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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就林业棚户区改造等情况举行发布会

   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国家林业局在213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人发布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内容及政策措施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 返回直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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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林业局就林业棚户区改造等情况举行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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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国家林业局在213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人发布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内容及政策措施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程红: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非常欢迎大家今天来参加国家林业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林业棚户区改造。首先,让我来介绍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第一位是国家林业局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巡视员、国家林业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前进先生;第二位是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副总站长、国家林业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闫振先生。我是新任国家林业局宣传办主任兼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程红。

    非常高兴在这个场合和大家第一次正式见面。借这个机会,我要衷心地感谢大家和你们所代表的媒体长期以来对林业事业的关心和呵护。感谢你们为林业宣传所付出的辛劳和作出的贡献。感谢你们对宣传办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的帮助。在这里我也真诚地希望,在我们今后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一如既往的、及时的交流、沟通,相互的支持、帮助,互相体谅、包容。真诚地希望我们今后形成更加密切、有效、良性互动、和谐愉快的工作合作关系。我也真诚地希望我们能够留下一段真挚、美好、令人难忘的友情。

    下面进入新闻发布会主题,首先请王前进先生介绍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情况。

    2009-04-16 14:23:54

  • 王前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向大家介绍林业棚户区情况。也非常感谢各位对林业建设、对林区职工的关爱,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大力支持。

    今天上午,国家林业局召开了全国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林区棚户区改造作了专题部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祝列克同志作了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对于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也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

    2009-04-16 14:30:45

  • 王前进:

    下面,我想就大家所关心的林区棚户区改造基本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我的介绍分四个方面内容进行:

    第一、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背景。

    我们国家林业棚户区改造大致分为两个大的区域,一是在重点国有林区,二是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还有西北、西南地区的新疆、青海、甘肃、陕西、云南和四川。在这个区域里分布100多家林业重点森工企业、采运企业和重点营林局。国有林区的总面积是5716万公顷,林区的总人口为551万,其中林业人口308万。国有林场相对来说分布的面更宽阔,目前我们国家现有各种类型的国营林场4827个,分布在我们国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0多个县。国有林场经营面积是6200万公顷,林业人口为284万人。

    2009-04-16 14:33:01

  • 王前进:

    全国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现有的各类住宅总面积8789万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45平方米,人均15平方米。刚才,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都看到了一个短片,介绍了国有林区和国营林场职工住宅的现状。我本人近一个时期以来也集中到一些区域看得比较多,大家所看到的只是我们国家国有林区和国营林场棚户区困难现状的一个片断。因为长期以来,我们林区建设一直是本着一个先生产、后生活的一个建设模式。所以,生产条件非常的艰巨,生活设施欠账更是严重。再加上长期以来森林资源的过量采伐造成重点国有林区的“两危”,即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同时林区在开发初期都是一些荒芜人烟的深山老林,随着林业建设的逐渐开发和推进,目前这些重点林场所在的位置都比较偏僻,形成了一种“不城不乡、不工不农”的境地。

    2009-04-16 14:34:50

  • 王前进:

    再加上国有林区长期以来在比较偏僻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欠账比较多,形成了一个企业办社会状态。一个林区就是一个小社会,造成企业的负担很重,职工收入很低。据我们了解情况,在我们林业职工里低保家庭占到32%,林区职工已经成为现阶段最为突出的弱势群体。

    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林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都多次作出了重要的指示和批示。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林区棚户区改造也非常重视,把林业棚户区改造作为国家拉动内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在各方面都给予了重点的安排和支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现在林区棚户区改造正在稳步推进。

    2009-04-16 14:37:03

  • 王前进:

    二、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建设目标。

    指导思想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央应对全球经济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大局,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棚户区改造与林区主体功能区划定位、中心林场建设和林区生产力布局的优化调整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配套建设、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扶持、企业尽责、职工配套这样一个运作方式,充分调动地方、企业、棚户区居民积极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着力于改善林区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抓住国家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这样一个历史机遇,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解决林区职工的住房困难,推动林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2009-04-16 14:38:15

  • 王前进:

    林区棚户区改造坚持六条基本原则:一是整体规划、全面推进。主要指的是要统筹好政府和企业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新建和改建、特殊群体和一般群体、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之间的关系。二是政府扶持、企业、职工合理负担。主要指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要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在政府扶持的基础上,还要充分挖掘地方、企业以及职工个人资金筹措潜力,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地方债券和政策性贷款的支持。三是公开透明、民主监督。这一点是保证林区棚户区改造能够完成它的历史使命的根本所在。一定要坚持公开透明,要把棚户区改造全过程,即实施规划、改造范围、享受对象、户型设计、分配方案,直到最后的竣工验收全过程都要向社会公开,向职工公开,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同时,各级监督部门也要提前介入,确保棚户区改造能够合规推进。

    2009-04-16 14:39:58

  • 王前进:

    四是推进改革,提高效益。棚户区改造要和林业生产布局调整有机结合起来,要优先安排国有林业生产布局调整,深化林业改革,以及分离林区办社会这样一些改革的先行单位。

    五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要坚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为困难群体提供最基本的住房条件的基本原则,同时,各地改造方式一定要做到因地制宜,适合建楼房的建楼房,适合建平房的建平房,适合新建的就新建,还有一些能够改造利用的就改造利用。

    2009-04-16 14:42:45

  • 王前进:

    六是依法改造,确保平稳。这是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同时要妥善解决好一些困难职工住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2009-04-16 14:44:19

  • 王前进:

    林区棚户区改造建设目标,按照已经确定的总体规模来看,2009-2011年列入规划的林区棚户区改造总户数是96.09万户。三年时间要累计新增住宅面积约4800万平方米,使林区职工的住房条件基本改善,相关的配套设施相对完备,为构建社会主义新林区奠定一个重要的基础。同时,通过林区棚户区改造,根据我们初步测算,也可以带动近400亿元的社会投资,也为拉动我国的建材和相关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2009-04-16 14:45:04

  • 王前进:

    三、林业棚户区改造相关标准、实施范围、资金筹措及工程进展情况。

    (一)界定的标准。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基本概念是指国有森工林业局、国有营林局和国有林场破旧平房集中连片、泥草房和危房面积超过50%、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低收入家庭户数比较多的居民点。

    2009-04-16 14:46:13

  • 王前进:

    (二)实施范围。林业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按照林业棚户区界定的标准来确定改造对象,在进度安排上要求各地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山上林场职工、危房户、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以及因伤因病因灾致贫的一些特困家庭的居民住房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筹措。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是参照国家廉租房建设的相关标准,基本户型为每户建筑面积50平方米,资金的筹措实行中央扶持、地方政府配套、企业补贴、职工自筹四个方面相结合的基本方式。其中,中央补助的标准是按照每户50平方米,每平方补贴300块钱,这样一户补贴1.5万;省级人民政府的配套要求是每平方米不低于200元,就是每户补贴1万元;企业和职工的自筹资金根据所在地方的房屋建设要求和自身经济条件灵活决定,可以通过投工、投料等多种方式、多渠道来筹措,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争取金融部门政策性贷款支持。

    2009-04-16 14:47:26

  • 王前进:

    (四)工程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中央对林区棚户区改造一共投资23.5亿元,其中在去年第四季度中央紧急增加投资拉动内需给林区棚户区改造1.5亿元,先期在东北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个省的四个重点森工集团进行改造试点,改造总户数是1万户。

    今年,国家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中又专项安排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22亿元,22亿元除了东北三省四个森工集团外,西南、西北六个省区的国有重点森工企业的棚户区改造也全面启动。建设总的任务是14.67万户,目前为止这9个省区10个森工单位的实施方案已经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复,国家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各地省级配套资金已经得到省政府的承诺,并且列入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或者是列入2009年地方国债投资予以安排。施工单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包括履行相关的程序正在抓紧进行,目前已经初步具备了开工建设条件。

