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建议由国家出面组织的“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论坛在乌鲁木齐举办。
案据: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与俄罗斯、哈萨克、吉尔吉斯;塔吉克等国家接壤,并与乌兹别克近邻,第二条亚欧大陆桥东起连云港西至荷兰鹿特丹贯通新疆东西。近几年周边国家的经济开始复苏,新疆最大的贸易伙伴哈萨克和俄罗斯经济发展明显加快,中亚及周边市场经济稳步增长,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我国与俄罗斯联邦、中亚五国多次进行高层领导互访,双方政治互信和友好关系日益增强,为新疆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为了加速新疆经济的发展,更好地落实“上海合作组织”的区域经济合作会谈成果,我们建议由国家出面组织的“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论坛在乌鲁木齐举办。主要是充分发挥新疆的地缘优势,搭建新疆与周边国家贸易和投资的桥梁。研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和贸易投资便利化问题。通过论坛,加强成员国问在海关、商检、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拓展新疆与成员国在石油、化工、棉纺、轻工、机电、农牧业等行业的贸易与投资渠道。从而促进成员国问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实施,达到双边促多边的目的。
中国网200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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