划分为两类经营,一类是国家划分为生态公益林,由谁划分?因为它不是市场配置的,那么就由各级政府来买单。我们现在的生态公益林类型很多,有天保林、有生态公益林、有退耕还林,随着农村的改革的继续深入和林业的林权制度的改革深入,我们提出要把种类合并,逐步提高补偿的标准。使生态公益林不断发挥它的生态功能。另一类是商品林,商品林完全由市场配置的办法解决,贷款也行,甚至也有扶贫贴息贷款,还有别的政府的赠款,还有别的扶持政策来促进林业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

    2008-07-22 15:12:49

  • 北京电视台记者:

    您刚才说到,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权是用益物权,农民可以自主决定种什么树木、采伐时间。如何平衡农民收入的增加以及林地面积的绿色平衡,因为林地面积是生态保护中很重要的方面。有没有农民采伐的限额?如何让农民收益的同时也保护我们国家的林木?谢谢!

    2008-07-22 15:14:10

  • 贾治邦:

    这个问题我还是分两方面,一个是商品林承包以后,怎么样让农民方便采伐呢?我们打算逐步把采伐证取消了。第一步,你要多少采伐指标,我就给你多少采伐指标。我们还有采伐管理、审批管理。第二步,我们叫备案制,经过一段时间,你种什么林子,你有经营方案,报到林业部门备案。第三是放开,农民自己决定,你种什么自己决定。

    生态林的生态功能,应该说它的价值是很大的,别的国家每年都在统计国民经济体系里林业的生态功能和价值。北京市林业部门正在研究这个问题,而我国还没有进行。我刚才说林业是生产生态产品的,生产的氧气,包括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这些功能怎么样评价起来呢?就是我们讲的补贴功能。生态公益林产生大量的生态效益,这样就需要通过向其他行业收取生态补偿基金的方式补给林业。

    像刚才说到非常贫瘠的地区,还有一些介于生态林和商品林之间的林子,我们还允许它适当地进行皆伐,提高它的生态功能。

    2008-07-22 15:14:46

  • 贾治邦: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采伐制度改变之后,会不会乱砍乱伐影响绿色平衡。实践已经证明,这种现象是不会发生的。农民种小麦,小麦没有成熟的时候,农民绝对不会把小麦砍掉和割掉,这和造林一样,林子没有长大、没有成熟,卖不上好价钱的时候,农民绝对不会把林子伐掉。在改革前,农民认为山林是集体的,农民说,林不归我,我就不爱林,利不归我,我就不营林。改革以后农民说山还是那座山,但那是我的山,我成了永久的护林员。我还在林下搞其他经济发展,发家致富,我祝愿这个政策永远不能变,不要变。所以这次改革林地是长期承包给农户,再加上能够流转和变现,农村用抵押贷款,或者不贷款就把林地上的林木到交易市场变现,更方便。

    2008-07-22 15:22:36

  • 郭卫民:

    相信这个政策对生态林也会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下面最后一个问题。

    2008-07-22 15:25:46

  • 中国绿色时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目前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的总体形势如何,根据林改的总体目标,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可以实现林兴民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光明前景?谢谢!

    2008-07-22 15:26:26

  • 贾治邦:

    我觉得林地改革比土地改革晚了三十年,晚了三十年的原因,主要是我们都担心承包给农民后就会发生乱砍滥伐。《意见》讲到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林地承包到户,为什么有五年左右的时间?因为林地改革比土地改革晚了三十年,应该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也很复杂,像前面有的同志提到,林地周转变现有证了,也有很多复杂的情况。所以我们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落实到户。光落实到户还不行。说落实到户就能够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吗?还不行。还要有许多其他制度的建设和配套措施的改革推进,包括政府职能以及其他各项制度,都要继续深化改革。

    我们农村改革搞了三十年,我们今年还要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还要继续推进农村改革。林地改革就是农村改革一个最主要的内容。正因为改革很复杂,各地改革的经验和实践证明,我们必须在推进这项改革的时候,有几个环节必须抓住,他们都是这样做的。第一,强势推进,我们各地都是五级书记抓林改,也就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林改,这叫高位推动。

    2008-07-22 15:26:48

  • 贾治邦:

    这项工作任务很重,很复杂,中央将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各地要采取六条措施推进林改,我刚才说了第一条,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来推动;第二条,要统筹兼顾,制定一个合理的、科学的林改方案来推进;第三条,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推进林改;第四条,规范操作依法依规推进林改;第五,创造条件,强化各类保障措施,包括改革的经费等等促进林改;第六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进林改。

    正因为林改的复杂性,中央在前三年,已抓了三年的试点改革,有四个省的主体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全国现有集体林地25亿亩,已承包到户的达到8亿多亩。其他省正在总结自己的试点经验,等待中央林改工作会议明确部署以后,今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8-07-22 15:30:36

  • 郭卫民: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下午四点,这里还有一场新闻发布会,请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珠将介绍奥运期间北京市文化活动情况,欢迎大家出席。

    2008-07-22 15:34:33

图片内容:

视频地址:

mms://wmv.china.com.cn/dianbo/zhibo/2008/080722b.wmv

相关新闻:

1   2     lastpage


文字实录 全文 [打印] 升序 降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