    2009-04-16 14:49:47

  • 王前进: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测算,国家投入这23.5亿元投资,可以带动约70亿元的各项配套,包括省级配套、企业配套和职工自筹。完成15.67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预计可以消费钢材约17万吨、木材约23万立方米、水泥约130万吨、玻璃约400万立方米。这样的话,水泥、红砖、石材、钢材、运输等相关行业都因此受益,能够拉动我们国家建材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2009-04-16 14:51:47

  • 王前进:

    四、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工作要求。

    为了确保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即将联合颁发《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暂行办法》对于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原则、组织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竣工验收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据我所了解,这个文件正在国家相关部门的会签之中,很快就可以颁发。同时我们要求各地在国家颁发的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省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优惠政策等支持因素,制定实施细则。同时,向广大职工和社会广泛宣传,使得我们这项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运行。

    2009-04-16 14:53:07

  • 王前进:

    对于棚户区改造我们主要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个林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亲自抓,要负总责,要把棚户区改造的任务、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的部门,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

    2009-04-16 14:54:45

  • 王前进: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国家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了很多的政策优惠,我们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各个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切实把林区棚户区改造所涉及到的土地划拨、征占用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林地征占用补偿以及地方各项行政性收费等一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也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具体情况,能够制定出台进一步支持林区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棚户区改造一定要严把质量关,虽然户型小,可是功能要齐全,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和文件审查,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大宗和主要建材也要实行招标和竞价采购,要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确保林业职工能够住上优质、放心和满意的房子。

    2009-04-16 14:55:48

  • 王前进:

    四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因为这次棚户区改造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在东北、内蒙古等地区,这个地区由于气候影响,每年的土建施工期一般只有6-7个月的时间,时间很紧,所以我们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抢时间、赶进度。今年的建设任务要确保在今年10月底以前完成土建,使得职工能够早日搬进新房,早日享受到党和政府对林区职工的关爱。

    五是严格资金监管。棚户区改造中央的补助和地方的补助数额很大,所以我们要求对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防截留挪用,严禁以各种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违规抵扣建设资金。要对棚户区改造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资金出现问题的地方,国家林业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严格的措施,直至暂停所在区域的资金拨付,确保国家投资发挥应有的效应。

    以上是我就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做的简要介绍。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各位所提出的问题。谢谢大家。

    2009-04-16 14:58:01

  • 人民日报记者:

    请教王司长一个问题。我们知道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去年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作为一项重要的保增长、促内需主题的一个实实在在的重要举措。请您谈谈这项工程有哪些重要的意义。另外,有些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包括前阵子广州工程竣工入住的时候拒绝入住,棚户区工程怎样以此为鉴,我有一个担心,对工程质量要求比较高、工时比较赶、配套资金也并不是很宽裕,这三者之间关系怎么协调?

    2009-04-16 15:01:19

  • 王前进:

    林区棚户区改造主要有三个重大意义。总体而言,党中央、国务院在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对于民生是高度关注。同时,中央对于林业建设也是高度关注。启动林区棚户区改造,我们认为是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区民生、林业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指示,要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棚户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林区、垦区、煤矿240万户居民的住房困难。作为政府总理在人代会上把林区的棚户区改造给予了这样一个高度的重视,是前所未有的。李克强副总理对这项工作非常关注,作出过非常明确的、重要的批示,要求各个部门一定要高度关心和支持林区困难群体,协调、帮助解决好住房存在的困难。

    2009-04-16 15:02:15

  • 王前进:

    林区棚户区改造的意义从以下三个方面表述一下:

    (一)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是科学发展观在林区的具体实践。长期以来,森工企业政企合一,社企不分,在保证国家木材生产并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责,企业负担沉重,积淀了大量的历史欠账,陷入了严重的资源危机和经济危机,导致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差,收入低,贫困面大,成为现阶段最为突出的弱势群体,2007年林区在岗职工年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多种因素导致林区各种矛盾交织,严重影响林区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下大力气解决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问题,需要突出解决好林区职工群众住房问题。实施林业棚户区改造,改善林区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让林区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林区广大群众的多年期盼,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林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必将大大改善林区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体现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在林区的具体实践。

    2009-04-16 15:06:00

  • 王前进:

