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农业部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情况举行发布会
活动描述
- 农业部定于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10时,在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张合成: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再次欢迎各位到农业部来参加我们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发布会的专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大家知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最近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这个《意见》提出2009年起,在全国择优培育出一批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了使社会公众或新闻媒体对我们这样的行动有进一步的了解。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的孙中华司长,还有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的赵铁桥副站长来向大家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孙司长给大家介绍有关的情况。
2009-10-14 09:42:46
- 孙中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出席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新闻媒体多年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发展所给予的关注和大力的支持。就像刚才主持人所讲的,最近,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中国银监会等11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提出从2009年起,依托部、省、市、县四级平台,在全国择优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各产业领域的示范社,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这里,我就出台这个意见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先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然后愿意接受大家的提问。
2009-10-14 09:53:22
- 孙中华:
近些年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在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去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增添了新的发展动力。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7.91万户,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登记6.82万户,比去年底增长了61.5%。在保持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引导和促进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面临的重大任务。为此,提出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在全面把握合作社发展内在规律和特点,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这个《意见》对引导和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2009-10-14 09:54:48
- 孙中华:
《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我这里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首先,《意见》阐述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意见》指出,要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发挥示范引路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化、上水平。开展这项行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指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新形势下探索政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2009-10-14 09:57:41
- 孙中华:
《意见》提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始终围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战略目标,牢牢把握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核心要求,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紧紧抓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关键环节,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2009-10-14 09:59:05
- 孙中华:
《意见》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目标。就是要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从面上讲,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明显增强;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高10%以上。就示范社而言,标准化生产率要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90%以上,生产生鲜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达到50%以上,成员收入比非示范社成员收入高出20%以上。
2009-10-14 09:59:44
- 孙中华:
其次,《意见》提出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三化建设”。一是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成员民主管理水平。坚持依法办社,实行民主管理,加强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建设。坚持依章办事,建立健全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二是着力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开展这一行动,要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依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广泛开展培训,加强生产信息监管,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三是着力加强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良好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开展这一行动,要进一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成为守法和道德典范,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开展相关认证,参与“农超对接”,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竞争能力。
2009-10-14 10:00:41
- 孙中华:
第三,《意见》提出要加大扶持力度,为开展示范社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经过充分沟通,《意见》提出了五大保障措施。一要落实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政策。推动落实金融政策;完善相关登记环节;研究制定和完善农业保险、用电、绿色通道、科技以及人才支持等相关政策措施。二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主导产业,开发地方名特优农产品,加强原产地保护。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委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三要加强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培训网络体系,广泛开展面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和县乡基层业务辅导员的培训,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解决合作社人才短缺问题。四要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体系和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加快地方立法进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合作组织依法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要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对示范社建设成功事例和示范社带头人先进事迹的经验交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纳入农村普法规划。
2009-10-14 10:01:47
- 孙中华:
《意见》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扎实开展。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科技、司法、财政、商务、金融、税务、工商、质检、银监等部门的沟通,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
谢谢大家!
