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

 

农民工工作情况

(2015年2月28日)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印发,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是全面系统地指导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是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指南。2014年是农民工工作开创新局面的一年,是加大力度为农民工解决突出问题的一年,也是为农民工服务取得更多实效的一年。

全国农民工达2.74亿,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74亿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同比增幅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同比增幅回落0.4个百分点。为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人社部修改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取消了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失业登记的限制;中国公共招聘网与全国29个省(区、市)的127个地市的196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现联网,初步实现招聘信息全国联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以农民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春风行动”,共组织专场招聘会2.35万场,实现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722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649万人。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中国家服业协会统计,全国家庭服务企业和网点约50万家,从业人员达2000多万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带动快递业等新业态吸纳大量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阿里巴巴集团网店、快递等业务吸纳上百万农民工。

2014年,国务院农民工办会同人社、科技、教育、住建、农业、扶贫、工青妇等部门(单位)实施了2014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综合计划,共培训农民工2314.42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004.45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含高技能人才培训)1211.42 万人次,创业培训98.55万人次。国资委组织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电建、中冶科工等中央企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164.43万人次。安监部门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督查企业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和依法持证上岗。

农民工工资水平持续提高,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2014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去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所反弹,欠薪问题多数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困难企业。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人社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为212.6万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55.18亿元,同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790件,人民法院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34件。司法系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人社部制定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并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企业各类违法行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被派遣劳动者规模和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均有所下降。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对象,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小微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努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水平。人社部会同全国总工会针对部分困难企业欠薪、未缴纳社保等劳动纠纷问题,积极开展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基层调解、快速仲裁,依法妥善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2014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农民工争议案件31.3万件,涉及农民工45.1万人,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和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农民工参保人数继续增加,2014年底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472万人、医疗保险5229万人、工伤保险7362万人、失业保险4071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增加11.8%、4.2%、1.3%、8.9%。2014年全国为农民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46.9万人次,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5.5万人次,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关系3.1万人次。

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综合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14]25号)印发,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公安部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河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甘肃、新疆等8个省区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法制办、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居住证管理办法》,推动农民工及其家属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99.62亿元,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比例达到80%以上。28个省份5.6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纳入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范围,为农民工提供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治、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地级以上城市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租房和加快棚户区改造,使农民及其家属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国务院农民工办指导各地在农民工输入集中的城市开展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山东省建立了42个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和灵活务工市场,江苏、重庆、河北等地普遍开展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服务农民工,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国务院农民工办进一步推动各地积极开展“两看一上”(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活动。

文化部要求加快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工会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工会,农民工参加工会总人数已达到1.05亿人,并在各地扶持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7000家,配送800万册图书。

各级团组织积极推动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广覆盖,2014年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新建团组织10.71万家,团中央授予50名优秀务工青年“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全国妇联针对留守流动儿童和留守妇女权益受到侵害问题,指导22个省区市开展“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实施“儿童快乐家园建设”公益项目。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为农民工提供“门到门、点到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