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6日起,北京市消防局将取消北京市、外地、国(境)外的消防产品在北京销售、使用的登记备案制度。
北京市消防局副政委陈益新今天表示,这一旨在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的便民措施,是北京市消防局今天起正式推出的8项便民措施中的一项。
据了解,北京市消防局推出的其余便民措施还包括:进一步缩短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时限。一般工程审核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改为8个工作日;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审核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改为16个工作日。
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工作效率。将原来不明确的时限明确为,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验收,消防验收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取消小型简单装修工程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审批;取消对成立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企业进行限制审批;对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企业不再划分检测区域;公安消防机构对在北京市成立的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企业不再进行前置审批。
在全局各接待窗口落实“警务回执单”和“告知单”制度。在“警务回执单”上要注明办理有关手续的时限和责任部门、联系电话。对因手续不全而无法受理和办理的,窗口民警都要填写“告知单”,列出所需手续,解释清楚,不让办事群众跑冤枉路。
陈益新今天还表示,在推出上述8项措施后,北京市消防局还将进一步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和信访积案清理结办工作;开展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专项治理;加大地下空间和公众聚集场所的专项治理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感,切实做到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新华社 200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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