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晚,日本政府举行安全保障会议和临时内阁会议,决定通过与有事法制相关的3项法案。日本政府通过的有事法制相关法案是:“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日本政府于17日将上述法案提交众议院审议,该法案能否通过将成为本届国会最大的焦点之一。
以自民党为首的执政三党争取在本届国会任期内使这些法案获得通过。有事法制相关法案的主要内容有,政府将对发生武力攻击或预测发生武力攻击认定为“武力攻击事态”;政府将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对应基本方针后,设立以首相为总部长的对策总部,实施构筑阵地、出动部队等对应措施;首相有权指示地方政府等采取必要的措施,国民有义务努力进行合作;因部队出动、构筑阵地,自卫队可强制征用私有土地、拆除民房等,有权处罚违反物资保管命令者。以上三法案在国会通过后,日本首相将从此拥有“在紧急事态下”,不经过由外相、防卫厅长官等阁僚组成的安全保障会议和内阁会议而直接下令调动自卫队的权力。
日本欲在军事方面发挥大国作用的想法由来已久,但一直苦于没有合适的机遇。进入90年代以后,日本历届政权采取一种渐进的方式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军事作用。海湾战争后日本通过联合国维和活动法,使自卫队首次走出国门参与扫雷活动。90年代中后期,日美发表旨在强化军事同盟关系的新防卫合作指针,将防御范围扩大到台湾海峡。其后通过的“周边事态法”是谋求对美军全球军事作战行动提供后方支援正当化的“划时代”法律,但该法仍有日本“周边”地区和不准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限制。小泉上台后欲加强军事力量以提升大国地位的战略意图更趋清晰。借“9.11”事件之机出台的“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一举突破制约日本发挥军事作用的“地区限制”、“行为限制”和“国会限制”三大禁区,使自卫队首次远赴印度洋配合美军行动。此举实际上已经突破日本宪法“专守防卫”的范畴,等于变相实施“集团自卫权”。有事法制三法案进一步强化了首相的权限,将强迫与该法有冲突的“道路法”、“地方自治法”等无条件地让路。
日本经济虽然经历了10年的低迷状态,但其军费预算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其军事实力也丝毫不逊于英法等军事强国。日本自由党党首小泽一郎日前称:日本可在一夜之间制造出上千枚核弹头。此话虽有一些夸张,但可以认为这是日本军事实力的真实写照。目前,日本防卫战略已经开始由“专守防御”向“主动出击”方向转变,防卫范围也从本土扩大到周边地区,今后可能出现以日美安保体制补充日本防卫力量的换位局面。日本已经开始着力提高海空军远程作战能力。从今年起全部更换旧型弹道护卫舰和搭载直升机护卫舰,2015年前建造两艘4万吨级轻型航母。同时,以与美联合研发TMD为跳板,为日后建立自己的弹道防御系统铺路。
但是应该看到,日本国内主张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在野党和一些民间团体反对日本走军事大国道路,纷纷发表谈话或举行集会进行抗议。日本共产党16日发表谈话认为,有事法制是对宪法第九条的蹂躏,践踏了人权、自由、议会民主制等宪法原则。绝不能允许把日本变成战争优先的国家。自由党干事长藤井裕久指出,政府仍保留着中世纪的战争观念,没有考虑冷战后国际环境的变化,是逆潮流而动。社民党干事长福岛瑞穗说,有事法制是借有事之名行战时法制之实。政府无限扩大了“有事”的概念,完全背离了和平宪法。
(马俊威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网 200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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