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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清委员:给予政策倾斜 大力扶持边疆地区 民族医药的发展
中国网 | 时间: 2003-03-1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边疆民族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从民族地区经济结构来看,民族医药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并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巨大的开发潜力。它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在民间流传积累数千年,许多秘方、验方都由稀有名贵的中草药配制而成,对治疗一些常见病和疑难杂症有着独特的疗效,在民间享有崇高的信誉。在当今全世界普遍崇尚绿色消费、绿色医药的大背景下,地方民族医药以它独特的天然性、绿色性必然会给现代西药以强大的冲击和挑战,并具有潜力巨大的市场优势。可以说,民族医药的现代化开发对振兴整个边疆民族经济,开创富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民族医药产业和形成一批享誉市场的知名品牌,使之逐步走向并占领国际市场,光大中华民族文化,具有不可低估、举足轻重的意义和作用。

     在民族医药的开发方面,目前,中国的藏药已先行一步,并创出了品牌,开拓了市场,收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民族医药的发展提供了典范。随后的蒙药、维药、傣药、回药、鲜药等也正在紧张的开发之中。可以预见,一个由民族医药构成的现代化民族医药产业群,

    不久将屹立于民族医药产业之林,并将在全世界展示共特有的风采。

    但是,从这些民族医药发展现状看,整体上还比较落后,由于边疆民族地方经济发展慢、积累少,目前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支持当地民族医药加速发展。从这些民族地区开发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现状看,当前普遍存在力不从心、开发建设跟不上市场要求的问题。这样下去,必将贻误抢占市场的机会,由此带来的损失不仅仅是经济效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将会丧失发展地方民族经济的契机。因此,为了充分挖掘、开发和光大各民族医药文化遗产,推动民族医药现代化快速发展,建议国家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给予专门扶持和政策倾斜,包括:

     1.国家计委对民族医药产业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倾斜支持。

    2.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应将西部荒漠治理、绿色生态建设与地方民族药材基地 (GAP)建设联系起来统一规划、统一支持,在生态建设资金预算中将民族药材基地(GAP)建设一并安排。

    3.国家药品立项与新药审批部门应结合民族地区民族医药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准入条件,以利于民族药品的立项与新药的开发。

    4.国家经贸委、卫生部、科技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对药业开发、审批、营销应给予足够的业务指导、信息提供和国际市场服务。

    

    中国网 200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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