    (二)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为了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做出了积极扩大内需的战略决策,这其中第一位的就是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居工程的实施,是通过增加投资保持经济较快平稳增长的有效措施,同时又是保持经济较快增长与改善民生的结合点,是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与刺激居民消费的结合点。林业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形势下,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既能极大地解决林区职工多年的住房困难,促进民生改善,又能有效刺激居民消费,强力带动建筑、建材、家具、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发展,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林业棚户区改造试点情况看,新增中央投资的拉动效应明显,中央已投入的23.5亿元改造资金,直接拉动地方、企业、职工和社会投资达70.5亿元。按照房地产业投入与产出比测算,全部完成96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中央投资可带动近400多亿元配套投资,预计消费钢材125万吨、木材114万立方米、水泥918万吨、玻璃2797万立方米,将有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在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2009-04-16 15:07:47

  • 王前进:

    (三)加快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是深化林业改革、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国有林区大都是按照国家对木材生产需求而规划建设的,在“先生产、后生活”思想指导下,基本建设投资缺口很大,导致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职工生活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山上林场所普遍都是“小、散、破”,交通不便,缺乏基本的医疗、教育条件,林区社会发展十分缓慢。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东北林区木材生产大幅调减,西南、西北林区全面禁伐,林区生产力布局和林场所建设急需重新布局和调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将成为优化林区生产力布局的良好契机,通过棚户区改造,加快林区林场所和营造林生产等生产生活布局的调整,加速林区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大幅度改善林区职工生活、医疗、教育、交通等条件,提升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层次,进一步促进森工改革的深化,夯实林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009-04-16 15:08:17

  • 王前进:

    另外,您所关心的关于林业棚户区改造住房的质量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也是我们所高度关注的问题。关注民生,安全是第一位,所以我们从多个方面采取了严格的措施。首先,要严把设计关,关于住房的设计我们要求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部门来进行设计。从设计关的源头把握住质量问题。

    2009-04-16 15:11:08

  • 王前进:

    第二,建材采购严格按照相关大宗物资采购规范要求,选择具有资质、信誉好、质量好的企业,按照竞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三,从建筑质量来说,对于林区棚户区改造的建筑,我们要求实行招标制。有的省区为了更方便林区职工选择好的建筑队伍,他们也在一定区域内选择了一些信誉好、有资质、建筑质量高的施工队,在这个范围内再进行招投标,确保建筑质量。

    2009-04-16 15:13:25

  • 王前进:

    同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们棚户区改造因为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广大职工高度关注,已经有几个林业局局长跟我讲,我们棚户区改造一开始施工,我们的林区职工,特别是老职工就像义务监督员一样,每天早晨早早的拿小马扎坐在那儿盯着看,为什么呢?他们说这是我们的房子,也许这些老人家不知道住在哪一个楼,哪一层,但是他们知道这个房子是为了他们盖的,他们真的像义务监督员一样看着。另一方面,各级林业部门对这个问题是高度重视的。大家对于棚户区改造所承担的政治使命、民生使命可以说是非常清楚,来不得半点马虎。一些试点局有的住房已经交付使用,我本人去现场看了,质量还是信得过的。

    2009-04-16 15:14:45

  • 王前进:

    关于你所担心的配套资金问题,这一点我想做这样一个说明。首先中央的投资已经足额到位,每户1.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据我们所了解各个相关省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结合自己的情况予以保证。有的省列入本省的年度财政预算,有的省把它放到国务院代发的地方国债进行安排,还有的省通过省财政的金融平台,来为棚户区建设提供无偿的配套资金,可以说多种方式并举。

    2009-04-16 15:16:45

  • 王前进:

    关于企业和职工配套我们所了解的相关情况来看,大部分的企业提供相关的配套资金还是有保障的。二是充分发挥林区的优势,比如说一些建筑材料,像沙石之类,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给的、自产的方式降低建设成本;三是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对于棚户区改造都提供很多政策支持,比如税费的减免,据我们目前所了解的试点先行省情况来看,目前出台的国家和省地方政府税费减免相关优惠大概可以为每一平方米的建筑成本降低260块-300块钱左右。

