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公安部通报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亮剑”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发布会
活动描述
- 公安部定于2010年12月16日(周四)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亮剑”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家伟主持,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顾坚将作现场发布。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刘家伟: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公安部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先向大家介绍在发布台上就座的领导,他们是:公安部“亮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先生,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先生和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顾坚先生。
2010-12-16 14:31:10
- 刘家伟:
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国实行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其中,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运用刑事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社会民生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连续开展了“山鹰”、“山鹰二号”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据统计,2009年至今年10月,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70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万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同时,在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2010-12-16 14:57:05
- 刘家伟:
今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从10月底至2011年3月,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11月5日,国务院专门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要求“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此,公安部迅速贯彻落实,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侦查破案力度,并于11月19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亮剑”行动。目前,“亮剑”行动正在向纵深推进中。此次发布会就是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战果。
现在,我们先请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孟庆丰局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2010-12-16 14:58:12
- 孟庆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下午好。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为科学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公安部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底,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亮剑”行动。
2010-12-16 14:59:22
- 孟庆丰:
公安部要求,“亮剑”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其中,突出严厉打击以下8种犯罪活动:印刷复制盗版出版物、光盘、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犯罪;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商品的犯罪;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跨地区、跨国(境)的犯罪;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犯罪;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犯罪;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专项行动的目标是:破获一批大案要案,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条,并大力强化机制建设和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2010-12-16 15:01:32
- 孟庆丰:
为开展好“亮剑”行动,公安部成立了由刘金国副部长任组长的“亮剑”行动领导小组,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亮剑”行动指挥领导机构。一个多月来,全国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警种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了一批案值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案件,形成了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据初步统计,至今年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在“亮剑”行动中已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76起,案值8.3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586名。这些案件涉及食品药品、服装服饰、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盗版光盘、农资等,被侵害的企业和品牌包括国内“同仁堂”、“茅台”、“长城”、“联想”、“澳柯玛”、“安尔乐”,美国“微软”、“耐克”、“安利”、法国“路易威登”、英国“BP”、德国“阿迪达斯”、“妮维雅”、瑞士“劳力士”以及日本“丰田”、“佳能”等等。
2010-12-16 15:02:27
