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目录

 

材料一: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件及特点

 

材料二: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

 

材料三:版权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关情况

 

材料四:全国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材料五:知识产权系统大力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一

 

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件及特点

20141121日)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9月,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1.27万件,公安机关破获案件1.61万件,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16万件。分析典型案件,可以看出侵权假冒行为的一些新特点。

特点一:产供销活动跨区域,形成“一条龙”产业链

   生产、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活动,由多人或多个团伙配合实施,形成原材料提供、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组织分工严密。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境内外勾结,跨境销售侵权假冒商品。

案件1. 江某等人制售假冒名牌鞋子服装案

718日,山东、广东、广西、福建、吉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销售假冒名牌鞋服案,并切断一条跨境销售链条,缴获假冒“NIKE”、“ADIDAS”等品牌服装、运动鞋5.6万余件(双),案值1.3亿元。2013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江某等人在广西贵港设立制假窝点,在本地采购原材料,加工生产假冒品牌运动鞋、服装等,通过青岛刘某、福建王某等下线批发商销往全国12个省以及哥伦比亚、波兰等国。

案件2. 陈某等人制售假冒名牌轴承案

93日,天津、浙江、江苏、山东、河北等地公安机关联合破获陈某等人制售假冒名牌轴承案,捣毁窝点8处,查扣假冒日本“NSK”、瑞典“SKF”等品牌轴承3.6万余套,涉案价值超过3000万元。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在天津一处五金批发市场内租赁门市和仓库,从山东等地轴承市场低价购进无商标轴承,加工印标后重新包装,冒充“NSK”、“SKF”等轴承对外销售。

特点二:侵权假冒向互联网领域转移,网络成为重灾区

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侵权假冒行为逐渐从实体市场向互联网领域转移。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联络和组织生产、销售,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现象呈现出多发态势。

案件3.田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

今年5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淘宝网制售假冒国内外品牌化妆品案,捣毁生产及存储、销售窝点6个,查获大量假冒“攻琳凯”、“克丽缇娜”、“雅芳”、“上海丽达”等品牌化妆品,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本案从发现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化妆品线索开始,经过秘密侦查,发现田某等人从江苏等地购进假冒包装材料和商标,在广东生产,通过互联网销往江苏、安徽、湖北、上海、浙江等地。

案件4. 999宝藏网”侵犯著作权案

20135月,安徽省版权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999宝藏网”提供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下载行为进行调查,发现该网站以提供盗版微软软件供注册会员下载使用、发布广告、捆绑插件、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获利,网站注册会员超过360万人,仅注册费用就获益47万余元,该网站的软件均未获得相应著作权人许可。近期,6名涉案人员已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至15万元。

    特点三:侵权假冒向农村市场集中,监管难度加大

随着执法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侵权假冒活动逐渐转向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不法分子往往将生产窝点设在城乡结合部的隐蔽地区,农村市场和小商贩成为大量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场所。

案件5.任某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

522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破获任某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查获“波立维、立普妥、希罗达”等10种假药成品、半成品,以及罗氏、赛诺非、拜耳、辉瑞等知名企业的药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包材,案值10亿余元。该团伙以城乡结合部为据点,分工明确,主要生产地点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分装和销售地点在北京市房山区,将假药销往全国各地。

案件6. 汪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妇幼用品案

321日,福建、四川、浙江、湖南公安机关联合破获汪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妇幼用品案,现场查封流水生产线8条,缴获假冒“护舒宝”等品牌卫生巾成品、半成品1200万片,假冒商标标识的包材1300万个,制假材料12吨,涉案价值36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汪某等人在四川设立制假窝点,从浙江购进原料加工生产假冒“护舒宝”等品牌妇幼用品,产品多流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批发市场、小超市、小卖部等。

特点四:违法活动手法翻新隐蔽性强,需部门协同查处

侵权假冒行为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不少违法分子通常采取不留库存、化整为零、多点生产等手段,千方百计逃避查处。由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有的涉案人员拒不配合调查,甚至现场逃逸,需要部门联合执法。

案件7. 安徽“DY161电影网站”侵权案

20141月,美国电影协会向国家版权局投诉,在DY161电影网(www.dy161.com)网站上发现大量未经其和会员公司授权的影视作品。安徽省版权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发现陈某同时拥有包括DY161在内的3个视频网站,通过购买光碟、从外文网站下载、与网友之间交换以及网站后台程序自动抓取等方式,获取影片资源,翻译、加工后提供给客户点击观看,牟取利益超过100万元。目前,陈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案件8. 王某等跨国制售假冒品牌香水案

