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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中国网 | 时间: 2002-04-1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1978年8月,中日两国外长在北京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2日—29日 邓小平副总理访问日本,23日两国在东京交换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批准书。邓小平副总理在互换批准书仪式上对福田赳夫首相说,这次缔结了条约,从政治上进一步肯定了两国友好关系,在现在这个动荡的局势中,中国需要同日本友好,日本也需要同中国友好,《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1972年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和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继续和发展。

    中国网 200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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