- 孟庆丰: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业化、隐蔽化、跨区域化等特点,全国公安机关以打击破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履行侦查职能,开展区域警务联动,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查明销售网络,集中捣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犯罪窝点,彻底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职业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批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的犯罪产业链条。
2010-12-16 15:04:42
- 孟庆丰:
目前,公安机关已捣毁侵权制假窝点342个,打掉批发销售团伙166个。其中,北京市公安机关破获“7·16”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1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0余处,缴获“同仁堂止渴降糖胶囊”等假药371种,案值3000余万元。山西省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冒“惠普”等品牌电子产品案,抓获邱某等犯罪嫌疑人5名,当场缴获打印机硒鼓、包装材料等6000余件,案值250余万元。广东公安机关破获假冒“CK”等品牌服装案,抓获刘某等犯罪嫌疑人4名,当场缴获假冒服装、内衣等17万件,案值4320万元。四川省公安机关破获盗版光盘案,抓获龚某等犯罪嫌疑人3名,当场缴获盗版、淫秽光盘49万张,案值200余万元。为加大打击力度,公安部决定,将各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中的50起大要案件列为“亮剑”行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对办案工作予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公安机关公正、严格执法,确保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惩治。
2010-12-16 15:05:23
- 孟庆丰:
“亮剑”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工商、质检、版权、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共同开展对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和案件高发地等重点地区的打击整治。新闻出版等部门已向公安部移送15起侵权盗版重大案件,目前正在侦查审理当中。江苏、广东、重庆、宁夏、青海等地公安机关已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本地专业批发市场和重点区域展开集中清查,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2010-12-16 15:06:49
- 孟庆丰:
公安机关积极加强与权利人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收集犯罪线索,提出预警防范建议,共同促进和保护自主创新。今年12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举行座谈会,听取了美国微软、通用汽车,德国拜耳等35家外商投资企业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案件线索数十条,并已部署有关公安机关进行核查、查处。山西、贵州、云南等地公安机关组织召开警企座谈会,对外公布承诺措施,建立举报受理快速通道。浙江、四川、重庆等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企业,征集侵权假冒案件线索,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共商加强警企协作的具体措施。
2010-12-16 15:08:58
- 孟庆丰: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严厉打击犯罪是各国警方共同肩负的使命。中国公安机关与美国、英国、法国、韩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执法机构保持了密切的联系,积极而务实地开展通报案件线索、协助调查取证、开展联合行动等多层面的合作。今年9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海关执法局签订《合作意向书》,就联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达成广泛共识。11月,中美双方就知识产权执法问题举行会晤,交流执法措施和彼此关注。12月,公安部与美国司法部等部门召开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组会议,共同商定围绕“亮剑”行动打击重点,相互提供线索,共享情报信息,适时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彻底摧毁一批跨国犯罪产业链条。
2010-12-16 15:09:23
- 孟庆丰:
下一阶段,公安机关将以“突出重点、打治结合、协同作战、务求实效”为方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追逃缉捕措施,全力以赴将“亮剑”行动推向纵深。特别是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烟酒、食品、服装等日用消费品犯罪活动高发的趋势,部署重点打击工作,以维护节日市场,保障群众利益。
2010-12-16 15:10:53
- 孟庆丰:
公安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研,推动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法律条文,形成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长效机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不仅需要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更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用人民的力量保护知识产权,共同防范犯罪。
2010-12-16 15:12:09
- 孟庆丰:
借此机会,我们也将“亮剑”行动中已经形成的十起典型案件通报给大家,有关案件情况已经形成了书面材料,相信新闻界的朋友手头已经有了。希望新闻媒体加大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宣传的力度,切实增强公众识假防劣的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我们也衷心希望广大群众和权利人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安机关的“亮剑”行动,积极投诉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宣布,对于重大的犯罪线索,可以向公安部直接举报,我们将部署相关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公安机关将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高举刑事执法的利剑,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社会民生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不懈的努力。
鉴于“亮剑”行动还在向纵深深入推进之中,我们下一步也将选择适当的时候对有关阶段性进展情况再进行公布。谢谢大家。
2010-12-16 15:15:44
- 刘家伟:
感谢孟局长通报。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发布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的,可以提出来,提问之前请先报一下你所在媒体的名称。
2010-12-16 15:17:13
- 新华社记者:
我想问一下,我们当时已经看到了,现在公安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我们想了解现在整体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什么形势?近年来犯罪有什么新的特点和动向?我们公安机关在打击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障碍和困难?
2010-12-16 15:17:38
- 孟庆丰:
我们刚才发布的时候,对一些犯罪的形势做了一些概要的概括。目前知识产权犯罪正面临着发案的区域比较广泛、侵犯领域也相对广泛,还涉及到跨国的,涉及到民生的这样一些重要的案件。对于侵犯知识产权活动,公安机关几年来一直在加以专项打击,今年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开展“亮剑”行动,应当说具有更明显的特色。
我归纳了一下,有这样“三个大”,一是背景大。今年的“亮剑”行动是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全国各个行业、各个部门都齐抓共管的态势下,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知识产权行使保护的职能,更加的义不容辞。二是范围大。以往的专项行动,更多的可能是在某一方面或者某几方面的领域,或者某一些重点区域展开,这次我们涉及到的是全方位的,凡是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各个区域、全国各个地方都不留死角,都要开展针对性打击。三是运用的执法资源大。这次“亮剑”行动,我们发动的是全国公安机关,广大民警都参与,不只是几个专业的警种或者几个专业的部门,“亮剑”行动已经列入了各级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来形成打击合力。
2010-12-16 15:18:36
- 孟庆丰:
“亮剑”行动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打击犯罪,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因为保护知识产权,对公安机关来说,我们主要的任务就是运用好刑事执法的职权。也就是说,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当中,刑事执法是处于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个环节只能由刑事执法部门来承担,因此我们发挥专业特长,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发挥各种法律手段的作用,来开展对犯罪的打击。
二是要加强协作,重点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因为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很多前置的行政执法,比如说工商执法、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执法等等,保持密切的联系。由这些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及犯罪的线索或者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打击的同时,对于发现相关的行政违法案件移交给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构成一个严密的相对完整的打击链条,来共同打击犯罪的链条。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基础建设,要把我们的专门技能、专门工作机制以及各个层面、各个警种相关工作责任进一步加以落实,包括对于一些基础信息、侵权的“黑名单”等等加以必要的整理,有效地用于打击犯罪当中。
2010-12-16 15:21:52
- 孟庆丰:
四是要强化社会宣传,充分运用打击犯罪所发现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发案规律,侵犯的利益群体,以及如何防范的一些基本知识,向社会进行公示,进行预警,以全社会的力量来防范知识产权犯罪的多发。
五是要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因为知识产权也有国际化、跨境化的特点。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当中,我们也发现了有这样一个概念,某一个被侵权的产品,要形成商品链条的话,要下订单,然后组织生产,再运输销售。在跨境的知识产权犯罪当中,中国公安机关通过破案以后发现,在这几个环节当中,我国有国内一些侵权企业所干的事主要是在制造这样一个环节,订单乃至销售都跟国际的侵权犯罪有关组织和犯罪人员相关,国内一些侵权企业在中间占了一个环节。
2010-12-16 15:25:06
- 人民公安报社记者:
请问“亮剑”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办理侵权盗版案件有哪些具体措施,下一步将如何推进?谢谢。
2010-12-16 15:27:08
- 刘家伟:
这个问题请徐沪副局长回答。
2010-12-16 15:27:39
- 徐沪:
公安部部署“亮剑”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亮剑”行动的总体部署,迅速行动,很多在侦的案件都进入了收网手段。像公安部部署“亮剑”行动的第二天,北京、黑龙江等当地公安机关就迅速行动,破获了三起特大制售假药案件。刚才专项行动的成果,孟局长已经讲了,我这里不再说了。下一步如何推进,我们是从四个方面来考虑的,一是要突出打击重点,对一些大要案件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公安部首批挂牌的50起大要案件,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另外,公安部还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挂牌了15起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案件。通过这些挂牌案件的督办,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全力推进案件的办案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要求各地办案要一案一报,对重点案件,我们公安部始终逐案进行跟进,加大督导办案力度,确保案件的快侦快结,在短时间内形成全社会对违法犯罪活动围剿和震慑的力度。三是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我们行动的战果。选择重点突出的案件适时向媒体公布,通报专项行动的情况,同时也借助媒体为公安机关开展“亮剑”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推动长效机制的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在“亮剑”行动中比较成功的做法,特别是开展多警种合作、区域警务合作的成功经验,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区域性的合作机制。再一个是针对目前药品食品打假工作中惩处力度不够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亮剑”行动打击效果。
2010-12-16 15:28:00
- 香港电台记者:
我们看到,假冒的货品当中有一些是假冒的红酒、中成药,甚至一些个人卫生用品,其实这些都会危害人命安全的。消费者怎么样去辨别哪些产品是真的,哪些是假的?还有你们破获的案件查获的产品当中,是不是有一些已经流入市面上,你们当局会怎么样跟进呢?
