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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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大中小标准要变 《中小企业促进法》将出台

    现行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需求,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这是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司长卫东在昨日举行的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

    卫东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的是1988年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六部委联合制定的现行企业划分标准,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该标准依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把企业划分为大、中、小、特大型四类企业,产品单一的,如钢铁、煤矿等企业,则按照生产能力划分。现行标准主要覆盖了工业企业,已无法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新的标准将更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

    正在建立中的还有《中小企业促进法(草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经过一年多的充分调研,《中小企业促进法(草案)》已形成,并有望在今年10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出台将对我国中小企业具有标志性意义,将中小企业的扶持纳入法制轨道,据权威人士透露,它一定不是政策性的,而是规范性的,可操作性的,有实实在在的内容,能解决中小企业的重要问题。如在加强融资上,具体到是否设立中小企业银行,国家是否需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来鼓励出口、促进技术进步等等。

    《国际金融报》 200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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