    2009-04-16 15:18:28

  • 王前进:

    关于个人出资这块,各地因地制宜的采取了一些办法。比如吉林省对于职工棚户区改造住房产权进行改革,在省建设和国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赋予缴纳了一定比例的个人付款职工以全部产权,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投资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因为棚户区改造是三年完成的问题,任务量比较大,林业企业还要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也需要流动资金的支持。如果说短时间内把企业自有资金集中用于棚户区改造,也可能会给企业短期的资金周转带来困难。这个问题国家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进行了多次调研。目前在资金周转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相关部门正在研究金融支持的途径。从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特别是第一批22.3亿投资安排情况来看,配套资金的问题在第一批里问题不大。

    2009-04-16 15:21:00

  • 新华社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闫振站长回答一下。作为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林业棚户区重点部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主要的困难和问题,对此国家林业局下一步还将有哪一些考虑?谢谢。

    2009-04-16 15:23:09

  • 闫振:

    国有林区大多数在50年代到60年代开发建设的,相应的林业棚户区也是在这个期间统一规划建设的。我们林业棚户区主要存在这么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有四个方面的现状:一是建设年代比较久远,我们大部分棚户区使用年限已经超过了35年,当初建设标准比较低,很多房屋已经超过了正常使用寿命。二是整体建筑标准低,体现在两个方面:1、人均面积小,我们国有林区人均面积低于10平米的占到50%,10-13平米的占到35%,据我们了解,在2007年国家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了25平方米,2008年提升到28平方米。因此,我们林区棚户区人均面积非常小。2、当初在林区棚户区建设过程中,因为林区开发的需要,我们棚户区建设因陋就简,所以造成了质量不高,很多就地取材,像泥草房、板加泥、土坯房,据我们调查占到1/3以上。

    2009-04-16 15:23:46

  • 闫振:

    三是棚户区安全隐患大,房屋结构本身像房屋的墙体开裂,地基下沉,房屋漏雨和框架的损坏。从整体布局来看,棚户区这块原来规划布局不太合理,包括道路比较狭窄,而且电线都是明线,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扑救,所以安全隐患很大。

    四是配套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给水,尽管国家林业局党组对国有林区这块非常关心和重视,给水这几年也是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但是因为面积比较大,国家投资又相对比较少,到目前为止给水没有全覆盖,包括已有的给水管道线路老化,跑冒滴漏严重。2、排水,所有棚户区都没有排水的设施。每年到夏天下雨的时候,水就进房了,个别的危房面临倒塌的危险。3、到了冬天有些地方形成冰湖,因为林区地下水位比较高,水一层层结冰,冰湖达到一人多高。4、供电,都是明线。5、取暖供暖,没有集中供暖的设施设备,都是一家一户靠烧加工剩余物,一是森林资源的隐性消耗大,二是也存在火患的危险。

    2009-04-16 15:25:44

  • 闫振:

    我们认为棚户区改造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困难:

    一是历史欠账多。以延边为例,国有林业局国家投资没有到位,经测算,投资缺口就达到43.6%,导致林区生活设施建设“先天贫血”,无法满足林区职工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林区产品全部由国家统一调拨,经营收益统一上缴,企业盈余很少,难以满足自筹资金投入职工住宅建设。

    二是企业效益差。特别是1998年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木材大幅度减产(延边国有林区木材减产就达65%,“十五期间”累计减少收入52亿元),企业大幅度减收,仅能勉强维持企业低水平运营,企业无力投资改善职工居住条件。

    三是企业负担重。国有林区长期自我体系、自我循环,企业办社会,承担着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等社会责任及大量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市场开发潜力小。国有林区职工住宅地处山区腹地或县城边缘,没有市场化运作条件。以吉林省为例,全省18个重点森工局中有13个局址设在乡镇,5个局址设在县(市)边缘。所有林场均在偏远山区或村屯,林区职工住宅缺乏市场化运作的条件。

    五是职工收入低。林业职工工资水平低,林业企业职工与当地职工工资差距大。国有林区在职职工工资性收入2008年为12391元,仅为全国在职职工平均水平的42%。棚户区中低保家庭占32%。

    2009-04-16 15:32:06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王司长,能不能介绍一下国家林业局在推动国有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当中作了哪些工作?第二,这三年中央投资预计在多少亿?