2010-12-16 15:30:16
- 孟庆丰:
这位香港电台的记者朋友提的问题事关民生,也非常重要。首先你提到作为公众怎么去识假防假。首先,从政府层面来说,要加强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对于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识别常识的宣传,同时要加强对敢于从事这类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打击,从根本上消除可能造成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根源。第二,对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政府有关质量主管部门,都要行使其市场监管的责任,进行经常性的巡视和现场检查,以及必要知识的宣传。第三,对于消费者本身来说,也应该具备一种良好的消费心态。目前我们也发现,有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使消费者难以识别,上当受骗。也有一些假冒伪劣商品不论是价格还是外观的表现等特征,与应该普遍掌握的或者公认的识别规范还是有着相对明显的区别的,但是我们也不排除有一些消费者有一种从众的、崇拜名牌的以及贪小便宜的心态,自觉不自觉地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客观上造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买方市场,这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一种情况。所以,有几个层面,政府刑事打击的层面、行政管理的层面,以及新闻媒体的层面,建议新闻媒体朋友运用你们每天接触社会又有广大受众的有利条件,把它作为一项社会责任感的体现,积极宣传一些识假防假的措施。另外很重要的是消费者个人要进行有关知识的学习,以及良好的消费心态的培养,我觉得也是很重要的环节。
2010-12-16 15:31:17
- 孟庆丰:
至于辨别哪一项食品是真是假,也会有很多方法,比如有一些权利人专门制造了识假防假的防伪标志,一些进口产品,国家主管部门有激光防伪的标识以及有关市场准入的专项标志标识,这些在各种网站和媒体也都有宣传。可以大量利用互联网的特长,进行一些检索和对照,特别是一些名贵产品、涉及到健康安全产品的购买和使用,你要是在没有把握的场所购买的话,我们建议不妨做一些网上检索,或者向有关部门咨询,来预防可能产品的上当受骗情况。
2010-12-16 15:34:26
- 人民日报记者:
刚刚徐局长也讲了,现在销售假冒药品的也比较多,据我们了解,现在网络销售已经成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非常重要的渠道,请问网络安全保卫局的领导,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当中,从网络安全保卫局方面有哪些措施或者工作方向?谢谢。
2010-12-16 15:35:35
- 顾坚: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在此次“亮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的打击工作重点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像刚才《人民日报》这位记者先生说的,涉网的侵权案件,也就是利用互联网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涉网侵权案件。第二,网络侵权案件,利用互联网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软件的网站,重点打击运营网络游戏私服、网络外挂等侵权犯罪活动。第三,网络侵权犯罪相关利益链条的打击,利用传播盗版软件加载木马程序、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活动,查处专门为网络游戏私服、盗版软件下载网站等侵权网站提供广告宣传的非法网络广告商。
2010-12-16 15:36:25
-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孟局长,您刚才说知识产权犯罪是国际性的问题,并且提到了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在制造、订单、销售跟国际侵权犯罪有关人员有关系,我想问一下,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接下来怎样进一步加大国际执法合作?谢谢。
2010-12-16 15:37:53
- 孟庆丰:
现在我们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都面临着几个“化”的趋势,其中很突出的一条就是全球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理念进来了,同时很多“洋品牌”、“洋货”也进来了,的确给我们国家的广大消费者增加了许多可以选择的余地。当然,随着“中国制造”这个概念的进一步突出,中国的产品制造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我们的出口外贸持续增长,目前已经成为全球外贸出口的第一名。在这样一种大的背景下,侵权犯罪应该说是鱼龙混杂。一方面,有制造的基地,另一方面,更需要有下单、销售地。只有把订单、生产、销售这三个环节统一起来,这种侵权犯罪才能成为相对完整的链条。从这几年执法实践来看,国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在一起,形成这样一个相对完整的犯罪链条,已经成为中国公安机关和全球警务机构共同关注的问题。对于如何加强国际合作的问题,我觉得,首先,就是全球的执法机关应该形成一个强化执法合作的理念,要相信面对犯罪的全球化,封闭执法是起不到好的效果的。尽管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文化、政治背景不一样,司法制度不一样,但是对打击犯罪的目标应该是高度一致的。所以在这样一个理念的基础上,我们明确强化合作、共赢、互利的工作目标。
2010-12-16 15:38:26
- 孟庆丰:
第二,我们要加强经常性的交流机制。这些交流机制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会晤、磋商,包括专门的组织和常规部门之间的来往、访问,包括某一个专案信息的及时沟通,通过这样既务虚又务实的交流,能够达成一种习惯,就是跨国际执法的习惯,这个习惯也很重要,光有理念,没有习惯的培养,当某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很可能会找不到路子,所以开展经常性的交流非常重要。
