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吹风会材料

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的讲话

2015109日)

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 李章泽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意见中,国务院审改办是两个议题,两件事,我分别向各位媒体朋友简单介绍。先向各位介绍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的情况。

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国务院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务院审改办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首批取消62项此类事项。

一、基本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推出一系列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经过两年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部门已经取消或者下放超过1/3以上的审批事项,国务院部门“审批多”的问题得到了较大改观。同时,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正在同步推进,随着改革深入,各方面反映地方政府实施的审批事项很大一部分是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其他形式设定,地方政府无权进行调整。基于这个情况,我们开始着手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对这项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加大力度推进这项工作。我们年初对这项工作也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推进这项工作的意义还是很大的。第一,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给企业和社会松绑减负,激发民间投资的潜力和全社会的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负、清障。有利于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新红利、增添获得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第二,这将为地方改革拓展空间。中央取消对事项的指定后,可以进一步释放地方政府改革的空间,同时,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对于确需保留的一些许可事项,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形式设定。第三,这将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协同性、整体性和针对性,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使相关改革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二、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国务院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摸清底数。我们先请北京、山东、广东和宁夏四个省(区)市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了梳理汇总,报上来。在此基础上,我们研究形成了一个基础清单,前后两次将这个清单印发给各省级政府甄别核实、补充完善,同时印送给国务院相关部门,请他们研究,提出意见,经过几上几下,最终形成一个总清单。二是审核论证。在反复征求地方部门意见的过程中,我们组织一些法律专家等方方面面的力量,制定标准和口径,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一些地方政府的审改办集中会审,同时请相关的52个国务院部门派人参加,对照法律法规逐项核对,力求事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三是研究提出清理方案。在摸底核实、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形成两类,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指地方实施的事项许可事项清单,另一个是部门规章、红头文件等其他形式指定的地方实施具有许可性质的事项。按类别性质取消或合法化。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各方意见建议,经过反复核实论证,我们研究提出一批可以取消的事项,逐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62425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对这些事项进行了评估和论证,并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会议审议,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这批事项的处理意见,首批取消62项。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们总的考虑是,继续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一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改革精神和要求,加快论证步伐,成熟一批取消一批。二是对部门规章、文件等其他形式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年底原则上要全部取消,需要重新设许可的,可以另走立法程序。三是适时在中国机构编制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改革意见,加快论证步伐,能取消的尽量取消。

这是关于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情况,下面向各位介绍一下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申请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对冲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也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要求中央编办等部门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范和引导中介服务,整治中介服务乱象。今年4月份,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针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利益输送严重、垄断性强等问题,分别提出了减少环节、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实行清单管理规范收费、加强监管等6个方面的清理规范措施。

《通知》印发以后,我们邀请国务院有行政审批事项的60个部门一块儿座谈,研究实施清理规范的具体要求和任务目标。同时,与各部门就其初步梳理的中介服务事项逐项交换意见,反复沟通和协商。按照分期分批清理规范的工作部署,提出了第一批91项拟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在91项中有2项需要修改相关法律以后才能公布实施。在9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审议通过。这些事项集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程许可、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涉及发改委等25个部门的53项行政审批,直接关系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改革和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这些事项清理规范以后,不再作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对这些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的意见我们主要分了三类:第一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共37项。这些今后在审批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这些材料了。比如,有关行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仍作为审批要件的资金证明、验资报告等,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了。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由他们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这类共15项。比如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现在是要求申请人自己委托中介机构去进行审查,今后由交通运输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审查。第三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是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己来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这类共39项。比如社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可按发改委等部门的要求自行编制或者自己委托工程咨询公司帮我编制,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同时保留发改委现有的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估的程序。在整个审核过程中,我们特别关注涉及公共安全的中介服务事项,一方面按要求清理规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共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部署和《通知》要求,就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继续推进清理工作。对经过清理后却需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任务的分工,我们请发改委、财政部研究提出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健全中介机构监管制度等配套改革措施。请民政部研究提出强化行业自律等配套改革措施。国务院各审批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清理的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标准和要求,加强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共安全和审批质量;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做好规范收费、优化流程、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规范工作。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