今年初,黄埔海关会同广州市公安机关联合查办王某等跨国制售假冒品牌香水案,查获侵犯“HUGO BOSS”、“GUCCI”等商标的香水约20万余瓶,抓获41名嫌案人员,案值超过3亿元。王某等人注册设立正规化妆品公司,在制售正品香水的同时制售假冒香水,且不法分子里应外合,1名外籍男子负责组织订单,产供销单线联系,反侦查意识强,极具隐蔽性。为避免制假分子销毁证据,黄埔海关迅速向公安机关通报线索,并对涉案物品进行监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双方联合执法,保障了案件的顺利查处。

特点五:侵犯新型知识产权犯罪增多,办案的专业性强

近年来,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侵犯商业秘密等新型案件有所增多,这类案件查处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对侵权事实的认定等比较复杂,案件审理的难度加大。

案件9. 吴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310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吴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6个月,罚金10万元。吴某利用其在上海药明康德公司工作的便利,先后数次采用拆换其他研究人员办公用保密电脑硬盘的方法,窃取上海药明康德公司为辉瑞公司研发的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在互联网披露。该案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原被告双方就窃取的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进行了激烈辩论,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等鉴定机构出具多份鉴定意见,该案最终得以审结。

案件10.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120日,莆田市公安机关在蔡某店面当场扣押假冒“纽巴伦”品牌运动鞋96双,并通过蔡某支付宝交易记录查实,蔡某通过网络销售上述鞋子价值20多万元。自201368 日开始,蔡某在莆田市租赁店面,并开设网店销售假冒产品。莆田市荔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蔡某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没收假冒产品,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二

 

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

20141121日)

公安部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作为刑事执法的主要力量,中国公安机关一直把打击侵权假冒作为一项主要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平等保护所有在华企业知识产权,切实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取得积极进展。

持续高压严打。2011年以来,公安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亮剑破案会战打假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集全国、全警之力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打击锋芒直指威胁企业创新利益、侵害公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犯罪,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2.7万起,每年战果相当于专项行动前年均9倍。今年以来,已破案件1.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万余名,对制假售假不法分子形成持续高压震慑。比如,93日,天津破获司某等人制售假冒名牌轴承案,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犯罪窝点8处,查扣假冒瑞典“SKF”、日本“NSK”等品牌轴承36000余套,涉案价值超过3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安部今年已挂牌督办98起大要案件,对办案工作予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公正、严格执法,确保不法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创新打击模式。针对侵权假冒犯罪专业化、隐蔽化、跨区域化等特点,中国警方逐步发展和运用集群战役的打击模式,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各地警方同步展开打击行动,彻底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职业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批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的犯罪产业链条。也正是在这一模式的推动、引导下,中国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正在实现从现场查抄向侦查深挖、从个案查处向全程打击的深远变革。今年718日,山东从一起网店售假线索入手,会同广东、广西、福建、吉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特大互联网销售假冒名牌鞋服案,打掉一个涉及全国17个地市的特大制假售假犯罪网络,切断一条销往哥伦比亚、波兰等国的出口销售链条,缴获假冒“NIKE”“ADIDAS”等品牌服装、运动鞋5.6万余件(双),案值1.3亿元。

建立长效机制。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公安部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深化专业手段和协作机制建设,从而不断完善常态化条件下的打防工作格局,实现专项行动常态化、常态打击专项化,夯实公安打假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在部门协作方面,指导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与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并行运作融汇运行转变。2011年至2013年,行政执法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7万件;今年以来,移送比例进一步提升5个百分点。在公安机关内部,打假溯源技术、资金查控平台、黑名单库和积分预警模型等不断完善,逐步投入实战,已初步形成优势手段和工作平台;技战法创新、专业队伍培训等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仅2013年以来,公安部就会同国际刑警组织、欧盟等联合举办6期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班,基层一线打击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推进警企协作。企业作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力量,其关切和意见对于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刑事保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公安部始终注重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倡导并全力支持各地公安机关与中外企业、行业协会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定期走访企业、举办联系会议等方式,倾听企业呼声和建议,探讨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策略和措施,同时向企业提供防范侵权和维权的指导帮助,主动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发生,保护企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各地公安机关相继与本地重点企业、协会建立起协作机制,公布服务企业措施,公开承诺有案必接、违法必究。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毋庸置疑,所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将受到平等的保护。

倡导国际合作。中国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国际执法合作,始终倡导以案件促合作,以交流促共识的理念,积极务实开展通报案件线索、协助调查取证、提供司法协助、联合执法行动等多层面合作。近年来,公安机关先后会同国际刑警组织、美国、英国等国际组织和执法机构,开展鹰眼风暴飓风真实等多次国际联合执法行动,彻底摧毁了一批集生产、储运、销售、出口为一体的犯罪产业链条,严正震慑了跨国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国际上取得积极反响。全球反假冒组织、美国商会先后授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全球反假冒执法部门最高贡献奖知识产权捍卫者奖等,表彰公安机关打假成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三

 

版权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关情况

20141121日)

国家版权局

 

一、互联网版权保护

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续10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互联网版权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到国内外权利人的肯定。

