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二

 

扶贫日新闻发布会背景材料

(2014年10月14日)

国务院扶贫办

 

一、扶贫开发工作基本情况

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2010年,按照我国扶贫标准,累计减少了2.5亿贫困人口,参考国际扶贫标准,共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扶贫开发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减缓了区域发展差距,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之路。在世界范围内,我国率先提前完成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任务,为人类减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1年,我国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到2013年,新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9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2.7%下降到8.5%;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938元增加到5389元,年均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在长期实践中,成功走出了一条以经济发展为带动力量、以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途径,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普惠性政策与特惠性政策相配套,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基本经验:一是坚持依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作为扶贫开发的中心任务。三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把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为实现减贫的重要保证。四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把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实现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五是坚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把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有效模式。六是坚持尊重贫困地区群众主体地位,把激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和主动性、创造性作为扶贫开发的内在活力。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贫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还面临许多困难,实现共同富裕更是任重道远。一是贫困状况依然严峻。按照我国政府标准还有8249万贫困人口,参考国际标准还有2亿多。全国有12万个贫困村,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长期困扰贫困群众的吃水难、行路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增收难、贷款难等诸多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二是政策体系尚需完善。扶贫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各级职责不清,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违规现象。三是社会扶贫参与度不够。全社会广泛参与扶贫的平台尚未建立,支持、引导、监管等政策也不够健全。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扶贫开发还需要做出更多更大的努力。

党的十八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考察指导工作,为新阶段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2013年,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提出六项机制改革、推进十项重点工作。目前,扶贫开发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稳步推进。今年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是“三个三”:一是完成三项重点任务,减贫1000万人以上、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贫困村全覆盖;二是培育三个扶贫工作品牌,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三是改革建立贫困县三项机制,改革考核机制、建立约束机制、完善退出机制。同时,积极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二、目前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思路

目前,全国扶贫开发工作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全力创新提高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全国扶贫系统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集中力量抓好中办国办2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扶贫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提出了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可以概括为“12345”五个方面:

“1”是坚定一个目标。即到2020年,要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一扭转”(“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的总体目标。最近3年要集中精力全面落实25号文件要求,今年要确保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再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任务。

“2”是突出两个重点。即实施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规划两个重点,形成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3”是培育三个品牌。即以创新针对贫困地区新生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实施方式、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为切入点,通过抓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拔穷根”;通过创新贫困农户金融服务产品和方式,支持其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实现“换穷业”;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贫困农户,结合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园区培育,有计划地组织扶贫搬迁,彻底“挪穷窝”。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三大切入点,打造成扶贫创新的有效品牌。

“4”是把握四个关系。一是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既要确保完成每个阶段性目标任务,打好扶贫攻坚战,又要清楚认识扶贫开发是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坚持不懈地打好扶贫开发的持久战。二是解决突出问题与创新机制的关系。既要解决好水、电、路、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提升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发展特色产业等突出问题,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也要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机制,精准扶贫机制,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三是中央和地方扶贫事权的关系。既要注重中央统筹推进,也要健全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体制,明确各层级的责任、任务和重点。四是“输血”和“造血”的关系。既要强化外部助力,完善保障制度,加大“输血”力度,也要坚持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活力,注重提高其“造血”功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5”是做好五项工作。当前要集中力量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今年要全面完成贫困识别和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全面准确的扶贫统计信息和动态监测系统。二是全面建立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片区规划实施所需资金主要由行业部门负责。四是改进金融服务。在普惠金融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针对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产业、龙头企业、贫困农户的特惠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地方与有关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通过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小额贷款保险等开展扶贫信用贷款。五是积极推进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创新,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三、社会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是我国扶贫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是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开发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重要标志,充分体现了我们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些年社会扶贫已经初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基本框架:

一是定点扶贫。是指党政机关等单位定点帮扶一个贫困县。这项工作始于1986年。目前,参与中央层面定点扶贫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共310个,帮扶了全国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现了定点扶贫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全覆盖。在中央单位的带动下,省、市、县三级层层都开展了定点扶贫工作。2013年,地方层面组织的定点扶贫单位约13.5万个,帮扶13.6万多个贫困村。其中,仅省级层面组织的定点扶贫单位就达6300多个,帮扶1200多个贫困县、4800多个贫困乡、20000多个贫困村。军队和武警部队共与21个省(区、市)的63个贫困县、547个贫困乡、2856个贫困村建立了定点帮扶关系。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由市工委等部门牵头,也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与欠发达村“结对共建”等活动。可以说,目前定点扶贫工作已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良好局面。

据统计,2013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等单位共向定点扶贫地区选派挂职扶贫干部451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20.82亿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4.8亿元,占70.8%;用于产业开发1.93亿元,占9.3%;用于科教文卫事业2.35亿元,占11.3%。派员赴定点扶贫地区考察调研6162人次,帮助引进各类资金53.85亿元,培训各类人员11.6万人次,组织劳务输出7万人次,资助贫困学生6.45万人次。

二是东西扶贫协作。东西扶贫协作是中央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大局、共同富裕的战略思想,于1996年7月,安排部署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对口帮扶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东部发达省市通过在西部贫困地区投入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帮助西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确保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目前,东部共有18个发达省市与西部10个省(区、市)(西藏、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一个贫困片区,整体享受重点扶持政策)建立扶贫协作关系,共涉及29个省(区、市),基本形成了政府援助、企业合作、社会帮扶和人才支持为主要内容的工作体系。在省内,目前已有15个省(区、市)开展了省内经济发达市县帮扶经济欠发达市县的扶贫协作工作。

据统计,2013年,东部各省市共向西部贫困地区提供财政援助资金12亿元,引导企业协议合作投资5608亿元,实际投资3400亿元,领导互访4556人次,实现人才交流1489人次,其中党政干部交流341人次,专业技术人才交流1148人次;举办培训班488期,培训各类人员3.6万人次;帮助西部贫困地区输出劳务人员21.2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5.9亿元。

三是军队参与扶贫。军队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地驻军都是当地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紧紧围绕国家扶贫开发总体规划部署,按照就地就近、量力而行,发挥优势、有所作为,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和人才、科技、装备等优势,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科学筹划,周密组织,因地制宜地的参与扶贫开发,实现在扶贫方面的军地优势互补。目前,军队和武警部队共定点帮扶63个贫困县(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0个)、547个贫困乡、2856个贫困村。主要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捐资助学、科技扶贫、医疗卫生扶贫、抗震救灾送温暖等活动。

新的历史时期,社会扶贫要继续发挥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的引领作用,在深化细化具体化和提高针对性、有效性的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发展非常迅速。目前,私营企业已达1320万户,个体工商户达4564万户。全国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的新增就业岗位,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近些年来,许多企业以不同形式进入扶贫开发领域,有的已经取得可喜成效,民营企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已经成为扶贫开发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潜力巨大。民营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优势明显,潜力很大。要进一步鼓励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呈快速发展趋势。到2013年,全国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50万个。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研究,各类社会组织中,扶贫社会组织占18.8%。其中在农村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中,从事扶贫工作的占到53%。相当部分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了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仅中央层面,就有一批社会组织创设了“希望工程”、“光彩事业”、“文化扶贫”、“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母亲水窖”、“爱心包裹”、“支持贫困村大学生村官成长工程”、“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等影响力较大的扶贫公益品牌,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中具有良好口碑。政府要加强引导、搭建平台、完善政策、搞好服务,鼓励他们参与资源动员、配置使用等扶贫开发各环节,增强社会扶贫的活力。

三是广泛动员公民个人扶贫。现在社会上愿意参与扶贫的公民越来越多,据初步统计,2012年,全国就有2900多万名志愿者投身公益。公民个人参与扶贫,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和谐很有意义。下一步重点是要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的渠道,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人华侨及海外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和公益消费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基本条件。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25号文件关于“创新社会参与机制”的要求,我们与中组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一方面积极推动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强化、细化和具体化,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广泛深入动员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着力从业务指导、搭建平台、营造氛围、服务监管等方面有所推动和突破。

