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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要认真按照巴塞尔协议审慎性监管要求的实质,而不是简单套用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公式,对四大银行的资产损失有个正确的、比较彻底的计算,这是寻求解决历史包袱的最基本前提。计算银行的资产损失,应该包括信贷损失和非信贷损失,境内损失和境外损失,表内损失和表外损失,损失准备金拨备缺口的汇总计算。再也不能简单地把虚有的账面资本仍作为资本进行计算,必须考虑已形成的大量未核销的不良贷款预期损失额和非信贷资产损失额。在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账面资本中扣除信贷、非信贷资产损失额大于已拨备损失准备金的余数。当然,相应从风险资产中扣除与准备金缺口相当的资产。按此要求计算,目前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状况肯定比已对外公布的情况要差,但这才真正体现了巴塞尔协议要求的国际监管经验和国际一流银行稳健经营的要求。
(二)应明确确定化解四大银行风险的总体思路。经过监管部门近几年的努力工作,四大银行的风险底数及发展趋势已基本清楚,境外银行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限也屈指可数。我们既不能低估风险,但也不能失去信心。
总体思路应该是:运筹帷幄、统筹安排;信息透明、稳住信心;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多方筹资、合力解决。
运筹帷幄、统筹安排:四大银行的风险化解问题要统筹考虑,不能分割研究,不能决策前一个时不谋后一个。在专致于化解四大银行风险时,要统筹考虑还有其他100多家股份制银行,3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已存在风险化解的政府负担。在专致于大银行上市时,要统筹考虑整体的民族金融业,要考虑政府手中应仍能牢牢握有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能影响、左右金融大局的骨干商业银行,这是稳定今后中国金融体系的需要。
信息透明、稳住信心:鉴于海内外舆论已充斥对四大银行的不利言论,因此我们的解决方案宜早不宜迟,越迟越易引起境内外各方对四大银行不良贷款底数的过度猜疑。解决的方案应越透明越好,越不透明越易在海内外媒体舆论引导下,几年后引起居民对银行的不信任。这似同处理“非典”灾难的情形,前期信息的不透明往往会造成后期工作的被动局面。
区别情况、个类处理:四大银行总体上不良资产情况较严重,但其中有些银行并不是如有些人想象、猜测的那么糟,因此解决的方案,宜一个银行一个银行分别制定,不应捆在一起算总账,不应仅提出静态的原则性口号和笼统的方案。
多方筹资、合力解决:化解风险肯定是要有人买单的。既然四大银行的风险程度不一和自身挖掘潜力的能力,因此,应适合不同的情况,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市场条件,做到政府出一点,股市筹一点,发债集一点,外国战略投资者投一点,以及银行本身再挖掘一点的办法,多方筹资,尽可能减轻政府财力负担。
一句话概括,四大银行的改革能上市的则上市,需分拆的则分拆,该注资的则注资,通过对现有数据的仔细测算,对四大银行分别提出具体的又是经过统筹考虑的操作性方案,在2005年底前将不良贷款风险基本得到化解。
(三)考虑到有的银行经重组后准备上市的情况,当前应抓紧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和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交易所认可和接受。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是一个企业到全球资本市场融资的重要条件。准备上市的银行应适当提前聘请国际知名的会计事务所进驻,按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调整、评估银行的各项财务数据。
(本报告执笔:夏斌 张承惠)
中国经济时报 200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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