1.“剑网行动”取得显著成效。10年来,“剑网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据统计,20052013年,各地版权、公安、电信等部门共查办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4241起,其中,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926个,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178台,罚款人民币78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22件,查处了“天线视频网”、“番茄花园”、“天籁村网”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2.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在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同时,自2009年起不断加强对有影响的网络企业的主动监管工作。目前,各地版权部门实施主动监管的重点网站达到3029家,其中国家版权局直接监管了包括百度、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搜狐、新浪、迅雷等具有全国影响的20家重点视频网站,对重点网站的影视作品传播情况进行主动检查,切实帮助网站建立完善版权管理制度、推动加强网络行业企业诚信自律,大幅提高了视频网站的正版率。

二、软件正版化

201010月国务院部署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以来,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中央到省市县四级政府机关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政府机关、市县级政府机关分别于20115月、20126月、201312月按期完成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自201010月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592.09万套,采购金额34.38亿元。

2.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1312月,中央企业三级以上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总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新闻出版、勘察设计、旅游饭店、网吧、煤炭等重点行业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25家大中型企业带头完成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全国累计列入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企业29729家,累计完成软件正版化企业20848家,累计举办培训班1812次,参训企业5.07万家(次),培训人员10.13万人(次)。

3.初步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121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由国家版权局牵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5个部门组成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3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对软件经费预算、软件采购、软件资产管理、信息安全、年度检查、审计监督等进行了一系列规定,构建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保障有力、监管规范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审计署、国管局、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出台了一系列软件正版化具体政策措施。

4.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有效遏制了软件盗版,进一步规范了软件市场秩序,提高了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软件版权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我国软件产业发展,软件产业总值由2000年的593亿元增长至2012年的2.5万亿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四

 

全国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141121日)

国家林业局

 

我国目前每年造林任务9000多万亩,需要林木种子2000多万公斤,苗木300多亿株。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每年造林季节都对种苗质量进行抽查通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防止不合格林木种子苗木进入市场,依法保护农民利益。

为加强林业重点工程使用的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2014年,国家林业局委托国家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对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新疆、甘肃等9个省(区、市)及龙江森工的林木种苗质量进行重点抽查;委托北京、河北、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四川、陕西等9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林木种苗质量进行抽查,同时部署其他省(区市)及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自查。抽查内容包括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子来源情况;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等。

2014年,共抽查林木种子样品138个、苗木苗批762批,涉及179个树种(品种)、218个县、377个单位。抽查结果显示: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88.4%,苗木苗批合格率为95.2%。使用标签单位占93.4%,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的单位占97.6%,育苗和造林种子来源清楚,92.3%的林木种子生产单位在采种季节公布了采种期、确定了采种林。

抽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木种苗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缺乏具体措施,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二是有的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等制度方面存在偏差。三是有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缺乏必要的种子储藏设施和检验仪器设备。四是随着我国造林绿化进程的推进,以及育苗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对树种、苗木规格的需求趋于多样化,大苗造林比例越来越高,轻基质育苗、百日苗技术广泛应用,出现了地方种苗质量评价标准制定滞后,难以满足种苗质量管理的需要。

国家林业局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质量管理好的单位及所在省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林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地方林木种苗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能力建设。

当前,我国造林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迫切需要结构合理、品种多样、抗逆性强的良种壮苗,城乡绿化、经济林发展、工业原料林建设迫切需要经济价值高、生态效益好、适应性强的林木种苗,林木种苗生产供应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已成为必然。今年,国家林业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技术标准,加强林木种苗生产各环节技术指导;强化林木种子源头管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告采种林,公布采种期,禁止抢采掠青;要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的林木种苗质量负责;加强种苗销售环节管理,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制度,建立种苗质量可追溯制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五

 

知识产权系统大力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

2014112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将执法维权工作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一环予以推进。全系统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各项要求,着力加大执法维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势,有效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一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大专利行政执法打击力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下,知识产权系统在流通、生产、进出口等环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活动,严厉打击涉及民生、重大项目等领域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快速调处专利纠纷,积极维护权利人、市场主体与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16227件,同比增长79.8%2014年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呈加强态势,执法数量与质量同步大幅提升。

二是着力做好展会执法维权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维权援助中心积极进驻广交会、京交会、专交会等大型展会,设立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工作站,受理和办理各类展会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案件,从展前排查、展中检查、快速调处等方面加大了展会、大型活动执法维权力度,有效维护了展会交易秩序。

三是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印发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实际,直接进驻当地电商平台指导,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长效机制。浙江、北京、江苏等地方知识产权局,分别与阿里巴巴(中国)、京东、当当、苏宁易购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合作机制,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处理侵权假冒投诉,有效打击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四是稳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公开有关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具体事项的通知》,依法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信息与认定侵权事实成立、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信息,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