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材料

 

2014新农合工作进展和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26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运行平稳,覆盖面保持在高位,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继续提高,管理经办能力不断提升,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筹资和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农民受益进一步增加。2014年,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水平同步提高。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

二、大病保险工作快速推进。截至201411月底,大病保险工作已覆盖219个地市、1563个县(市、区),其中,河南、吉林、甘肃、青海等省(市)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大病保险工作并实行省级统筹。大病保险基金总额达97亿元,全年共有115万人次受益,实际报销比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提高了约12个百分点。

三、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已实现参合农民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已与9个省级平台和部分大型医疗机构互联互通,为开展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工作搭建了基础环境,跨省医药费用的核查功能在部分地区初步实现。

四、管理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地稳步推进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进一步促进经办服务社会化,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经办质量。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地区超过80%,合理引导了农民就医流向,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015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2015年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

二、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

三、总结推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先进经验,配合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四、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大病患者的保障水平。总结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经验,逐步将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以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形式加以巩固完善,实现与新农合普惠制报销政策和大病保险的融合。

五、全面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开展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