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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化辰: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中国网 | 时间: 2007-10-2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周化辰在回答网友关于“十七大报告当中突出了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强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请问周书记是如何理解的?”的问题时说到:

胡锦涛同志的报告中在政治建设这一栏中讲到这个问题,我感觉到这个问题本来是我们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这是我们党始终不渝追求的目标。“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的关键还是要建立阳光政府的各项章程,首先要从制度上进行保障。如果制度上不保障,都是靠觉悟,我感觉这是不可靠的。

第二,要尽可能的扩大市场化的水平。政府坚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要履行政府的职责;有所不为就是说胡锦涛同志的报告中讲到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中介组织的职能分开,凡是中介能做事情我们政府引导中介来做,这就使我们的真正在阳光下工作,使权利不产生腐败。

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个觉悟的问题。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不可能一点漏洞没有,如果专门抓漏洞也会产生腐败。

责任编辑: 兰少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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