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16日选举肖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3年3月16日于北京
新华网 200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