第三,重在执法合作的具体内容和项目上。一是案件侦查的合作,二是执法信息的共享合作,三是配合调查资源的合作。最近国内发生一起跨境制贩假烟的案件,涉及到某西方国家,我们提出与这个国家执法机构的合作请求以后,他们马上给予响应,并且派专门人员在所在国进行调查,使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取证任务,对于打击犯罪起了有效的促成作用。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合作,你要在法庭上审判,他的东西去哪里了?产品没有销售地,证据上面就构成严重的不足,有了国外的取证,就形成了完整的犯罪证据链条,从而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犯罪。
2010-12-16 15:40:42
- 孟庆丰:
第四,日常的规范、机制办法的配套。比如说我刚才通报公安部经侦局和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海关执法局签署的《合作意向书》,还有类似的备忘录,甚至有一些具体的个案的热线联系制度的建设,都是构建有效的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
2010-12-16 15:42:42
- 中国妇女报记者:
典型案例里有一个是关于山东省假冒妇幼用品案的,这个假冒产品的销售渠道一般是通过什么渠道销售的?目前国内关于这类犯罪整体的情况,公安部有没有掌握?对于假冒妇幼用品,有没有特别的应对措施?谢谢。
2010-12-16 15:44:22
- 孟庆丰:
中国妇女报的记者,关心妇女生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作为一个记者的良知,我们非常欣赏也非常感谢你关心这个问题。
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光是有经济损失,不光是市场秩序的问题,更加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这其中涉及的妇女、儿童,更加是国际所公认的重点保护的群体。我们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当中,也发现了有一些是日用品,这些日用品有一些可能就使用在妇女儿童身上。对这类犯罪的前提是依法打击处理。对于涉及到妇女儿童案件,我们觉得与其他犯罪案件应该同样高度重视,而且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对人类要共同保护的、突出保护的群体,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
2010-12-16 15:45:08
- 孟庆丰:
在打击和保护的措施方面,我觉得它适用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方方面面。如何加强对于一些敏感商品、重点商品的监管,我们也将提请有关的经济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一起来形成更多的关注。对于涉及的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也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有一个很重要的责任,就是把已经侦查破获的案件,涉及到妇女儿童用品的,我们要及时向社会公示,进行预警,提醒每一个家庭、广大消费者注意对这类商品的识假和防假的能力。对于有关典型案例进行必要的曝光、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这类犯罪的防范能力。
2010-12-16 15:46:45
-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
其实来这个发布会之前,我们在网上随便搜了一下,淘宝网现在也很容易可以找到一些标明是卖名牌衣帽、手袋包包的网站,还有很多款式选择,国内国外的名牌都有,其实国内在网络管理,一些敏感词的屏蔽等等都很严格和全面了,为什么打击网络销售衣帽产品到现在还是禁而不绝呢?到底困难在哪里?
2010-12-16 15:50:17
- 顾坚:
我们也注意到了,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的发展,确实跟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刚才孟局长也说了,很多识假辨假的方法在网络上也能搜到。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当中,由于授权过程复杂,导致权利人不明确,给案件的侦办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可以举例,很多影视网站,有很多代理级别的权利人层层授权,其中授权关系复杂,导致取证困难。还有刚才你说的一些盗版的,一些服务器,实际上很多服务器并不在中国,很多盗版的服务器虽然是中文的,但是服务器都是在境外,这就牵涉到我们要去取证,要很多司法的合作程序。对于很多服务器不在中国而发布虚假信息的,我们也是一直在打击清理。对于很多服务器在国外涉及有关违法犯罪的,我们也在跟世界各国的警方加强配合,开展联合打击。因为涉及到国外,就涉及到双重法律是不是适用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但是请你放心,我们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管理部门一定在“亮剑”行动中给你们一个漂亮的回答。我们这次的打击重点也有涉网侵权案件,就是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争议权的案件。包括有些网站做一些虚假广告,也是我们打击的重点。“亮剑”行动刚刚开始一个阶段,在前面所说的案件中,也有挂牌督办的涉网案件。相信下一次新闻发布会或者整个行动结束的时候,我们会给你一个比较满意的回答。
2010-12-16 15:51:25
- 刘家伟:
谢谢各位,因为“亮剑”行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如果各位对下一步的报道有进一步需求的话,发布会以后可以和公安部发言人办公室直接联系,我们将会为大家的采访报道包括提供素材提供方便,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2010-12-16 15: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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