2009-10-14 10:03:03
- 张合成:
谢谢孙司长给我们介绍和发布这个文件的主要精神和内容。下面欢迎各位记者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这个专题来提问。
2009-10-14 10:03:43
- 中国新闻社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想问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成为示范社,需要符合哪些具体标准?谢谢。
2009-10-14 10:04:09
- 孙中华:
这是一个好问题,也确实是大家所关心的问题。我们认为示范社作为一个标杆要能够成为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学习的榜样,作为国家级的示范社,我们认为至少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达到一定的标准,有关这方面原则性的要求,在我们这个意见里都做了阐述,这三个方面是:
2009-10-14 10:05:26
- 孙中华:
一是管理要规范化。作为示范社,要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要切实发挥功能,要为全体成员设立完整的个人账户,成员的出资、公积金的份额与合作社交易的量等资料要有记录、要准确。还要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另外,在当地应当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公众评价认可度较高。此外,示范社还应当有较强的带动农户的功能,成员规模比较大。据我们调查统计,目前这个合作社的平均规模大体上有80户左右,我们初步考虑,作为全国性的示范社,带动农户的规模应该达到150户左右,这是内部管理要规范化,这是我们示范社建设行动的首要任务、首要标准。
2009-10-14 10:06:02
- 孙中华:
二是生产要标准化。示范社涉及的产业和产品应当是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合作社的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要达到80%以上,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
三是经营品牌化。示范社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成员主产品统一销售率要达到80%以上,产品商标注册率达到90%以上,生产鲜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达到50%以上,农户成员人均收入比当地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高20%以上。这是我们初步考虑的对示范社以上三方面的标准要求,至于它的具体要求,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当中。对于各地,我们是倡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研究确定当地示范社的标准。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2009-10-14 10:07:53
- 张合成:
谢谢孙司长,下一个问题。
2009-10-14 10:09:35
- 中央电视台记者: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请问目前合作社目前在人才培训方面的工作开展有什么下一步的设想?谢谢。
2009-10-14 10:09:49
- 孙中华:
人才问题确实是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一直以来,我们农业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工作十分重视,目前依托部属中央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了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教育中心,组织各省和部分县市业务辅导员、合作社负责人开展法律及财会制度专题培训。去年以来,全国累计培训理事长和合作社的财会人员达到34万人次。今年,我部决定还将合作社的人才培训纳入到“阳光工程”的培训内容,专门安排了专门的资金,计划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84600人,力求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撑。
我就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培训力度,我们现在正在制定培训规划,逐步健全培训体系,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的辅导员队伍开展大规模的培训教育。
2009-10-14 10:10:14
- 张合成:
谢谢孙司长。有请下一个问题。
2009-10-14 10:15:49
-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我知道今年为了帮助农民开拓市场,农业部把引导和支持500家左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作为22件实事之一,我想请问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2009-10-14 10:16:02
- 赵铁桥:
开展“农超对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通过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方式,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产品市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举措,对这个事农业部是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像去年底和商务部联合发了一套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之后又与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再次发出一个试点通知,提出了一个明确的财政支持政策措施。今年7月4号,我们利用中国的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在北京专门举办了一场2009合作社产品北京推介会,也邀请了5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多家大型连锁超市共同开展农超对接的座谈,目前这项工作在全国各地展开,也是非常的火爆,受到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广大超市流通产业的支持,像湖北、青岛、广东等地都已经陆陆续续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农超对接洽谈,山东还有我们的北京今年是专门搞了为合作社500多家合作社配备冷藏车、运输车、冷罐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发展配送业务,这项工作随着全国面上试点工作的推进,一定会在今后兴旺发展起来,作为现代农产品的流通方式,也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非常有帮助的一件好事,也是消费者、超市企业特别是农民群众三方受益的有利措施,谢谢大家。
2009-10-14 10:16:25
- 农民日报记者:
孙司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目前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需要政府的引导、支持和鼓励,我想知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已经出台的文献是什么政策?下一步对示范社有没有什么特殊支持?谢谢。
2009-10-14 10:18:07
- 孙中华:
谢谢农民日报的记者。这也是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同志们所关心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我兴办、自我管理、自我受益的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它涉及的产业是弱势的农业,成员又是弱势群体,就是农民,因此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支持,这个做法也是国际的惯例。国家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始终予以高度的重视,目前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措施。在这里,我简要地从这么几个主要的方面来介绍一下:
在税收优惠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务产品,可按13%的扣取率计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我们跟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享受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在税收优惠政策这个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去年专门出台了文件。
2009-10-14 10:18:43
- 孙中华:
在金融支持的政策方面,明确提出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的范围,加大信贷支持的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好、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经营机构创新经营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今年初农业部和中国银监会专门就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出台了文件,提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在财政扶持方面,03年到0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已经达到了8.45亿元,仅农业部从04年起,开展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的建设已累计安排项目资金1.45亿元,共扶持了800多个合作社。
2009-10-14 10:20:50
- 孙中华:
地方各级财政在这个方面扶持的力度也都是很大的,在国家涉农建设项目的支持方面,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苹果套袋关键技术示范项目、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农业产业化、一村一品、生猪和奶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等项目建设都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了示范的载体,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在农产品流通方面,积极探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直供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下一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11部门《意见》精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争取进一步加大对示范社的支持力度。主要有三个方面:
2009-10-14 10:21:37
- 孙中华:
一是国家涉农建设项目优先委托示范社来实施,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是加大财政扶持的力度,对各级示范社予以表彰奖励。三是对于获得县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优先,授信等级更高,授信额度更大,这里把目前已经给合作社采取的优惠政策以及通过开展示范社建议行动,还将进一步采取的政策措施做一个简要的介绍。谢谢。
2009-10-14 10:25:08
- 张合成:
谢谢孙司长很权威的介绍。
2009-10-14 10:26:11
- 财经杂志记者:
我想问的问题是去年的时候有一份调查报告说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以来可能还存在一些政社不分、企社不分的情况,包括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过程中存在手续繁琐,另外登记的时候地方一些部门收费的情况,我想问的问题是目前这些问题的解决情况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目前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谢谢。
2009-10-14 10:26:29
- 孙中华:
多年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总的发展势头是好的,广大农民通过合作社提高了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建设,也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了农民增加收入,总的趋势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正像这位记者所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处在一个发展的初期阶段,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有待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有待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有待增强。正是由于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和不足,11部委才决定联合开展示范社建设,我们力求通过开展这样的行动来提高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来提高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至于在合作社发展当中有的地方存在的政社不分的问题,我的理解可能是指有的地方合作社是依托原来的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办的合作社,有的由原来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转过来的。在这样转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们和各地农业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这方面的指导、引导,特别是我们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合作社法,让各级基层农业部门的干部和农民了解这部法律,按照这部法律的规定来创办和管理合作社。至于在登记过程中收费的问题,这个问题从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来讲是明确不允许收费的,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也会跟有关部门沟通,进一步引起重视,督促解决这些问题。
2009-10-14 10:27:26
- 张合成:
谢谢孙司长,也再次谢谢这位记者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的关注和研究,你的问题很好。
2009-10-14 10:32:02
- 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记者:
这次我们在采访当中了解到由于不同的部门之间可能沟通不畅,会给地方合作社发展带来一定的障碍,这次示范社建设的部署当中,对于部门沟通之间是否有什么具体措施,尤其是在地方和基层推广方面?谢谢。
2009-10-14 10:32:20
- 赵铁桥:
谢谢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新诞生的杂志这几个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做了大力的报道,就这个问题,在中央1号文件颁布之后,我们就迅速地启动了贯彻1号文件精神的工作,和另外10个部门一起经过了反复地磋商、研讨,包括在底下进行了调研和沟通,这个《意见》能够取得一致是各个部门高度重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结果,在今后贯彻过程当中,我想从上到下,各个部门还会继续发挥部门大合唱的作用,一如既往地对合作社建设,特别是示范社建设行动各尽其责、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市场的建设,顺利地开展起来,当然对于农业部门、各级农业部门要更多地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和其他部门沟通,关注示范社行动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积极地去协调、去解决,谢谢。
2009-10-14 10:32:37
- 张合成:
由于时间原因,今天提问环节就到此。
各位朋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我们国家现代农业建设非常重要的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生产专业化程度的重要的举措,但这件事还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呵护,包括新闻界朋友的呵护,在此感谢政府的有关部门对这件事的重视和支持,刚才两位领导也提到在这个过程中,你们有很好的支持,也感谢感谢全国农机系统干部职工们对这件事的孜孜不倦的努力,更加感谢新闻界对这件事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关注示范社的建设,让我们共同推进中国现代农业建设。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09-10-14 10: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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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张合成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赵铁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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