    2009-04-16 15:35:01

  • 王前进:

    围绕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家林业局主要开展了五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联席工作机制,合力推进该项工作。

    二是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有关重大问题和主要政策措施,并联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做出部署。

    三是多次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黑龙江、吉林、云南、甘肃等地的国有林区棚户区开展调查研究,实地了解棚户区现状,就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改造方式、户型设计、资金筹措等与职工群众和地方有关部门面对面进行研究探讨,并据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是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抽调专门技术力量,认真指导各地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严格审查批复了9省区10个建设单位的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并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及时下达了投资计划。

    五是规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在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地方、国家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并与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发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确保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有章可循。

    目前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2009-04-16 15:35:38

  • 王前进:

    关于你提到的第二个问题,目前,我们给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中一部分是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是按照每一户中央补贴1.5万,省级财政部门补贴1万的要求来做的。96万户改造任务中还包括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还不尽相同,一个是区域分布更广,国有林区相对来说比较集中,国有林场则分布得更加广泛。二是自然条件、经营条件差别更大。所以国有林场的棚户区改造究竟采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我们现在正在跟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密切的研究和沟通,具体的补贴标准目前还没有决定。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的对开展国有林场的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作出专门的部署。我相信,这个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会日趋明朗。关于具体的数额,因为不是很清楚,所以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回答。

    2009-04-16 15:36:57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作为受益人是国有林场的住房困难职工,在户型设计上是否更多的考虑他们的意见,能够更多的吸纳他们的意见和需求?第二,在这些住房职工中有些特困群体有没有一些特殊的政策?

    2009-04-16 15:50:44

  • 闫振:

    户型设计是一个非常关键问题,也是各方面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作为全国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应该和我们国家的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垦区的危房改造以及煤矿的棚户区改造基本相近。我们广泛征求了林区职工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确定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基本户型50平方米,为什么说是50平方米呢?我们国家出资建设要解决的是最困难职工,就是我们所说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最困难住房问题。因此这部分职工要解决改善最急迫的居住条件,不是锦上添花,不是提高水平,不是提高标准的问题。对于一些民族地区、对于三代同堂、“大儿大女”这些家庭的问题,我们也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在这个前提下给予适度放宽,但是放宽的幅度很小,这样体现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本意。

    2009-04-16 15:51:18

  • 闫振:

    第二个问题,对于特困职工,我们林区有将近10%左右属于特困群体,林业在过去是高危行业,有很多工伤问题。这部分职工我们考虑通过三种渠道解决出资难的问题,对于短期出资难的职工我们由林业局出面协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比较长,可以二十年或者三十年,短期集中用款,今后再逐年还款。二是建设一批廉租房,我们有三种方式:1、争取国家廉租房建设的投资,同时包括争取国家财政廉租房租赁补贴。这样建设一批30平米-40平米的小户型,将来实物配租给这些困难家庭。2、出资困难职工,他原有住房还可以的话,我们将对这个房子进行维修加固,同时增加一些功能,比如增加厕所和厨房,这样能够改善他现有的居住条件。3、其他区域的棚户区改造完成以后,房子腾空了,有些房子质量还可以,我们对它进行维修,同时对原有的户型进行改造。因为过去这些房子大概一户面积在35平米左右,3户变成2户,一户面积基本上40、50平米。这样改造以后,作为廉租房租赁给职工。还有一种对于确实丧失劳动能力、“鳏寡孤独”的群体,由林业局采取补贴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统一进入当地的养老院,基本上可以使林区出资困难的职工得到安置。

    2009-04-16 15:55:29

  • 程红:

    国家林业局林业棚户区改造专题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09-04-16 15: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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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会前阅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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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网对本次发布会进行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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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会开始前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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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任国家林业局宣传办主任兼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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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林业局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巡视员、国家林业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前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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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副总站长、国家林业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闫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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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前进先生介绍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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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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