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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投资”的内涵,不同的体制有不同的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投资,是围绕资本市场而展开的,讲的是证券、金融、风险、收益、资本资产定价、投资组合绩效、利率和债券管理等等。计划经济框架下的投资,是围绕项目而展开的,就是所谓“大基建”体制。目前,尽管已经把“投资体制”扩展为“投融资体制”,但仍然是在项目层次上讲融资。
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创造出适宜于融资的大环境投融资管理的重点,要从项目管理转向资本市场管理,从“投”转向“融”。
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使得一些老的病根未能去除,新的矛盾又在积累。投融资体制必须进行实质性改革,其总体目标应该是:建立起针对出资人的资信评价体系,以资信等级为依据,实施对出资人融资能力的宏观调控。放弃项目的行政审批,形成投资决策、资本决策、信贷决策三权鼎立,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投融资格局。严格金融监管放松金融准入,严格市场清除放松资本管制,培育财务投资者与战略投资者之间良性互动的资金供求机制。通过政策集成,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使得一些老的病根未能去除,新的矛盾又在积累。反映出来的明显症候有四。
(一)为国企增加待破产成员,为银行增加待处理坏账
大量的政府投资是以新建方式来组织的,尽管作出了一些形式上的改变,但不脱“基本建设”体制的窠臼,实际上仍然是行政部门直接决策投资,因而处于无人具体负责的状态。其直接后果是项目公司难以维持,银行贷款难以偿还。
1998年以前严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因而陷于停顿;1998年扩大投资时未能同时推进科学化决策,致使本已基本杜绝的“三边工程”(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发展为“五边工程”(增加边找项目、边论证两项)。由于投资的失败往往被建筑业的成功所掩盖,金融的损失往往被实物的增量所掩盖,所以这一非常严肃的问题、非常严峻的形势,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另有两条途径积累金融风险:一是指使城市商业银行为缺少收益来源的城建项目放款;二是信托投资业虽然已历经5次整顿,现在又在以推销信托产品的方式为城建项目集资,形同变相的地方政府债券。
与对国企、对金融的恶劣影响相比,对投资体制造成的其他负面冲击就是小问题了。例如,三年不批一个电厂的行政决策,毫无疑问是目前电力供应趋紧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国有企业缺乏持续投资的能力
国企的资产负债情况本来就不乐观,行政性“扭亏为盈”迫使企业少提折旧,多报盈利,更极大地削弱了企业的投资能力。为强化投资而采取的一些行政措施不能根本改变这一状况,反而又对金融形成新的冲击。
1992年,财政部编印的一份资料谈到:“这次折旧制度改革将较大幅度地提高折旧水平,折旧率可达到6.8%-7.8%。”财会制度改革后的1994年折旧率提高到7.2%,印证了财政部的预测。但是从那以后,主要由于行政性“扭亏为盈”的影响,折旧水平又退回到财会制度改革前的水平(1998年除外),即4%左右。
以1994年的折旧率作为衡量标准,其后各年少提的折旧数额见文末附表。于表可见,最近三年每年都少提折旧2000亿左右。
折旧是企业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偿还贷款本金的主要来源。每年少提折旧逾千亿,不能不严重损害国企的投资能力。根据《国际统计年鉴》作一下国际对比,制造业的折旧率,日本是11%-15%,美国是13%左右,德国是29%左右。我们以4% 的折旧率要求国企技术创新,搞R&D,打造核心竞争力,去和跨国公司对抗,何其难也。
为了使困难企业得以维持生存,除了债转股之外,行政部门采取了两个重点措施提升企业投资能力。
一是国债贴息贷款搞技改。每年贴息额100亿元左右,与少提的折旧相比微不足道;贴息期限2-3年,从时效看只是免除了项目建设期的利息,但投产后本息仍然都要还,企业债务负担加重,几年后仍然难免丧失清偿能力。经验表明,行政部门一旦为企业安排了一批贷款,就要及时为银行安排一批债转股和坏账准备金,为资产管理公司安排一批劣质资产,这是政府配置资源的资产转移链,不可断裂。
二是剥离后子公司包装上市,利用一股独大的有利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或干脆直接把资金转移到母公司手中,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可扩大投资能力。困难在于多数股票只是投机筹码而没有投资价值,因此无论新发还是增发都遭到股民越来越强烈的抵制。
(三)民间投资融资障碍重重
我国吸引外商投资多年来成效显著。十六大前后出台了一批鼓励外商并购的文件,说明对今后吸引FDI流入的格局已经有清醒的认识。能否出现大量外资并购案例,取决于国资体制,与投资体制牵扯不多。
1981年到2001年,民间投资从165亿元增至14305亿元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从18.1% 提高到38.4%;这期间年均增长25%,比国有投资的年均增长率高7.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以较少的资源获得较高的增长,充分说明它的投资效益比政府投资要好。
一段时间以来从不同角度按不同口径提出的三类企业,今后都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其中,高技术企业肩负着为明天而拼搏的重任,中小企业是吸收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的主力,民营企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民族经济的第一线。这三类企业的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掘出来,而阻碍其发展的最主要瓶颈,就是现行的投融资体制。
从投资角度看,亟待破而后立的制度,主要涉及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公平竞争三个方面。从融资角度看,问题就更严重了,无论是权益资本融通、债务资金融通还是创业投资,需要建立的制度太多了。
(四)信用缺失,储蓄难以转化为投资
一方面,居民储蓄超过10万亿,老百姓持有金融资产的形式单一,找不到比较好的增值出路;另一方面,除了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炒作不缺资金之外,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都深感融资困难。供求之间的这一深沟大壑,浅而言之,是资本市场建设远远不符开放与发展的需求;深而言之,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信用缺失。
信用建设并不单独构成一项体制,但是信用缺失不解决,各项体制改革都难见大的成效。要讲信用,必须从政府做起,这正是难点之所在。
( 本报告执笔:郭励弘)
中国经济时报 200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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