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记者:有一个问题请教银监会的周主席,据我们了解,现在银行业还存在一些乱收费的现象,有的银行是只收费不服务,有的是巧立一些名目,在贷款利息之外会强制收费或者是捆绑一些理财产品来收费。我们就想问一下,银监会下一步在整治清理乱收费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措施?这种措施能不能有效解决目前企业融资贵的问题。谢谢。 周慕冰:谢谢你的提问,你的问题非常好,很有针对性,这也是领导关心、群众关注、银监会重视的问题。估计大家会提这个问题,我在之前还是做了功课的。我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请允许我多占用一些时间,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大家报告和介绍一下。 首先商业银行作为服务性的企业,跟其他服务行业的企业一样,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应该是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因为银行跟米店、商店和其他卖布、卖粮食的商店是一样的,就是服务行业,说到底要靠服务收费来持续经营。同时商业银行也必须遵守市场经营规范,服务收费要合法合规合理,不能乱收费。但是我们怎么界定乱收费呢?这里跟大家提供四条原则,你们也可以通过这个原则来监督银行。 第一条原则,目录原则。2014年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除此之外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由发改委和银监会根据《价格法》列出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对市场调节价,银监会要求银行统一编制服务价目表,在官方网站和营业网点公布,银行必须按照目录项目收费,不得另立项目。如果没有服务价目表的话,你可以投诉它。 第二条原则,透明度原则。对于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发展改革委和银监会都印订了定价目录,发展改革委是我国价格管理机关。明确了价格标准,同时降低和调整了部分银行业服务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价,银行必须核算成本,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保持信息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条原则,质价相符原则。银行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要质价相当,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这是质价相符原则。 第四条原则,服务绩效原则。银行服务收费和客户实际情况必须匹配,同样的服务项目对大客户或小微企业客户来讲,带来的实际绩效是不一样的。对小微企业适当降低价格。 这四条原则供大家参考。 对于银行收费,大家都非常关注,因为在座各位包括我自己也是金融消费者,也都是银行的客户,所以群众关注,国务院领导也非常关心,银监会对这件事情一直高度重视,做了很多工作,今天有这个机会跟大家多说两句,报告一下。 银监会一直严格要求银行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一是出台法规文件,全面加强管理。2014年2月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就明确银行服务定价程序、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外部监管和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保障客户对银行服务价格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是督促银行减费降费。对使用最广泛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免费或者优惠,保障社会公众享有基础服务的权利,要求除银团贷款以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服务费等等,此外下调了刷卡手续费标准,减轻商户负担,方便持卡消费,明确IC卡工本费定价原则和价格分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减免优惠银行卡的工本费。在这里跟大家特别报告一下,到2014年末,我国21家主要银行的收费项目平均为十大类305项,与2011年相比减少了117项。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2012年开始,银监会持续开展对乱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专项治理,要求银行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公开收费价目表,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七不准”是指不准以贷转承,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四公开”是指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银监会要求所有的银行网点必须用两种方式公布“七不准、四公开”:一是印成标准的价格目录手册,贴在墙上,放在网点供消费者查阅,二是在滚动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大家可以去银行网点监督,如果“七不准、四公开”没有公布和在电子屏幕上滚动的,可以投诉它。 2012年-2013年银监会派出了18个督查组,深入224家银行总部和319个营业网点明查暗访,对104个专项治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银行限期整改,对62个违规问题依法处责。2014年6月银监会联合发展改革委到10个省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底,银监会又集中力量在银行业机构和银监会系统内同时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重点检查,重点对乱收费进行了查处。经过各方努力,从总体上看,银行业积极完善服务收费,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部分银行机构收费质价不符,以及刚才记者说到的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这些现象仍有出现,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近期,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银监会的部署,目前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经公告调整了IC卡工本费服务项目收费水平,农业银行从5月1日起停止收取了贷款承诺函等6项与企业贷款相关的服务费用。大家可以观察,这些银行会陆陆续续进一步减费让利。下一步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推进银行业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银行建立价格与服务相称、成本合理补偿、标准科学透明的服务收费机制,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费考核。其实在银行服务规范收费方面,各家总行也有明确要求,但是基层因为要完成考核指标,变相通过收费来实现,因此现在要治本改善考核指标方面采取措施。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继续督促落实“七不准、四公开”,提高服务收费信息透明度,清理不必要的资金中介、过道、通道、过桥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推进“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用好投诉举报,强化对银行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管查处和惩治力度。对于不服务只收费的,坚决取消并查处;对于能够在利差中补偿的,要求不许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的成本收费,要求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尽可能降低;对于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消费者负担的,一律取消。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界的朋友们对银行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对各方举报的银行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线索,监管部门将积极跟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抓到底。谢谢大家。 胡凯红:周主席把这个问题说得这么透,便于大家报道,也便于大家更好的监督。 路透社记者:周主席,刚才您提到小微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涉农贷款13%,请问就贷款质量和贷款者的信用而言,您觉得小微以及涉农和银行传统的大企业客户相比怎么样,银监会对于小微贷和涉农贷的坏帐率有没有一个统计。另外,想知道您是否会担心银行发放小微和涉农贷款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银行的资产质量? 周慕冰:你问的问题很内行。我非常乐意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确实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不良率水平,国际上的情况也是如此。从三月份的数据看,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高出各项贷款不良率0.5个百分点,我们认为目前风险是可控的,因为我们的不良贷款拨备是充足的,完全有能力覆盖风险。同时也要求商业银行要就小微贷款业务制定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只要银行工作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勤勉尽责,贷款出现了风险,可免责。 