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13年11月7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张茅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向各位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大家知道,10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这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改革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 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改革完善包括注册资本登记在内的工商登记制度等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方法,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工商总局在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范围内,积极探索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市场主体有了较快发展。2008年以来,全国市场主体年平均发展速度保持在8%以上。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了改革试点,特别是在广东省部分地区开展的试点,社会广泛关注。深圳和珠海依托特区立法权,基本对工商登记制度进行了重构;东莞和顺德通过地方政府文件规范改革,力求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下发挥最大的改革效应。深圳、珠海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分别增长98.51%和52.61%。东莞和顺德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均增长20%以上。最近开始运行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进行了改革,实行了“一表申报、一口受理”的工作机制,企业新设数量明显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注册企业数量增长了近5倍。试点地区的工作为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证明这项改革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各地也积极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促进了全国市场主体的较快增长,对今年第三季度经济回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宽进严管,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要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统一,着力构建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一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社会公众和政府各管理部门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信息,扩大社会监督。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三是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目前,工商总局正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抓紧研究提出修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改革前后各项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加强宣传培训,切实让这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