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简介

 

一、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

与“十一五”规划相比,“十二五”规划扩大了扶持范围、提高了发展目标、增加了建设任务、加大了投入力度。民族由22个增加到28个,增加了总人口在10万以上、30万以下的6个民族,即景颇族、达斡尔族、锡伯族、仫佬族和土族,扶持人口数量由68万增加到189万;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中人口较少民族人口的比例由30%降到20%,被扶持的村由640个增加到2119个;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覆盖人口较少民族的71个民族乡、16个自治县、2个自治州。2119个村、71个乡、16个县、2个州构成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总人口701.7万人,其中28个民族(人口较少民族)人口153.5万人,占22%,占28个民族全国总人口的91%。“十二五”规划将2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绝大多数人口纳入扶持范围,以28个民族相对聚居的行政区域作为扶持对象,在此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少数民族包括汉族同等享受国家的这一特殊扶持政策。

 

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下,通过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规划实施取得阶段成效。规划实施前四年,中央共安排扶持资金51.75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等各类项目7000多个,改善了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培育了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增加了群众收入,劳动者整体素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保持稳步发展。2119个村,19项考核指标均比2010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有些指标已达到验收标准。

专项资金按投向分所占比重

一是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11-2013年,2119个村累计新增和改扩建乡村公路里程24000多公里,新修农田水利设施1万多处,20132119个村,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通宽带率、有安居房的农户比率、集中式供水覆盖率分别比2010年提高10.39.35.66.2个百分点。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二是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0132119个村,适龄幼儿能够接受学前一年教育的村比率、村卫生室达标率和有体育健身活动场地的村比率分别比2010年提高4.68.111个百分点。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实现免费教育。云南省对人口较少民族新增人身意外伤害险、农房险,国家对人口较少民族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完善。

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三是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民族特色经济带动群众增收。实施民俗文化和生态旅游业、特色农牧业、民族传统工艺等特色经济项目1900多个。2011-2013年,新建设施农业和畜牧业大棚23000多户,到村入户项目直接覆盖的农牧民有60万户、250万人(次)。20132119个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79元,比2010年增长47%。

群众收入逐年增长

四是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劳动技能得到提高。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重在人力资源开发,增强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2011-2013年,2119个村累计举办各类培训43000多次,参加培训的农牧民有166万人次。努力实现村村有致富带头人、户户有种养殖能手。

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是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使在边境一线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增强了他们热爱祖国、维稳守边的强烈意识和责任感。各地还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中,在发展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做法

(一)有关省区全面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一是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明确职责。各省区都成立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编制印发了本省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或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二是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加大力度。有关省区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整合各方资金,形成合力。如云南、贵州两省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到项目并由责任部门纳入部门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落实。省区整合配套资金11.85亿元,占总投入的25%。三是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增收发展。各省区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民族特点、地域差异和不同发展水平,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如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打造的驯鹿养殖区旅游点游客逐年增加,鄂温克猎民“家庭游”接待收入达到年人均6000元。贵州省举全省之力推动毛南族、仫佬族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生活在高寒山区、生存条件恶劣的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村落实施易地搬迁;对擅长刺绣的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妇女,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培训,使刺绣产品走进市场,带动增收。四是严格管理,督促检查,推进落实。各省区对专项扶持资金和项目加强管理,保证效益。如广西和贵州两省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办。黑龙江省建立“网络数据和资金项目跟踪系统”,定期跟踪监测确保项目落实到位发挥效益。内蒙古、青海等省区在项目管理中严格逐级审批上报程序。各级民委与发改、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不定期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查,及时纠正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34个成员单位按照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由各部门牵头和参与的133项任务分工大都部署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五”期间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额比“十一五”大幅增加。“十二五”前4年安排23亿元,重点安排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并免除人口较少民族所在州县配套资金。财政部前4年安排中央财政人口较少民族专项28.75亿元,增加对人口较少民族省区的转移支付,对人口较少民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中央专项扶持资金对人口较少民族投入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在中央扶贫资金安排、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社会扶贫和国际合作中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倾斜,有60个人口较少民族县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76个县被纳入连片特困地区,有468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被纳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二五”规划》,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促进贫困村脱贫致富。人民银行和开发银行对培植增收致富产业给予金融政策支持等。

交通运输部实施的畅通工程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并提高补助标准。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等都在本部门工作计划和资金项目安排中对人口较少民族给予倾斜照顾。

(三)国家民委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扎实推动规划实施。

2011年,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按照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国家民委等5部门共同研究印发了规划任务分工方案。20128月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经验交流会,对抓好规划落实作了具体部署。20132014年,按照规划提出的有关要求,国家民委等5部门共同研究下发了三个制度性文件,包括实施规划监测统计制度、考核验收办法和中期评估方案。20141月召开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全体会议。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培训和宣传等,上海市把帮扶云南德昂族、独龙族发展列入沪滇合作内容,2010年至2013年已投入帮扶资金7000多万元,实施安居房、民族文化旅游特色村寨等项目。

国家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规划这一特殊政策深受民族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称赞,中央的这一英明决策已经深入人心,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干部群众总结说,中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是小民族大政策,小民族大扶持,小民族大发展,小民族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