中新社记者:请问李司长,您刚才介绍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一些清理工作,我想问的问题是,针对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清理工作对我们规范权力的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有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李章泽:您提了很好的问题,这个问题大家都比较关心。大家知道,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这些举措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不断地深化。国务院已经取消或者下放超过三分之一的审批事项,审批多的问题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正如刚才我介绍的,现存行政审批事项中有一部分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多数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束缚了经济社会的活力,所以亟需清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就成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前面我也介绍过,党中央、国务院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项工作是很重视的。去年国务院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用一年时间对国务院各部门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消除这一“灰色地带”。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专门讲了,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要取消,该调整的要调整,政府做事一定要光明正大,绝不能搞“模糊边界”,不能再玩“模糊权力”。这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对剩余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处理意见。今后,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概念成为历史。 如果说对经济社会发展,对依法行政有什么影响或者有什么意义?我这里简要归纳一下:一是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利于给企业和社会松绑减负,也有利于激发民间投资的潜力和全社会的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负清障。 二是对推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着重要意义。以前我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时会出现“回潮”的现象,这时候减了,过段时间又增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部门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自行设定了一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因为行政许可的设定规定得很严格,新设行政许可不是容易的事情,一些部门就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现在我们下决心把这个“偏门”堵住。总书记强调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落实总书记要求的具体体现。政府在革自己的命,捆住自己乱设权力的手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能够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新红利、增添获得感。刚才周主席讲的这些可能对老百姓和在座的各位影响更直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一定对每一个人都有那么直接的影响。但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不为民办事的简政放权,就是权力的任性,再让老百姓证明我妈是我妈,就是权力的一种刁难。所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就是为民简政放权,让社会公众更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央视记者:请问李章泽先生,非行政许可审批中,既有建大学科技园、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等审批事项,也有口岸对外开放审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这样十分重要的审批项目,在对这些事项进行清理的过程中,国家将按照什么标准对非行政许可审批进行区分?谢谢。 李章泽:你提了一个很专业的问题。前面也讲到过,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几项原则。在中国机构编制网去年初公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中,有300多项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们这次清理过程中,反复跟各部门沟通,听取行政相对人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与国务院法制办一起,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拎出来,逐项去审查,逐项提出清理意见。这次国务院常务会上,对剩余的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四种方式清理:一是取消。这些事项都涉及社会公众,多数具有许可性质,取消后将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这些事项今后各部门不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这类事项共有49项。二是转为行政许可。对于确有工作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这次有20项。三是转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这些事项的审批对象都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审批结果不涉及社会公众,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今后要加强规范管理。这类事项有80多项。四是调整为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比如,有些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的,有些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有些具有国有资产管理性质的,等等。这些事项不是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具有许可性质,也不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今后,这些其他权力,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所以您刚才提的这些具体事项,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都有一一对应的处理意见。谢谢。 路透社记者:请问周主席一个问题,现在在地方媒体有很多的讨论是关于地方一些融资债券的问题,地方的这些商业银行是否会购买地方政府发行的这些债券,如果商业银行购买的话,是否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 周慕冰:你是说当前的财政部说的置换地方债务吗?是1万亿这个吗?政府发行债券置换银行贷款的举动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创举,它有几个方面的优势:有利于降低财政和金融的总体风险;有利于控制地方债务的总量;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地方债务的透明度;有利于降低地方债务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增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银行加强风险管理。 NHK记者:今年内可能全面放开存款利率的管制,这样的话金融机构将考虑哪些新的服务?谢谢。 周慕冰:你这个问题问得很专业,也很有针对性。5月1号存款保险制度开始实行以后,利率市场化将进一步推进,现在我们的贷款利率是放开的,就剩下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下一步都会逐渐放开,我认为利率市场化是一个趋势,也是深化市场改革的一个必然措施。 对银行来说,我认为既有喜也有忧。喜的是存款、贷款利率放开以后,市场的竞争更加充分,银行在进行资产和负债的配置时,自主权更大,可以进一步根据市场的需求、市场变化状况来决定自己的经营决策。这样的话,那些风险管控好、经营比较好的银行盈利的空间更大,对老百姓提供的服务也会更优质。我认为主流应该是这样的,利率放开有利于竞争,市场经济实质就是竞争,竞争谁得好处?消费者得好处,你我大家得好处。但是忧的是,有一部分银行,特别是在农村的一些小银行,可能不能很快适应市场的需求,压力会大一点。这样银行竞争会更加充分,我们认为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监管部门也好、货币当局也好、央行、银监会,我们都已经积极采取措施,促使市场既充满活力、更加具有竞争力,又能有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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