四、设立扶贫日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6亿多人口的脱贫。但是,受历史、自然、社会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贫困状况依然十分严峻。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1美元)的扶贫标准,到2013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有8249万人;按世界银行1.25美元的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约还有2亿多。现在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仅有不到7年时间,扶贫攻坚任务极其艰巨,需要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打一场扶贫攻坚战。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农村工作时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他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在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不能如期实现,很大程度上要看扶贫攻坚工作做得怎么样。要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确保如期实现扶贫开发“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

扶贫开发是关乎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从国家层面设立扶贫日,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也是适应科学扶贫、精准扶贫要求,创新社会参与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扶贫责任,有利于引起全社会对扶贫工作的重视,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互助友爱之风,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时,也有利于展示中国特色扶贫道路和扶贫成就、扶贫经验,提升我国扶贫在国际减贫领域的影响力和软实力。

从实际情况看,各地、各方面对设立扶贫济困日已具有广泛共识,普遍希望能够尽快设立。广东率先设立了“扶贫济困日”,并取得了成功。内蒙古、浙江、福建、湖北、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市先后提出了设立全国扶贫济困日的要求,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提出了6份设立“全国扶贫济困日”的提案和建议,许多专家学者也为此呼吁。

因此,我办在多方征求有关专家学者和各地意见基础上,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一致同意,向国务院申请设立全国扶贫济困日。

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4]97号),自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我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0月17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1992年12月2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47/196号决议--,宣布10月17日为国际消除贫困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radication of Poverty),设立该纪念日旨在促进全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人们的减贫意识。决议请各国在这一天根据本国情况,开展推动减贫的具体活动,希望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应各国要求,协助举办国际消除贫困日的全国性活动。我国设立扶贫日,也是响应联合国决议的具体行动。

五、扶贫日活动安排

国家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将发挥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产生深刻长远的影响。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一)活动安排

今年是第一个扶贫日,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考虑到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按照先行启动、逐步完善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思路,主要组织以下活动。

1、将扶贫日启动仪式与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合并召开。10月17上午,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我国社会扶贫的基本经验,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扶贫工作,启动第一个扶贫日活动。

2、召开社会扶贫座谈会。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国务院领导将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邀请基层干部群众代表、获奖者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座谈参与扶贫事业的体会,探讨深化社会扶贫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3、举办“10·17”论坛。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共同发起,将在北京举办“10·17”论坛。深入研讨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广泛宣传中国减贫成就和经验,加强减贫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今年的主题为“扶贫开发与小康社会”。

4、组织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带头参与。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扶贫办联合发文,组织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活动。

5、组织动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与。由总政治部牵头组织。

6、组织动员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由教育部等部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和大中小学生参与活动。

7、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由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

8、组织动员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由国资委牵头组织,加大对定点扶贫县的支持力度。

9、组织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组织。

10、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

11、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工作。由国家旅游局、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

12、组织开展贫困村电子商务工作。由农业部、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

13、组织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由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

14、制发扶贫公益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国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短信,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

15、开通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扶贫办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12317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举报。

(二)宣传工作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扶贫日社会影响。通过集中报道、制作播发专题节目、发表评论员文章、征集扶贫日标识和扶贫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国扶贫开发成就以及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提高社会各界对贫困问题和扶贫工作的认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扶贫济困氛围。

(三)其他安排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设立全国扶贫日活动办公室,负责拟定活动方案,协调联系相关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日常工作由扶贫办承担。

办公室主任由扶贫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定点扶贫牵头组织部门和中央宣传部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十一个片区牵头联系单位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2、加强制度建设

为规范扶贫日活动,研究制定2个文件,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扶贫办印发。一是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设立扶贫日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活动和组织方式等,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促进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从源头上保证扶贫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二是扶贫日公募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募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公开公告、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等方面做出规定,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等第三方的作用,确保募集资金用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最急需的项目上,确保资金管理渠道畅通、运行安全、使用便捷,经得起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