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

 

光明日报记者:请问陆部长,刚才您提到全国已经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请问各地建成海绵城市是否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以及将会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保证这个时间表的推进?

陆克华:国务院近期将会就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发一个指导意见,目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这里面有明确的目标要求,核心是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个目标,定了一个时间表,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应该达到这个要求,比如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这是一个总的要求,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目标,但是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

中央电视台记者:刘局长,为确保“先照后证”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请您介绍一下工商部门将如何履行“双告知”的职责?

刘玉亭:“双告知”是工商部门为确保“先照后证”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改革精神,主动做好前端引导和服务的积极作为,是工商部门为积极协助审批部门推进改革,实现与审批部门的有序工作衔接的重要举措。

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了解后,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将在内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将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李司长,刚才您提到在行政审批的简化过程中,有一批与政府部门利益有关系的中介机构也得到规范和清理,但有没有一些有效措施能够保证这些中介服务清理之后不会出现变相的继续和反弹?

李章泽:你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也是大家很关心的一个问题。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中,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了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审批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能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要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二是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该同等对待。三是对申请人已依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审批部门不得再委托同一家机构开展技术性审查,也就是说,自己做自己评是不允许的。四是行业协会商会类的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的市场竞争,这也是切断这些机构和审批部门的利益关联。五是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以前有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任职或者兼职的,现在一律不允许。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按规定经过批准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的,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是不能领取报酬,这也是为了解决“红顶中介”的问题,此外,对现有或者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给中介服务机构去做。

你刚才提的这个问题,也确实是大家很关心、很关注的问题,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中做了明确规定,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们也不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也请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监督。

经济日报记者:李司长,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清理事项以后将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李章泽: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大家可能还有点陌生。前两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国务院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已经取消或下放了1/3以上,总的来讲,这些审批事项受众面相对比较集中和特定,层次比较高,而这次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地方政府来实施,量大面广,与市场、社会和老百姓联系比较紧密,所以我们想,在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一些许可事项以后,一个好处是企业办事会更加简便,因为它少了一些审批事项,效率会更高。这个效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显现。举一个例子,这批62项中有一项是税务系统“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类似的还有29项,取消了以后,企业符合条件的就不需要审批了,可以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加快企业资金流动和缩短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批周期。

第二,这次清理过程中,我们取消了一批国务院部门审批的,在审批之前要由地方政府初审,有些项目不是直接报上来的,要经过层层审批。比如对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以及产品公告变更的初审”,以前省里面要初审,今后这类项目的审批,就不需要过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两道审批门槛,有些可能还是三道,有些甚至四道,层层往上报,现在这类的就不需要了,你直接到国务院部门申报就可以了,减少了审批环节,时间大大缩短了。

第三,我们在清理过程中也反复征求地方政府的意见,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也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对于关系当前经济增长,有利于投资的项目,我们进行一个重点研究攻关,对这些可能大家认为是含金量比较高的,我们重点研究攻关。比如,这次我们取消了发改委“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的,或者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一些高技术产业、一些发展项目的审批”,以前要经过发改委审批,还有水利部门“水利旅游项目审批”,以及税务机关”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植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等等,取消这些项目以后,有利于给企业和社会减负松绑,也是激发了民间投资的潜力,激发全社会活力,也是总理讲的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次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对企业是利好的消息。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陆部长,为了解决不积水不内涝,在海绵城市建设当中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有效的办法或者措施?第二,刘局长,关于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您能不能介绍一下这个系统的运行情况?

陆克华:城市内涝的形成是多方面的,简单地讲,就是水排得慢,没有尽快把它排走,形成了积水,大了就是内涝。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两种路径,一种路径是传统方式,主要靠管网排水,只要有雨水,赶紧把它排掉。大家设想一下,城市里那么大的暴雨,那么大的下垫面,要多大的管子才能排掉呢?这种方式肯定是不可持续的。国外城市发展过程中也遇到这个问题,他们发现,单纯靠地下管网把雨水排走的方式来解决内涝,是不可持续的,为此,他们转变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采取地上和地下相结合、生态措施和人工措施相结合的方式。

