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情况

(2009年10月20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的十六大提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标志着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五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振兴领导小组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全力配合、大力支持,紧紧依靠东北地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振兴战略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大大增强,活力增强,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经济发展明显加快。2008年,东北三省经济总量达到28196亿元,与2003年相比,五年经济总量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13.05%。2008年,吉林省增速位列全国第二;辽宁省增速保持了不低于东部沿海地区的平均速度,在全国也位居前列;黑龙江省连续五年保持11.6%以上的增速。振兴战略实施的五年是东北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

二是国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三省完成国有企业改制近9000家,改制面达90%以上,其中有30多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了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通过改革改制、引进战略投资者,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这一轮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企改革,将对老工业基地新的体制机制的确立、对东北的长远发展和全面振兴产生深远影响。

三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大企业集中,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非公经济加速发展。2008年辽、吉、黑三省非公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55%、42%和40.4%,比2003年提高5.7个、10个和10.4个百分点,涌现出一批产值超百亿元和以高新技术为特点的民营企业,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过大和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得到初步扭转,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东北地区粮食生产连续五年丰收,2008年,东北三省粮食总产量达1785亿斤,再创历史新高,占全国粮食产量的17%,东北作为中国重要粮食和肉食供应基地的地位更加凸显。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三省工业的比重都超过了20%,成为工业领域的重要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业迅猛发展,成为新的重要支柱产业,吉林省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值超过石化产业,已是吉林第二大产业。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加快,2008年三省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935亿元,增长12.7%,高出全国3.2个百分点。

四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2004-2008年,国家共安排国债和预算内资金83.5亿元用于支持东北三省企业技术改造、高技术产业化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654个。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突破了燃料电池、纤维素乙醇、半导体照明、基因重组蛋白、艾滋病疫苗、杂交大豆等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形成了大型铸锻件、核电设备、风电机组、电站空调、盾构机械、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大型船用曲轴、乙烯裂解气压缩机、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一大批自主化新产品,有力促进了产业技术升级和创新能力提高。

五是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辽宁沿海经济带、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中俄、中蒙毗邻地区合作全面推进,沿海沿边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正在形成。以大窑湾保税港区为核心的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外贸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辽、吉、黑三省出口额分别达400.5亿、47.7亿和165.7亿美元,是2003年的2.8、2.2和5.8倍。利用外资大幅攀升,2008年三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175.8亿美元,同比增长29.9%,分别高出全国和长三角地区约14个和22个百分点,辽宁省利用外资总额120.2亿美元,约占全国的14%,位居全国第三位,沈阳、大连利用外资分别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前两位。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一大批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水利、电力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或正在施工。东北地区第一条高速铁路(哈大客运专线)、第一座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第一条50万伏直流超高压输电线路等工程进展顺利。截至2008年底,东北高速公路里程超过4000公里,铁路营业里程接近1.4万公里,发电装机容量约6300万千瓦,港口吞吐能力超过3亿吨。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七是金融生态环境大为改善。东北地区信用环境较差的状况在振兴战略实施后得到了基本扭转。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总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到2008年底,三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最高峰时期减少了3000多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30个百分点以上,许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已降至5%以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金融机构盈利水平大为提高,2006-2008年,三省金融机构累计盈利675亿元。东北不仅甩掉了金融“高风险区”的帽子,而且成为“资金洼地”。多数中资银行改变了以往针对东北地区“增存限贷”政策,贷款增速逐年加快,近三年贷款增速分别达到11.4%、11.8%和18.2%,特别是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大背景下,三省新增贷款额和贷款增速均创历史新高,且贷款增速第一次超过全国的增速,第一次超过东北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

八是重点民生问题逐步解决。百万户以上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截至2008年底,采煤沉陷区治理受损建筑面积166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3.2万户;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416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75.1万户。就业形势稳定,2008年辽、吉、黑三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8%、3.98%和4.23%。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顺利完成,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九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有了良好开端。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制定了设立财力性转移支付、改革资源税、建立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设立专项贷款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等系统的政策措施。分两批确定了全国44个资源枯竭城市,累计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4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安排第一批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项目19个。启动了林业棚户区改造并将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支持范围扩大到了中西部地区。部分省区相继出台了支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首批资源枯竭城市编制完成了转型规划。六个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转型模式,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实践证明,中央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决策是完全及时的、正确的。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有待进一步破解,已经取得的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发展的巨大潜力尚未完全释放,实现全面振兴的目标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振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且要不失时机地充实和完善振兴战略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