所以,海绵城市的核心是什么?实质上就是合理地控制降在我们城市下垫面上的雨水径流,使雨水就地消纳和吸收利用。怎么来实现呢?实际就是六个字。

第一是“渗”。由于我们城市下垫面过硬,到处都是水泥,改变了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因此,要加强自然的渗透,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讲的,通过土壤来渗透雨水,这同时也是一种吸纳雨水的过程。它的好处,可以避免地表径流,减少从水泥地面、路面汇集到管网里雨水,可以涵养了地下水,补充地下水的不足,还能通过土壤净化水质,还可以改善城市微气候,从国外的经验看,土壤有一定的含水量后,白天可以适当蒸发,能够调节微气候。所以第一个措施是“渗”,把渗透放在第一位。

第二是“蓄”,就是把雨水留下来,要尊重自然的地形地貌,使降雨得到自然散落,原来到湖里的还去湖里,原来到沟渠里的还去沟渠。现在人工建设破坏了自然地形地貌后,降雨就只能汇集到一起,形成积水。所以要把降雨蓄起来,蓄也是为了利用,也是为了调蓄和错峰,不然短时间内汇集这么多水到一个地方,就形成了内涝。

第三是“滞”,主要作用是延缓短时间内形成的雨水径流量。比如说,通过微地形调节,让雨水慢慢地汇集到一个地方,用时间换空间。我们城市内的降雨,是按分钟计、按小时计的,这跟大江大河不一样。城市内短历时强降雨,对下垫面产生冲击,形成快速径流,积水攒起来就导致内涝。因此,“滞”非常重要,可以延缓形成径流的高峰。

第四是“净”,刚才已经讲了,通过土壤的渗透,通过植被、绿地系统、水体等,都能对水质产生净化作用。大家都知道,现在城市里的初雨,就是第一次下的雨,是非常脏的,记者朋友们可能都开车,现在在北京,下第一场雨,干了以后,车上都是泥巴点。这么脏的水排到大江大河里、排到自然水体里,会产生污染,因此,应该蓄起来,经过净化处理,然后回用到我们城市中。

第五是“用”,尽可能利用天上给我们降下来的雨,不管是丰水地区还是缺水地区,都应该加强雨水资源的利用。比如停车场上面下的雨,我们传统的方式是快排,那么,可不可以进行收集净化以后,直接用于洗车,当然是可以的。我们现在浇花浇树要用自来水,既消耗能源、又消耗水资源。我们应该通过渗透涵养,通过蓄把水留在原地,再通过净化把水用在原地。

第六是“排”,有些城市就是因为降雨多了,渗透也渗透不了,用也用不了那么多,所以才导致的内涝。这就必须要采取人工措施,把它排掉。

通过人工和自然的结合、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的结合、地上和地下的结合,可以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还可以解决水体黑臭的问题,还可以调节微气候、改善水生态等等。因此,海绵城市建设不是一个单纯的目标,而是一个综合的目标,是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的转型。

刘玉亭:谢谢这位朋友对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关注,看起来这位朋友对事中事后监管了解比较深。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工商部门依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的,用于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的系统,是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一部分。公示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工商部门通过公示系统,公示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公示系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即时信息;社会公众通过公示系统查看公示信息,发现问题后可以到工商部门要求更正或进行举报。

实质上,公示系统也是工商部门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信息公示,企业通过登记注册向社会明示其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方便交易相对人和其他市场主体与其开展交易和竞争。商事制度改革使企业登记的功能回归了本义,特别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扩大了公示范围,还进一步丰富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便于社会各方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直接监督。同时,公示系统还将实现对小微企业相关扶持政策信息的集中公示,为建立起支持小微企业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打好基础,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

目前,各地建设的公示系统运行平稳,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免费登录查询企业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社会各方面对公示系统高度关注,系统的访问查询量持续增加。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增强。公示系统被社会广泛应用,为律师、中介组织、征信机构等中介机构从事相关业务提供了大量企业信息,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也开始使用企业公示信息开展部门联动。

截至目前,全国工商部门公示了2154.51万户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1219.03万户和1482.49万户企业公示了20132014年度报告信息。313.58万户企业因未履行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5.86万户企业因被有关部门或金融机构联动响应实施限制后,又通过系统履行了公示义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5831日,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297.17万户,企业共公示即时信息627.25万条。系统累计访问量37.22亿人次,系统累计查询量16.53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